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

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

《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6號),進一步發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職能作用,細化任務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工作更加有效開展制定。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8年8月31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
  • 發布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發布日期:2018年8月31日
  • 實施日期:2018年8月31日
發布信息,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人社部印發《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8〕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部屬各單位:
《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已經第16次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8年8月31日

方案全文

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6號),進一步發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職能作用,細化任務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工作更加有效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堅持目標標準,突出問題導向,最佳化政策供給,細化到村、落實到戶、精準到人,下足繡花功夫,不斷加大就業創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人事人才扶貧工作力度,為打贏脫貧攻堅戰作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任務。到2020年,通過擴大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下簡稱貧困勞動力)就業規模、提高就業質量,促進100萬貧困勞動力實現就業,帶動30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下簡稱貧困人口)脫貧。使有職業培訓需求的貧困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職業培訓,完成貧困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累計300萬人次;使有就讀技工院校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往屆兩後生(以下簡稱貧困家庭學生)都能接受技工教育,技工院校新招收貧困家庭學生不少於12萬人。實現貧困人口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各類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人才智力支撐貧困地區脫貧能力顯著增強。
二、全力推進就業扶貧
(一)強化就業服務。各地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就業扶貧計畫,準確掌握貧困勞動力基本信息,加強就業服務,開展“一對一”精準幫扶,充分調動貧困勞動力就業積極性。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深入摸查貧困勞動力的情況,針對其貧困特點,積極開展職業指導,加強職業介紹,推動就業意願、就業技能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提高就業脫貧覆蓋面。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監測,開展專場招聘、就業創業指導、技能培訓等活動。(責任單位:就業司、市場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扶持發展扶貧車間等載體吸納就業。在貧困鄉鎮、村建設一批扶貧車間、社區工廠、衛星工廠等就業扶貧載體。配合扶貧部門將扶貧車間等載體建設納入扶貧項目建設規劃,不斷規範建設標準。鼓勵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扶貧車間等各類用人單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對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企業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費補貼;對吸納就業成效好的就業扶貧基地,給予一次性資金獎補。(責任單位:就業司)
(三)鼓勵返鄉下鄉創業帶動就業。積極推進貧困縣返鄉創業園建設,加大創業扶持政策、創業服務支持力度,引導各類人員到貧困縣創業,帶動貧困勞動力就業。通過承接產業轉移、發展農村電商、創意農業、鄉村旅遊等措施,在貧困地區培育一批創業項目,其中辦理工商登記註冊的,按規定落實小微企業扶持政策,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並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可給予一定獎補。實施返鄉創業帶頭人培養計畫、創業服務能力提升計畫,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多的創業企業,優先落實扶持政策。對貧困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並且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入駐實體數量多、孵化效果好的貧困縣創業孵化載體,提高創業孵化基地獎補標準。(責任單位:就業司)
(四)深化扶貧勞務協作。加強輸出地與輸入地的勞務協作,完善落實勞務協定,努力擴大勞務輸出規模,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輸出地政府要摸清有意願外出貧困勞動力的基本情況、就業意願等信息,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與問題,做好勞務輸出的組織發動。要結合當地特色產業和人力資源優勢,打造和推廣一批勞務品牌,以勞務品牌帶動轉移就業。鼓勵支持輸出地政府在貧困勞動力務工較集中的城市或地區建立勞務站,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持續幫扶。輸入地政府要搞好與輸出地政府的勞務對接,著力開發和提供就業崗位,為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提供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等“三位一體”的服務,增強貧困勞動力就業穩定性。深化家政服務勞務對接扶貧行動,完善家政服務勞務對接扶貧工作機制,推動落實省際家政服務勞務對接扶貧協定,加強省內家政服務勞務對接扶貧。支持家政服務企業在貧困縣建立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培訓基地。對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以外地區就業的貧困勞動力,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對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接受外地貧困勞動力就業的企業,參照當地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責任單位:就業司、農民工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發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各地要統籌考慮鄉村建設實際需要,開發農村保潔、治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等公益性崗位,幫扶貧困勞動力就業。貧困地區新增和騰退的公益性崗位應優先安置貧困勞動力,可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一定期限的崗位補貼。積極協調林業草原、交通、扶貧等部門,開發各類公益性崗位安置貧困勞動力。鼓勵各地通過以工代賑、以獎代補、勞務補助等方式,動員更多貧困勞動力參與小型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建設,增加勞務收入。(責任單位:就業司)
三、持續推進技能扶貧
(一)實施技能脫貧專項行動。堅持就業導向,對接崗位需求信息,面向有培訓需求的貧困勞動力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參加職業培訓的貧困勞動力,在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費補貼。最佳化培訓方式方法,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集中培訓、彈性培訓、上門培訓等方式,開展進鄉鎮、進社區、進家庭等“點對點”、“一對一”精準培訓。對吸納就業能力較強的家政服務、物流配送、養老服務等產業,加大勞務輸出培訓力度。充分發揮企業在職工技能培訓中的主體作用,鼓勵各地企業特別是貧困地區企業招用貧困勞動力並開展培訓,鼓勵建設勞動力培訓基地,推進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各地要嚴格執行貧困勞動力職業培訓補貼政策,擴大培訓補貼對象範圍,增加補貼項目,上調補貼標準,完善補貼撥付流程,簡化程式,加強資金監管。(責任單位:職業能力司)
(二)深入開展技能脫貧千校行動。為有就讀技工院校意願的貧困家庭學生提供免費技工教育,為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願的貧困勞動力提供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各地確定一批重點院校和專業,建立健全結對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機制,支援深度貧困地區技工院校發展。深化校企合作,廣泛組織動員,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共同開展精準技能扶貧。強化資金投入保障,加強教學資源支持,強化激勵措施引導,加強信息管理、統計和宣傳等基礎工作,確保技能脫貧千校行動取得更大成效。(責任單位:職業能力司)
(三)增強貧困地區職業培訓供給能力。培訓項目向所有具備資質的培訓機構開放。引導各類培訓資源積極開展貧困勞動力職業培訓,支持貧困地區合理增設職業培訓機構和技工院校。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援助貧困地區培訓機構和技工院校改善辦學條件、擴展辦學規模。採取雙向掛職、兩地培訓、委託培養和支教等方式,開展師資培訓和“傳幫帶”等活動。開發適合貧困勞動力特點的培訓項目,打造適應縣域經濟發展、滿足貧困勞動力個性化、差異化培訓需求的精品課程。為貧困地區職業培訓機構和技工院校免費提供多媒體培訓資源支持。(責任單位:職業能力司)
四、全面落實社會保險扶貧政策
(一)推進貧困人口社會保險應保盡保。結合全民參保計畫,積極主動為貧困人口開展社會保險扶貧政策宣傳和參保登記等經辦服務工作,切實落實貧困人口各項參保優惠及代繳補貼政策,重點做好為建檔立卡未標註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行動不便的貧困人口,提供上門服務,推動應保盡保。(責任單位:養老司、農保司、信息中心、社保中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指導各地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增長情況,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和基礎養老金標準,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提高。(責任單位:農保司)
