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機水(又稱去漬油、白電油),外觀是透明液體,有快速的揮發性,易燃,有毒性。
基本概念,產品成分,套用範圍,使用儲存,
基本概念
主要套用
於清洗電子產品組裝外殼的污漬和灰塵,也適用於清洗各種漆主線或其他橡膠制 品,電子行業塑膠製品中。
產品成分
產品成分 | |||||
成分 | CAS # | 百分含量 (wt%) | OSHA PEL mg/m | TLV-TWA mg/m | TLV-STEL mg/m |
無水酒精 | 90-63-0 | 90-95 | 983 | 983 | 1230 |
去污劑 | 8050-09-7 | 0.1-0.14 | N.E. | N.E. | N.E. |
套用範圍
主要用途:多用於塑膠件、五金工件表面去污,並常用於機台、設備的保養。
3.其它資料TRANSPORT INFORMATION |
HMIS(Hazardous Material Information System)級別 健康:1 可燃性:3 |
使用方法:用布沾上本品,然後在需清洗的表面輕擦即可,或者將需清洗之工件浸入本品中。
特點:滲透力強,揮發快,快速分解油漬去除油污的清潔劑。
使用儲存
1.危險警告,識別標記 | |
外觀 | 透明液體 |
緊急情況綜述 | 嚴禁陽光直射或高熱。避免與眼接觸。保持容器密封。 |
主要途徑 | ○ 皮膚⊙眼睛⊙吸入⊙吞食 |
影響對象 | 抹機水氣味:眼睛、黏膜、呼吸系統 |
潛在的健康效應(短期接觸) | |
吸入 | 使用過程中抹機水氣味所產生的影響黏膜及呼吸系統。含量過高可引起頭暈、頭痛、噁心。 |
眼睛 | 氣味可能會對眼睛有暫時的輕微刺激性。 |
皮膚 | 可能會使皮膚有輕微的過敏現象。對皮膚無腐蝕作用。皮膚過敏可產生髮癢、紅斑、灼熱特徵。 |
吞食 | 吞食危害。灼傷食道。 |
皮膚吸收 | 不大可能。 |
潛在的健康效應(長期) | |
皮膚長期接觸可能導致皮疹。抹機水揮發可引起頭暈、噁心等特徵。 |
2.急救FIRST AID MEASURES |
眼睛:用大量清水沖洗眼睛15分鐘,並立即送醫院治療。 皮膚:用肥皂水洗滌,並沖水或淋浴洗去。 吸入:循此途徑的接觸應不會造成有害的影響。遠離氣味接觸。 吞食:如被吞食,尋求醫療協助。除非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否則不可催吐。 醫生注意事項:無特別解毒劑。應給予看護。醫生需根據病人的反應作出判斷。給予治療。 |
3.消防措施FIRE FIGHTING MEASURES |
可燃性⊙Yes○No |
避免情況火花、明火、高溫。 |
閃點13 °C ( 65 °F) |
自燃溫度200 °C ( 750 °F) |
燃燒極限下限:2% 上限:11% |
滅火介質○水⊙二氧化碳⊙泡沫⊙滅火乾粉 |
危險的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爆炸可能性不適用。 |
靜態釋放可能性⊙Yes○No |
滅火指示 防止煙霧。靠近火源時消防員保護設備使用自給式呼吸器。 |
4.意外泄漏處理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
移除所有點火裝置。請使用吸管或乾布吸起並用清水清洗。 |
5.產品管理及貯存HANDLING AND STORAGE |
1、嚴禁與其它油品,特別是與含鉛汽油混裝,容器管線要清潔,應專桶、專線、專泵儲存和輸轉。 2、工作場所必須加強通風,空氣中溶劑油蒸氣的濃度不得超過0。3毫克/升。 3、本產品易燃危險品。儲存容器要遠離火源,工作場所嚴禁菸火併須備有防火設施。 4、裝桶時應留有5-7%的空間,大桶應放在庫房內。如果露天存放時,大小桶品應對稱水平傾斛放置,蓋上布,放於陰涼之處,嚴禁爆曬、烘烤。 |
6.產品暴露後的管理和個人保護措施 EXPOSURE CONTROLS, PERSONAL PROTECTION | |
工程控制 提供良好的抽風以保證室內揮發性氣體含量低於允許極限值。 個人保護設備 | |
眼睛 | 使用安全防護眼睛。 |
身體 | 工作服。 |
呼吸道 | 醇類乃屬安全溶劑類,應沒有呼吸保護器的需要。但當通風不足時需使用自給式呼吸器或其它裝備。 |
手 | 戴橡膠手套以防止皮膚接觸。 |
腳 | 不適用 |
個人衛生習慣:穿戴防護工具,作業完畢請立即洗手。 |
7.物理與化學性質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 |||
外觀(20 °C) | Liquid | 比重(水= 1 at 25 °C) | 0.62 |
沸點(760 mm Hg) | >75°C (179.6°F) | 熔點 | 不適用 |
蒸發壓(mm Hg at 20 °C) | 33 | 揮發速率(butyl acetate = 1) | 2.3 - IPA |
蒸氣密度(air = 1) | 2.07(IPA) | 揮發體積百分比 | 97% |
水中溶解度(% by weight) | 98 | 揮發性有機物(VOC) | 不適用 |
PH | 不適用 | 氣味閾 | <43- IPA |
凝固點(760 mm Hg) | 無建立 | W/O分布係數 | 無建立 |
顏色及氣味 | 透明、醇類味 | 粘度(mPa·s) | 6.0 |
8.穩定性及化學活性反應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 |||
室溫下穩定。 | 應避免情況 | 嚴禁陽光直射或高熱,避免接觸水或酸鹼。 | |
與其它材料的不相容性 | 水、酸、鹼、油脂或無機物。 | ||
有毒之分解產物 | 不適用。 | ||
有害之聚合物 | 無。 |
9.生態資料ECOLOGICAL INFORMATION |
生物分解能力無建立相關數據。 水生物毒性 無建立相關數據。 |
10.毒性資料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
人體毒性反應 吸入或食入使用過程中的煙霧和/或灰塵可能產生危害作用。皮膚和眼睛接觸可能產生刺激危害。 致癌性:[混合物]– ACGIH動物試驗歸為A5等級(對人體無危害),IARC對人體的可能歸為4等級(對人體無危害)。 基體突變影響:不適用。 畸胎學(出生缺陷):不適用。 |
11.廢棄需知DISPOSAL CONSIDERATIONS |
廢棄:所有廢棄方法需遵從國家、省/市和地方的法規,省/市對廢料廢棄的要求會比國家的法規限制更多或與之不同。法規亦會因地而異。化學品的添加、加工、貯存或其它對該材料的改變對使本資料表的廢料廢棄資料不完全,不正確或不合適。廢料定性和在依法的情況下廢棄廢料,是廢物產生者或決定廢棄該材料的一方的責任。這些廢料管理的選擇不應該被認為是“為處理而安排”。不可倒入污水道,地方或其它任何水體。 請使用清水稀釋處理或交由有執照之有機廢物處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