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銷報告書

承銷報告書

承銷報告書是指據中國證監會的《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管理辦法》(1996年6月發布)和《關於股票發行與認購方式的暫行規定》(1996年12月發布)中的要求,承銷機構應當在發行申購後的15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承銷情況的書面報告,即承銷報告書。該報告書主要內容是向中國證監會匯報股票發行的基本情況,應力求言簡意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承銷報告書
  • 性質:證券行業術語
  • 內容:向證監會匯報股票發行的基本情況
  • 性質:言簡意賅
承銷報告書範例
上海申銀證券公司的承銷報告書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由本公司擔任主承銷的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公眾股股票發行工作在貴會、廈門市股票發行領導小組等各級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在承銷團成員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國證券營業機構密切配合下,已經順利完成,現將本次發行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經貴會1994年6月28日《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複審意見書》[證監發審字(1994)27號文)檔案批准,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股票1250萬股,其中含公司職工股125萬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溢價發行,發行底價為人民幣5.00元。
1995年1月9日在<(上海證券報淨及《廈門日報》上刊登了《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說明書》。
本次股票發行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在全國範圍內採用集合競價方式,發行時間為1995年1月13日上午9:00一10:00,競價發行數量為1125萬股。在規定的日引bJ內。各地投資者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競價委託申購“廈門廈華”新股,其中.有放“;報23877筆,申購股數達7872.2萬股,是新股發行量的7倍,最後有479]位投資者購得新股.其中44位是機構投資者,競價結果為每股發行價13.38元。公司職工股125萬股亦按每股13.38元的價格認購。本次新股發行募集的資金16725萬元,已於1995年1月23門劃入廈廠華僑電子股份有公司開立在廈門市工商銀行湖裡支行的指定帳戶,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後,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總股本達到5000萬元。
特此報告。    上海申銀證券公司
199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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