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撥入階段

投資撥入階段

投資撥入階段亦稱“投資取得階段”。建設單位為了完成基本建設任務,按照規定的程式從各種不同的來源取得基本建設資金的過程。建設單位從國家取得預算撥款,是通過財政部門下達撥款限額的方式取得的。撥款限額在會計核算上叫作“限額存款”,視同貨幣資金處理,但它只表明建設單位可以動用的最高限額,只有在支用限額存款時,才作為實際撥入基本建設資金,同時作為基本建設資金使用。自籌資金的單位,是以貨幣資金形態 (銀行存款) 存入建設銀行,然後隨基本建設工程的進行,不斷轉化其資金形 態。

向建設銀行借入基本建設資金的單位,借款的取得,是在建設銀行總行,分行核定的貸款指標額度內,按照規定用途支用借款時,才作為撥入的基本建設資金,並作為資金運動的起點。建設單位從不同資金來源取得的資金,是以不同的資金形態進入建設單位的。建設單位會計的任務就是要反映和監督這些資金來源的取得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財經制度的規定,維護國家財經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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