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虧增盈是要求企業“扭轉虧損增加盈利”的總稱。有兩方面的涵義: (1)要求生產經營發生虧損的企業,制定扭虧增盈方案,通過企業整頓、採取有力措施、改善經營管理,限期扭轉經營性虧損。對發生政策性虧損的企業,也要精打細算,逐步減少虧損,要著重解決政策性虧損掩蓋經營性虧損的問 題。(2)要求盈利企業完善企業內部的各項改革,加強經濟核算,挖掘企業潛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加盈利、為國家多作貢 獻。所有企業都應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因此對國家下達的扭虧增盈指標,要作為指令性指標逐級落實,實行扭虧增盈首長負責制保證完成。限期完不成扭虧的,要追究經理 (廠長) 責任。對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可由債權人申請破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扭虧增盈
- 拼音:niǔ kuī zēng yíng
- 釋義:扭轉虧損,增加盈利
- 出處:《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