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托市收購:是2006年六月份國家提出的,由河北、山東、河南、安徽等,共六個省,進行的以國家儲備庫為依託的烘托糧食最低收購價的收購工作。
糧食部門的托市收購目的是穩定市場糧價、促進農民增收、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保護農民利益。
根據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制定的2005年中晚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要求,當中晚秈稻市場收購價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收購價每百斤72元時,啟動預案,由國家指定的企業按最低收購價掛牌收購。收購一定數量後,市場價格回升並穩定在最低收購價以上時停止執行。非國家指定企業可隨行就市收購。
最低收購價政策不同於過去的保護價收購政策。保護價收購是指所有國有糧食企業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而最低收購價主要起托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