基本介紹
人物事件,案發現場,警方調查,村民反響,遇害人員名單,落網治療,
人物事件
陳文法,雲南省祿勸縣烏蒙鄉烏蒙村委會多衣樹村民,現年21歲,身高約170厘米。
2009年11月16日13時,祿勸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烏蒙鄉烏蒙村委會多衣樹村25號農戶張學成家發生命案,案發現場為一院落,院子內7人在家,6人死亡,6名死者身上均有傷痕,分別系失蹤者陳文法的父母、伯父母、奶奶和堂哥。
陳文法曾於2009年8月到昆明市精神病醫院就診,醫院從症狀學和疾病學角度分別診斷為幻覺妄想狀態,急性精神分裂症樣精神病性障礙。
案發現場
2009年11月16日13時,祿勸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烏蒙鄉烏蒙村委會多衣樹村25號農戶張學成家7人有6人死亡、1人失蹤。經初步調查,發現死亡和失蹤人員都是親戚,屬於同一個大家庭。警方立即啟動重大刑事案件應急預案,展開調查。目前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及昆明市公安局相關技術人員也已經趕到案發地,加緊偵查工作。
現場一直拉著警戒線,任何人均不得進入現場。不少村民在議論,說兇手是用一把斧子結束了6人的生命。大批村民自發來到這裡,有的是來看熱鬧,有的則想看看能不能為被害家庭幫點忙。驟降的溫度,讓這個偏僻的村莊多了幾分淒涼。死者家屬不時發出撕心裂肺的哭聲,許多圍觀的村民也流下了眼淚。
警方調查
案發當天村民包應金的兒子結婚,去叫村民張學成來喝喜酒,由此發現了命案。張家一共有6人被害,還有一名叫陳文法的家人因沒能在現場找到屍體,被暫定為“失蹤”。
經警方調查案發現場為一院落,院子內7人在家,6人死亡,6名死者身上均有傷痕,分別系失蹤者陳文法的父母、伯父母、奶奶和堂哥。 據了解死亡的6人都是親戚,又都挨著住在一起。一大家本有10人,失蹤的陳文法家有包早珍、張學成、張學存,還有陳文法的姐姐,但其姐姐外出到昆明打工不在家,在家的包早珍、張學成、張學存3人全部遇難。另外住在陳文法家隔壁的張學清、鄧聰珍、張清華一家有5人,但案發當天只有張學清、鄧聰珍和張清華3人在家,3人也無一倖免。張清華的兒子在昆明打工、女兒在烏蒙鄉中學讀書,所以倖免,兩家人是叔伯關係。
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通報,祿勸烏蒙鄉“11·16”6人命案經省市縣公安機關現場勘查和調查,鎖定犯罪嫌疑人系失蹤者陳文法,,陳文法現年21歲,身高約170厘米。該疑犯案發後逃匿。
根據調查證實陳文法在作案前一段時期曾出現精神異常,有嚴重暴力傾向,對公眾安全有嚴重威脅,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注意自身安全。目前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先後調集黨政機關、村委會治保員、民兵應急分隊、護林員、公安民警300餘人開展對重大疑犯陳文法的搜捕。
警方在《通告》中明確,提供準確線索,抓獲陳文法者獎人民幣2萬元,直接抓獲陳文法者獎人民幣5萬元。
村民反響
案發後,有村民把6人的遇害和“失蹤”的陳文法聯繫在一起,認為可能與陳文法有關。
在村民的印象中,陳文法雖然只有21歲,但在村里是出了名的“瘋子”。聽說他三四個月前就患了“精神病”,一直未治好,而他平時在村里就經常有精神失常的舉動,還有暴力傾向。
死者張清華的兒子接到警察的電話趕回家的,回家後一直守候在家門外,很想進屋看看被害的父親和爺爺奶奶,但沒能得到現場民警的允許。他說“我回家後,一刻也沒離開過現場”。其母幾年前和父親離婚後,離開了這個村莊,留下父親在家照顧著年邁的爺爺奶奶,而他一直在昆明打工,妹妹在烏蒙讀書。他不敢想,案發時,如果所有人都在家,會是一種怎樣的結果。在他的印象中,被村民懷疑是犯罪嫌疑人的陳文法,是他的叔叔,和他們家從來沒發生過什麼明顯的矛盾。才十幾歲時,陳文法外出到昆明打工了,聽說是在幫人開昆明至呈貢的中巴客車,平時很少回家。但三四個月前,陳文法突然回來了,很快,就有人發現他言行有些不正常,許多人說陳文法患了精神病。之後,家人曾帶陳文法到昆明的醫院治療,但一直沒治好。回家後陳文法成天遊逛,很少呆在家裡,從陳文法患病回家後,大家都知道他是個“瘋子”,平時都不招惹他。陳文法確實在村里闖過幾次禍,比如曾在村子附近的路上砸壞別人的車,村民見他很反常,平時都躲著他。這次大家認為殘害6條性命的犯罪嫌疑人就是他,主要是覺得他既然有精神病,就會做出讓大家意想不到的事。“現在,我們都主動協助警方找陳文法,找到他,命案真相就會水落石出了。”
