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綏縣發展和改革局

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扶綏縣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扶綏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詳細介紹:詳見正文
工作職責,內設科室,現任領導,

工作職責

二、負責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策建議。
四、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研究投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統籌安排縣本級政府性建設資金;匯總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公路、水運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編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及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綜合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五、承擔全縣規劃重大項目、重要工業基地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按規定全縣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提出並組織實施年度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規劃和項目建設。
六、承擔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管理糧食、食糖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研究提出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七、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能源、交通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交通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工業、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
八、編制和組織實施全縣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提出地區經濟發展和區域經濟合作的戰略及政策措施,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研究應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擬訂應對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規劃及政策,綜合協調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衛生、民政、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
十、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研究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開標工作。
十一、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內設科室

根據工作職責,扶綏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5個股(室):
一、 辦公室
負責本局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保密、秘書事務、督查督辦、信訪工作等局機關日常政務以及局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對局機關行政領導幹部的考核、民主評議工作,以及對局機關幹部的年度考核和任免、調動手續和離退休手續的辦理二作;負責機關工資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系統內的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習、生活等服務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編制全縣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對策建議,負責計畫執行情況的跟蹤檢查;負責巨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重要檔案起草及巨觀經濟信息發布工作。
提出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城市發展及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全縣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開展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實施情況評估並提出建議;指導部門中長期規劃編制,組織協調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編制;協助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研究制訂促進城鎮化發展的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參與審查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負責全縣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含經國家核准的開發區擴園)的編制及國家級、自治區級開發區新設、擴建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內資項目進口設備的免稅確認申報工作。
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對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意見;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策研究工作。
三、項目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發展建設規劃;負責匯總編制年度縣財政性資金項目前期工作和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國家專項投資計畫,房地產開發投資計畫以及縣直單位自籌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負責國家和自治區、縣本級財政投資的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公檢法司設施、國家安全設施以及縣直各部門(含事業單位)業務用房項目的投資安排和項目審批;按規定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或備案;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基本建設建築類項目節能審查;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提出融資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研究直接融資的重大問題,提出直接融資發展戰略;參與確定財政性建設資金總量安排和使用方向以及財政補貼的規模和方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完善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核准和登記備案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投資審批責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估制度和監督機制;指導和協調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

現任領導

副局長:甘永福、梁丹英、陳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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