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按照《條例》的要求,中國人民銀行結合履職實際,進一步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不斷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拓寬信息公開渠道,積極穩妥推進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銀行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 銀行:中國人民銀行
- 時間:2012年
- 分類:報告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第七部分,第八部分,
第一部分
工作情況概述
2012年,按照《條例》的要求,中國人民銀行結合履職實際,進一步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不斷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拓寬信息公開渠道,積極穩妥推進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公開機制。及時組織傳達學習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全系統信息公開重點工作。深入調查了解全系統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充分借鑑其他國家及地區中央銀行信息公開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二是圍繞中心工作,充實公開內容。圍繞金融巨觀調控和金融改革發展大局,堅持把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作為信息公開重點,加強信息披露和政策解讀。2012年全年發布新聞稿件303篇、規章和規範性檔案37件;及時通過網際網路站公布利率、匯率、存款準備金率等重大金融政策信息,發布《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定期公布貨幣金融統計數據,更新6類24張金融統計數據報表;定期發布貨幣政策、金融市場、金融穩定、金融服務等方面的業務報告;公布總行本級“三公”經費、預決算和行政經費信息;及時公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審批結果。
三是拓展公開渠道,提高公開實效。加強網際網路站信息公開主平台建設,最佳化“政務公開”專欄目錄編排和連結方式,不斷充實專欄內容;通過各類新聞媒體、新聞發布會、記者招待會、線上訪談、中國人民銀行文告、中國人民銀行年報等方式公開信息,進一步完善電話、傳真、信箱等信息公開渠道;積極發揮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服務大廳、服務視窗、電子顯示屏、公告欄等平台和渠道在信息公開中的作用。
四是依法辦理信息公開申請,保障公眾知情權。中國人民銀行政務公開辦公室安排專人每天接聽電話和查閱郵件,及時受理公民和法人的信息公開申請,並嚴格依法辦理。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期限答覆,能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答覆,確保社會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
五是加強系統指導,提升公開水平。加強全系統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整體推進全系統信息公開工作。加強信息公開業務培訓,提高對相關法規和政策的理解掌握,提升全系統信息公開工作能力。落實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制度,通過自查和抽查等方式,促進全系統政府信息公開有序開展。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職責和機構設定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歷史沿革、行領導簡歷、歷任行長、內設機構、分支機構、駐外機構和直屬單位的設定情況等。
(二)金融法律法規信息
與中國人民銀行履行職責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信息。
(三)行政許可事項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實施的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審批、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上市審批、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貸款卡發放核准、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等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辦上述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統計與報告信息
按月度公開有關貨幣金融統計數據,同時對調查統計表做出具體說明;按季公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按年公開金融市場發展情況、金融穩定報告等業務報告。
(五)履職業務信息
貨幣信貸政策、跨境人民幣業務、金融市場、金融穩定、金融統計、金融會計、支付結算、金融信息化、貨幣發行、經理國庫、金融對外交往、徵信管理、反洗錢等業務信息。
(六)政務公開工作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的政務公開辦事機構、辦公地址、辦公電話、傳真、信箱等聯繫方式,政務公開指南,政務公開法規、制度及工作動態等信息。
(七)信息公開年報
(八)其他有關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應急管理工作信息;中國人民銀行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限額標準、採購項目公告和採購結果;中國人民銀行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的公務員、分支機構及直屬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招聘信息等。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網際網路站
中國人民銀行將官方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主平台,按照管理許可權和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將需要社會公眾周知的、與社會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金融政策法規及相關金融業務信息在生成後及時在網站予以公開。為滿足信息公開及時性需要,履職業務信息註明查閱途徑,以方便公眾及時查詢相關信息。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公開的信息同時具有方便社會公眾瀏覽、檢索、下載、列印的功能。
(二)新聞發布會、通氣會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舉行新聞發布會或通氣會,發布重大金融政策信息。2012年,人民銀行組織召開了9場新聞發布會、通氣會,內容涉及貨幣政策、金融市場、金融穩定、國際金融、支付結算、反假人民幣、金融服務等專題,全面披露了人民銀行在加強和改善金融巨觀調控、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金融改革開放、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等各類信息,並加大了政策解讀力度,不斷提高中央銀行公信力和信息透明度。
(三)其他形式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公開信息的內容和特點,還選擇下列載體或方式及時公開有關政府信息:(1)《中國人民銀行文告》;(2)《中國人民銀行年報》、《中國金融年鑑》等公開出版物;(3)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各類新聞媒體;(4)專題宣傳板報;(5)其它便於社會公眾獲取信息的方式。
第三部分
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2年,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8件,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12件,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的13件,以傳真方式提交申請的3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檔案查詢等方面。
二、申請辦理情況
對28件信息公開的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均按《條例》相關規定答覆。其中,以書面形式答覆23件;按申請人要求以電子郵件答覆5件。在答覆中,“同意公開”的16件,占57.2%;“同意部分公開”的6件,占21.4%;因“不屬於本部門職責”和“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疇”而“不同意公開”的6件,占21.4%。
三、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了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和程式,明確對於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以及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等不予公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
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2年,中國人民銀行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複議,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訴訟情況。
第五部分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2012年,中國人民銀行尚未向申請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關費用。
第六部分
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價、社會評議、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落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下一步,將從以下幾方面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繼續積極推進主動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圍繞社會公眾廣泛關注、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廣度和深度。二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監督和救濟機制,適時組織開展信息公開評議工作。三是繼續加強人民銀行網際網路站的建設和維護,進一步完善網站檢索、留言等功能,方便公眾通過網站獲取信息。四是繼續推進分支機構服務大廳建設,充分發揮服務大廳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的平台功能。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第八部分
附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