(三)防範因工傷、失業致貧返貧。大力推進工程建設領域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探索建立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制度,防止快遞業等行業從業人員因工傷致貧返貧。積極推進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關注貧困人口就業後的參保情況,推動各地適當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確保失業保險金應發盡發,為包括貧困人口在內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失業司、工傷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不斷加強人事人才扶貧
(一)積極引導各類人才向貧困地區流動。在貧困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放寬年齡、學歷和專業要求,允許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面向本地戶籍或生源招聘,對採取統一考試方式招聘的,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直接考察方式招聘。進一步擴大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實施範圍,推動貧困地區實現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全覆蓋。鼓勵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帶成果項目到貧困地區創新創業,發展扶貧產業帶動貧困人口就業創業。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相關規定,對在扶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工作人員集體給予獎勵。結合農業技術、中國小教師、基層衛生等專業技術領域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對貧困地區專業技術人才傾斜支持政策,對論文、外語和計算機套用能力不作硬性要求,側重考察其工作實績,適當放寬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鼓勵有條件的貧困地區單獨建立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單獨評審。選拔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表彰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向貧困地區傾斜。(責任單位:專技司、事業管理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為貧困地區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服務。優先在貧困地區遴選建設國家級專家服務基地,支持貧困地區新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大力推進東西部幹部雙向掛職、人才雙向交流,注重從貧困地區選拔專業技術人才到發達地區進修培訓。開展專家服務基層、專家下基層、博士後科技服務團等專家服務活動,發揮專家智力、技術和信息優勢,支援貧困地區培養一批專業技術人才,轉化一批技術成果。專業技術人員到貧困地區開展服務的年限,可認定為基層工作服務年限,在職稱評定、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傾斜。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每年選派2.5萬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扶貧等服務。全面組織實施“三支一扶”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畫,強化基層工作能力培訓,提高“三支一扶”人員服務基層效果。(責任單位:市場司、專技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向貧困地區傾斜的工資政策。適時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適當向高類區和低崗位人員傾斜,扶持貧困地區事業單位提高工資收入水平。完善西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西藏特殊津貼實施辦法,建立動態增長機制,及時調整西藏特殊津貼標準。繼續指導四省提高四省藏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水平。適時調整南疆四地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南疆工作補貼標準。指導有關省份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高定工資政策、鄉鎮工作補貼、高海拔地區折算工齡補貼等政策,在落實鄉鎮工作補貼時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傾斜。(責任單位:工資司)
六、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支持力度
(一)加大就業扶貧力度。進一步加大就業補助資金對深度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將就業扶貧任務納入就業補助資金分配因素。針對深度貧困地區交通不便、語言障礙等特殊問題,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制定實施更有針對性的就業扶貧政策措施。組織深度貧困地區基層公共就業服務人員到對口幫扶省份實地觀摩、短期培訓,幫助提升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就業司)
(二)加大技能扶貧力度。指導深度貧困地區研究制定貧困勞動力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可將居家就業人員納入補貼對象,將適合就業的和勞務輸出的職業(工種)納入政府補貼目錄。支持“三區三州”技工院校至少建設一個特色優勢主體專業、擁有一個資料室、每名教師和管理人員至少參加一次培訓。加大對口幫扶深度貧困地區培訓機構和技工院校力度,提高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水平。承擔幫扶任務的技工院校對深度貧困地區技工院校特色優勢主體專業進行定點幫扶。(責任單位:職業能力司)
(三)加大失業保險政策傾斜力度。將深度貧困地區參保企業穩崗補貼標準提高到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60%,將深度貧困地區參保職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條件由參保繳費累計滿3年放寬至滿1年。深度貧困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吸納貧困人口就業並簽訂勞動契約的事業單位,可以享受穩崗補貼政策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失業司)
(四)加大幹部人才支持力度。新疆、西藏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學員名額適當向南疆四地州傾斜,學員選拔範圍擴大到四省藏區。每年組織醫療衛生、農業畜牧、交通運輸、環境資源、企業管理和教育等專業領域的專家,分別赴新疆南疆、西藏開展講學、技術指導、學術交流等活動,培訓指導當地從事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對“三區三州”全部博士後設站單位實現博士後日常經費資助全覆蓋。“三支一扶”招募名額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進一步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進一步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扶貧崗位開發力度。在援藏援疆援青工作中,選派優秀後備幹部和專業技術人才到“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掛職任職,按規定落實相關待遇。(責任單位:市場司、專技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扶貧攻堅工作組織保障
(一)全方位壓實攻堅責任。強化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成立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工作,加強督促指導。落實定點扶貧工作責任,加強工作力量,加大幫扶工作力度。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抓好落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扶貧攻堅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層層壓實責任,強化政策落實落地,確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工作取得實效。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政策和典型做法的宣傳報導,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責任單位:部屬有關單位)
(二)強化扶貧信息的共享和比對。完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信息平台,加強與國家扶貧開發大數據平台的對接,加強各部門間、各層級間的扶貧數據共享和交換,加強統計監測和數據分析,為精準扶貧提供支持。各地要積極套用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平台,及時核實、更新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職業技能培訓人次等。推動技工院校學籍管理系統與雨露計畫信息服務管理系統的及時對接,建立技工院校電子註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與貧困人口信息系統精準比對機制。按季度開展貧困人口與全國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數據比對,動態掌握貧困人口參保信息。(責任單位:規劃司、就業司、職業能力司、農民工司、農保司、信息中心、社保中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加快推進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項目建設進度,指導地方多措並舉改善基層公共服務條件,增強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公共服務標準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為民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務。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不斷提升視窗經辦人員服務意識和服務作風,逐步實現各級審批和公共服務“馬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加強幹部培訓,提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幹部精準扶貧能力,培養鍛鍊過硬的扶貧攻堅幹部隊伍。(責任單位:規劃司、行風辦、部屬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開展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持續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加強督促檢查,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領域“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工作作風不紮實、考核評估不嚴格等問題,要嚴肅查處。(責任單位:農民工司、駐部紀檢組、行風辦、部屬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10月底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每年10月底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按要求向黨中央報告工作情況。

