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秘密管理

技術秘密(Know-How)又稱為專有技術、技術訣竅或者非專利技術,是一種處於保密狀態的、能夠解決特定實際問題的、可以傳播和轉移的技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技術秘密管理
  • 外文名:Know-How
  • 又稱:又稱為專有技術
  • 含義:能夠解決特定實際問題的
定義,技術秘密管理的內容,機構及職能,套用於企業,

定義

作為一種能夠解決某一實際問題的訣竅或方法,技術秘密具有技術價值和經濟價值。

技術秘密管理的內容

技術秘密管理的內容包括:設定技術秘密管理機構,制定技術秘密管理規定,技術秘密的日常管理事務等。

機構及職能

由於技術秘密本身的特殊性,技術秘密的知悉範圍應儘量小。企業技術秘密的管理機構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由企業的科技管理部門直接管理,並明確指定技術秘密管理的責任人。  技術秘密管理機構的職責有:
(一)制定企業技術秘密管理辦法和規定;
(二)培養員工技術保密意識;
(三)審查技術秘密保護範圍和保護狀態,管理本企業持有的技術秘密,辦理有關技術秘密轉讓和技術秘密侵權訴訟事務;
(四)保護企業的技術秘密不被侵犯並注意防止侵犯他人的技術秘密;
(五)按實際情況確定並落實相關人員的保密津貼。

