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契約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契約。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
抵押契約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契約。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
抵押權( mortgage)是一種法律協定,當資金借入人不能支付債券或票據所要求支付的款項時,它能夠保護資金借出人。抵押權賦予資金借出人從協定中確定的資金借入人資產的...
抵押權制度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的制度。債務人或者...
房地產抵押契約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轉對房地產的占有,將房地產作為債權擔保而與債權人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定。 房地產抵押契約是主債權債務契約的...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權人就是受抵押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 抵押權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
抵押實現就是抵押權人實現抵押物的價值,從中優先受償其債權,這也是抵押權最終的意義所在。若設定抵押權,但不能實現,那就說明抵押權人的權利得不到保障,抵押權人...
不動產抵押是以不動產作為抵押品的信用行為。債務人在法律上把不動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占有不動產。以不動產擔保的債務一經償付,不動產所有權的...
抵押物是指債務人(抵押人)為擔保某項義務的履行而移轉給債權人(抵押權人)的擔保物。可以是有形財產,也可為登記無形財產如地上權、政府公債、人壽保險等。在...
抵押留置權,指債權人按契約占有債務人資產,在與該資產有關聯的債權得到清償前,留置該資產並在處置該資產時享受優先受償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抵押契約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為保證債務的履行而簽訂的擔保協定。它是民事契約的一種類型,是抵押雙方當事人之間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依據。土地使用權抵押...
抵押當事人是指抵押關係的主體,即抵押關係的當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抵押關係的當事人與抵押契約的當事人是一致的,但在稱謂上有所不同。抵押契約當事人...
共同抵押又稱總括抵押或連帶抵押。為擔保同一債權,在數個不動產或不動產物權上設定抵押權的特殊抵押形式。共同抵押不是數個抵押權的單純結合,而是基於擔保同一債權...
六、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修改為:“抵押人占用與管理的房地產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當及時將情況告知抵押權人,並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抵押的房地產因抵押...
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者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給抵押權人的行為。...
共同抵押(Common mortgage)又稱總括抵押或連帶抵押。為擔保同一債權,在數個不動產或不動產物權上設定抵押權的特殊抵押形式。共同抵押不是數個抵押權的單純結合,而是...
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作債務履行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抵押擔保的範圍; 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