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人質罪

扣留人質罪是違反國際刑法規定,劫持人質和對人質施以酷刑的行為。國際刑法中的一種犯罪。本罪實際上包括兩個罪名,即劫持人質罪和對人質施酷刑罪。劫持人質罪,是指任何人違背另一個人的意志,故意和非法地劫持或扣押該人,並以殺死、傷害或繼續扣押該人為威脅,以強迫第三方做或不做某種行為,作為釋放人質的明示或暗示條件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扣留人質罪
  • 定義:違反國際刑法規定,劫持人質和對人質施以酷刑的行為
國際刑法規定,基下列目的之一劫持人質的行為,構成劫持人戶臘炒質罪:(1)為了從該人或另一人、國家、國際組織仔翻兆、依國家法律成立的法人團體獲得情報或財產的。(2)為了探頌愉威脅、詆毀、羞辱該人或另一人、國家、國際組織、依國家法律成立的法人團體的。(3)為了強迫該人或充尋章和另一人、國家、國際組織、依國家套檔法律成立的法人團體,實施或不實施某種行為的。對人質施酷刑罪,是指故意給人質造成肉體或精神上極大痛苦和折磨的行為。凡實施了劫持人質的行為和對人質施酷遙頌斷刑的行為,即構成扣留府拒格局人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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