遇害人員名單
1、張學成 男 46歲 農民 住烏蒙村委會多依樹村25號 系陳文法父親
2、張學存 女 46歲 農民 住烏蒙村委會多依樹村25號 系陳文法母親
3、張學清 男 61歲 老師 住烏蒙鄉中心國小卡機街128號 系陳文法伯父
4、鄧聰珍 女 62歲 農民 住烏蒙村委會多依樹村24號 系陳文法伯母
5、張清華 男 43歲 農民 住烏蒙村委會多依樹村24號 系陳文法堂哥
6、包早珍 女 74歲 農民 住烏蒙村委會多依樹村25號 系陳文法奶奶
落網治療
辦案組人員將餓得奄奄一息的陳文法從窩藏的山上抬下來
犯罪嫌疑人陳文法被押解到昆明
東方網12月27日訊息:據《春城晚報》報導25日中午,祿勸“11.16”特大殺人案嫌犯陳文法被轉移至昆明市精神病院接受治療。警方當天稱,經鑑定陳文法患有精神分裂症,專家建議:加強監護,給予強制性醫療。
12月7日,祿勸警方委託雲南鼎豐司法鑑定中心,就陳文法有無精神病、作案時的精神狀態有無責任能力進行鑑定。有關人員稱,陳文法被抓獲後始終不言不語,表情呆板,情感淡漠,被動,違拗,生活需人幫助料理。綜合案情分析,被鑑定人陳文法在案發前後均存在明顯精神病性症狀。作案行為發生突然,手段殘忍,缺乏實現動機。分析其作案時處於發病期間,行為受精神病性症狀影響,故評定為無責任能力。
為了抓捕陳文法,警方先後花費60萬元左右,後期的治療費用無法估計。當地民政部門人員說,鑒於陳的特殊情況,縣政府將承擔其在精神病院的全部治療費用,並按照一個療程3個月為其進行治療。但令當地村民人擔憂的是,陳文法好了以後怎么辦,放出去會不會再傷人。民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對此都一籌莫展。
陳文法被送上警車,前往精神病院。本報記者 李進紅 翻拍
從看守所出來,陳文法被送往了精神病院。這名殺死了自己6名親人的男子,在昨天接到了正式《鑑定書》——他患有精神分裂症;他作案時處於發病期間;他目前仍處於發病期間。
昨日中午12時40分 ,陳文法被帶出了昆明市第二看守所。他依舊閉著眼睛,一副昏昏欲睡的樣子。到了市精神病院,工作人員為陳文法辦理了入院手續,醫生為他做了初步的身體檢查。
嫌疑人不承擔刑事責任
11月26日,祿勸縣烏蒙鄉發生一起致6人死亡的特大殺人案件,經過15晝夜的搜山之後,公安機關抓獲了犯罪嫌疑人陳文法,成功破獲此案。12月1日,犯罪嫌疑人陳文法被刑事拘留。
據通報,祿勸縣政法委於12月23日牽頭組織公、檢、法機關,對此案偵查、訴訟、處理等司法程式進行專題研究。
陳文法被抓獲後,一直不開口,公安機關的多次審訊工作難於開展。結合前期調查工作中了解到的陳文法有家族精神病史的情況, 12月7日,警方委託雲南鼎豐司法鑑定中心對犯罪嫌疑人陳文法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結論如下:1、陳文法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仍處於發病期間。2、陳文法作案時處於發病期間,無責任能力。因此專家建議加強監護,給予強制性治療。
根據法律規定,身患精神病的陳文法在此案中不承擔刑事責任。因此警方決定釋放陳文法,並將他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療。考慮到陳文法的監護人都已經被其殺害,他本人又經濟困難,4天前由烏蒙鄉鄉政府向當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陳文法進入精神病院治療的全部費用,將由祿勸縣民政部門支付。
死者孩子獲最高補助
在這起特大殺人案中,受害人陳文法的堂哥還留下14歲的女兒和17歲的兒子,目前兩個孩子只能由遠方親戚幫忙照顧。針對這種情況,烏蒙鄉的民政部門特地為兄妹倆申請了最高限額的現金以及生活用品的補助。烏蒙鄉鄉政府和民政部門表示,他們會對陳文法負責到底。
據了解,陳文法曾經是一名中巴車駕駛員,平日裡性格隨和。今年7月份,他在被人騙走了數萬元的積蓄後回到祿勸老家,從此行為就有些異常,不時地表現出暴力傾向。由此專家分析,陳文法的精神分裂症很有可能是由於受到重大刺激造成或誘發的,而此類病人一旦無法得到合理有效的引導和治療便很容易發生精神失控肇事、肇禍的情況。“大部分這樣的精神病人,在病情的急性期中有一定程度的睡眠障礙。在失眠和其他精神症狀的影響下,就可能在夜間出現肇事、肇禍的行為。”專家介紹,由於病人肇事行為大多都是在無意識或產生意識障礙的情況下發生,因此法律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