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拉薩市政府機構改革精神和《拉薩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近日,拉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揭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類別:部門
  • 城市:拉薩
  • 職責:工業和信息化
職責,機構職能,

職責

拉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是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及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協調和保障全市工業經濟的健康運行;對全市工業運行態勢進行監測分析,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等。

機構職能

1、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印章印簽、檔案、信息、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協調、對外交流、後勤保障、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各項經費、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綜合統計等工作;指導所屬監管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等工作。
2、政策法規科(企業改革科)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擬訂和修改工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論證工業領域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以及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核准項目專項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研究提出國有資產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研究所監管企業的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協調解決企業改革、改組中的重大問題。承辦拉薩市國有本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拉薩市企業改制推薦上市公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3、中小企業科(非公有制經濟科、民族手工業科)
承擔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工業行業對內招商引資具體工作;負責民營企業上市有關協調、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特色行業企業改革發展的對策和措施,推進產業機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擬訂民族手工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民族手工業的發展和管理;負責民族手工業扶持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工作。
4、經濟運行監測科(統計評價科)
監測、分析工業行業經濟運行,統計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協調產業發展和企業經濟運行中有關財稅、金融方面的政策性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和所監管企業的財務決算備案;擬訂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的制度和辦法,組織所監管企業的資產核資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的資產核銷工作;研究擬定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辦法;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5、信息化科
指導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技術普及教育;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參與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的協調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和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故;根據國家無線電頻譜規劃和自治區計畫,利用和管理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根據授權,處理好我市無線電相關事宜。承辦拉薩市人民政府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6、節能環保和原材料工業科(消費品工業科)
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負責有關國家工業科技重大專項的組織實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及其他產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礦業、鋼鐵、有色、黃金、稀土、建材、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區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和全市消費品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指導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7、產權管理科(考核分配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經營和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實施預算管理,監督資本收益的使用;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編制國有資產收益預算,提出國有資產收益處置問題的建議;巨觀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勵方式;負責對所監督企業負責人和監管企業進行綜合考核;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所監管企業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負責監事會、監事的日常管理。
8、政工人事科
負責機關黨群、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宣傳教育、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等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黨務、民眾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承擔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監事及獨立董事人選;指導和協調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培訓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人才戰略研究和組織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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