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籤還本債券

抽籤還本債券又稱“中籤債券”,債券發行人在規定日期按債券號碼抽籤確定償還本金和利息順序的債券。每次抽籤都要償還一定比例的債券。對每次中籤者,按債券面額還本並按規定付息,直至償還期結束,全部債券皆中籤償清為止。

對暫時未中籤的債券,仍按期支付利息,直至中籤還本付息。我國1954-1958年發行的公債,1981-1984年發行的國庫券,都是在規定償還期內,按年度依一定比例抽籤輪流償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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