套用於企業

企業技術秘密管理制度的制定
企業要防止技術秘密丟失,保持市場競爭力,占據市場有利地位,一定要建立健全技術秘密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  (一)制定企業技術秘密管理制度的原則與依據
制定企業技術秘密管理制度是為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推動技術進步,強化技術保護措施,規範技術創新活動,保持競爭優勢,增強核心競爭力
企業在制定本單位技術秘密管理制度時,要參照我國關於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等;還應參照《關於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見》等關於技術秘密管理的法規性檔案。
(二)企業技術秘密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企業的技術秘密管理制度可以命名為《XX(單位名稱)技術秘密管理辦法》、《XX(單位名稱)技術秘密管理規定》等,也可以作為一項內容在企業商業秘密管理辦法中做出規定。
企業技術秘密管理制度中應當明確技術秘密管理機構及其職責、技術秘密的確定、技術秘密的保密措施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企業技術秘密管理制度中具體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總則
總則包括制定技術秘密管理辦法的目的與出發點;技術秘密管理工作的任務與實現步驟;適用範圍或適用對象以及其他相關內容。
2.機構與職責
規定企業技術秘密管理工作的歸口部門及其職責。
3.技術秘密的保密措施
(1)技術秘密的保護範圍,技術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及其變更規定;
(2)相關人員的保密協定等檔案的形式與內容規定;
(3)技術秘密存放、使用、轉移等規定;
(4)對涉密場所的保密措施的規定。
4.相關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企業技術秘密的日常管理事務
(一)確定保密的對象  要保密就要確定對什麼進行保密,就是要確定在本企業內哪些是技術秘密的內容。
技術秘密要保護的是某些特定的技術信息,這些技術信息通過技術、經濟、市場競爭等方面的分析後,認為更適合用技術秘密的方式進行保護。這些技術信息能夠作為秘密保守,並能夠區別於其他企業的技術內容。包括技術方法、工藝、配方、數據、工序、圖紙、計算機軟體等,以及專用設備、儀器等。從技術的完整度上看,技術秘密的保護範圍包括兩種:
1.完整的技術方案
作為技術秘密的技術信息可以是一個完整的技術方案,就是說某項保密的技術信息包括了解決某個技術問題的一整套全面的技術方案,如將整個的生產工藝、方法或整個的專用設備的技術資料等作為技術秘密來保護,凡是涉及相關信息的工作都要按技術秘密管理辦法執行。
2.關鍵點
作為技術秘密的技術信息也可以是某個完整的技術方案中的一部分,即其中的關鍵技術,如最佳的配方、最佳的控制點、最佳的一個操作步驟等。它們雖沒有體現完整的技術方案,卻是該完整的技術方案中的一個最重要的點,有了它可使整個的技術方案產生特別有益的效果。保護關鍵點與保護完整的技術方案相比保密的對象更為明確,保密人員的範圍更小。
(二)明確保密的主體
技術秘密保護的主體是指技術秘密的保密人。在確定了要對什麼技術信息進行保密以後,接下來就要確定企業內哪些人是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人,即企業要確定哪些人是掌握和了解本企業技術秘密的人員。因為技術秘密屬於技術信息,有些信息存在於企業中某些工作人員的頭腦里,因此,必須根據工作性質來確定應當保守企業技術秘密的人,明確保密人的責任與義務,這樣才能使企業的技術秘密真正得到保護。技術秘密的保密人有以下兩類:
1.掌握本企業技術秘密的科技工作人員
在企業內從事技術工作,並且直接承擔開發研製新產品、新工藝、新方法、新設備等方面的科技工作人員。這些工作人員是企業技術的創造者,當然掌握企業的某些技術信息。
2.其餘了解技術秘密的工作人員
在企業內雖不直接從事第一線的技術工作,但由於工作性質決定他們能夠了解本企業的技術秘密。如企業高層管理者的秘書人員、企業的顧問人員、企業各級技術管理人員等。在企業外與技術秘密有關的人員,如參與合作開發的外單位人員,可能接觸技術秘密的律師、專利代理人,以及記者,社會諮詢或調查機構等等。
(三)技術秘密相關人員的管理
1.培養員工的保密意識
企業技術秘密的有效管理離不開企業各級管理者的重視以及全體員工的參與。首先,企業的各級管理者應具有強烈的技術秘密保護意識,並重視對員工技術秘密意識的培養,加強員工對企業技術的保密意識,以使員工形成一種自覺維護企業技術秘密的良好習慣和觀念,杜絕員工無意識地泄露企業技術秘密的不良現象。
企業各級管理者和員工的技術秘密意識的培養可採取多種方式進行,如聘請專家講座、總結過去發生的忽視技術秘密管理的教訓、學習技術秘密有關法律知識等。通過對有關技術秘密知識的掌握,使員工明白技術秘密不僅關係到企業的興衰,而且與員工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最重要的是要使企業各級管理者和員工深刻認識到:企業的技術秘密是企業的重要財富和市場競爭中不可缺少的競爭性資源,保護技術秘密是企業各級管理者和全體員工的責任和義務,泄露技術秘密者應承擔法律責任。
2.企業內部員工技術秘密管理
對企業內部員工的技術秘密管理是企業技術秘密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以下幾點值得重視:
(1)與員工簽訂保密協定
(2)防範企業員工以論文發表、對外交流與宣傳等方式泄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3)嚴格限制接觸企業技術秘密的人員,明確企業技術秘密接觸、披露和使用的許可權
(4)保密人的保密津貼
3.企業外部人員技術秘密管理
在不得不向外界透露企業技術秘密時,需要簽訂有關技術(或商業)秘密保密的檔案或協定,明確接受信息方的責任。企業在對外交流中,特別是在接待外來人員採訪、參觀時,應防止因疏忽大意而泄露本企業技術秘密
(四)企業技術秘密檔案管理
企業的技術秘密,通常以一定的物質載體形式體現出來。這些物質載體形式通常是以文字、圖表、音像等形式記載的,如公文、圖紙、函件、照片、錄音錄像帶、磁碟、光碟、報表等。這些物質載體形式又被企業技術管理部門管理,需要統一協調,確定主管與負責的人員。特別是對於企業的核心技術資料,其資料載體應實行專人檔案管理。除了應根據技術秘密的重要程度劃分等級外,還應對涉及技術秘密的檔案資料的列印、複製、收發、借閱、查詢、歸檔、銷毀等方面建立審批登記程式與制度,以掌握技術秘密的流動情況,防止泄密。例如,在涉密檔案的收發管理上,可建立專門的收發制度,如登記、備案制度;在涉密檔案的查閱和複製方面,可規定對這類檔案的查閱許可權和複製範圍。在涉密檔案的保管方面,企業應對不同級別的技術秘密檔案資料採取由專人負責的保管措施。對處於絕密級的關鍵性技術秘密,應放入保險柜中;機密級的重要技術秘密放入保險柜或特製的檔案櫃中;秘密級的一般技術秘密放入專用的普通檔案拒中。對這些由專人保管的技術秘密的使用,應由具有審批權的主管批准。對檔案列印草稿應以碎紙機粉碎等形式銷毀。企業的專職人員應對接觸本企業技術秘密資料的人員包括本企業員工及企業外的客戶,以及本企業技術秘密的數量,所涉及的技術和經營領域,技術秘密使用情況,技術秘密價值,保密期限等內容有比較全面的了解。
(五)技術秘密侵權糾紛訴訟的處理
企業要密切關注市場動態,一旦發現自己的技術秘密有被他人侵犯的現象,要及時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追償損失。
1.權衡利弊
出現了技術秘密侵權現象,技術秘密擁有人即權利人首先要分析是否值得提起訴訟,看是否能夠做到非訴訟解決,即不戰而屈人之兵。這主要是考慮如下幾個方面:
(1)後果是否嚴重
這是指侵權的方式、手段、情節和結果是否惡劣,其侵權後果是否已經無法挽回。表現在以下方面:侵權人是否是採取偷盜或重金收買有關人員的手段而獲取技術秘密;侵權行為是否明顯;侵權人是否因為侵權行為得到了很大的利益或使權利人由此遭受了重大損失;是否由於侵權人的行為導致權利人的技術秘密被公開。權利人可根據上述情形仔細分析、權衡,看是否值得提起技術秘密侵權訴訟。
(2)證據是否可靠
從得到的侵權證據看,是否能證明已經發生了侵權事實,或者是否可以再補充調查收集部分證據並確實能夠證明已經發生了侵權事實,這對於贏得訴訟非常重要。
(3)權利人是否有不足
要贏得技術秘密侵權訴訟,權利人的技術秘密必須經受得住考驗,也就是說技術秘密必須滿足《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條件,即應該檢查該技術秘密是否屬於技術信息;是否已被公眾所知悉;是否具有實用價值;是否為權利人帶來了經濟利益;是否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等。
2.收集證據
企業要進行技術秘密的侵權訴訟,首先必須要有充分的證據。要主動收集侵權人侵權的證據,無論是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都要收集。除此之外,還要收集能夠導致舉證責任轉移或倒置的證據,努力證明其侵害行為與所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在收集證據過程中的費用發票和收據應當妥善保管好,以便將來在起訴後由侵權人承擔。
要提出證據保全請求,權利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遞交起訴書的同時,應當立即向法院提出證據保全措施。因為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中,侵權行為大都是秘密進行的,關鍵證據大都掌握在侵權人手中,而且非常容易被銷毀,所以要在侵權人立足未穩之際,向法院請求證據保全,由法院進行證據保全。一旦起訴後而又未提出證據保全,侵權人在得到起訴書副本後,就會迅速銷毀有關證據,而使得案件無法進行下去。
—般來說,當事人對法律並不擅長,特別是對於技術秘密這樣的涉及技術問題的非常複雜的專業性案件,當事人應當及時委託熟悉智慧財產權法律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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