內容解讀

2018年9月,人社部印發《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實現貧困人口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通過擴大貧困勞動力就業規模、提高就業質量,促進100萬貧困勞動力實現就業,帶動300萬貧困人口脫貧。
為此,《方案》提出了五大舉措。一是全力推進就業扶貧。通過強化就業服務、扶持發展扶貧車間等載體吸納就業、鼓勵返鄉下鄉創業帶動就業、深化扶貧勞務協作、開發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等措施來促進貧困勞動力實現就業。針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用人單位,對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企業,按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費補貼;對吸納就業成效好的就業扶貧基地,給予一次性資金獎補。同時,《方案》要求,各地要統籌考慮鄉村建設實際需要,開發農村保潔、治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等公益性崗位,幫扶貧困勞動力就業。貧困地區新增和騰退的公益性崗位應優先安置貧困勞動力,並可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一定期限的崗位補貼。
二是持續推進技能扶貧。《方案》提出,通過實施技能脫貧專項行動、技能脫貧千校行動,到2020年,使有職業培訓需求的貧困勞動力都有機會接受職業培訓,完成貧困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累計300萬人次;使有就讀技工院校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往屆“兩後生”都能接受技工教育,技工院校新招收貧困家庭學生不少於12萬人。
三是全面落實社會保險扶貧政策。為實現貧困人口社會保險應保盡保,對行動不便的貧困人口,提供上門服務,並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此外,各地還應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確定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增長情況,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和基礎養老金標準,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提高。
四是不斷加強人事人才扶貧。根據《方案》,為引導各類人才向貧困地區流動,在貧困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可放寬年齡、學歷和專業要求,允許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面向本地戶籍或生源招聘,對採取統一考試方式招聘的,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直接考察方式招聘。同時,工資政策也將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方案》提出,要適時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適當向高類區和低崗位人員傾斜,扶持貧困地區事業單位提高工資收入水平。完善西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西藏特殊津貼實施辦法,建立動態增長機制,及時調整西藏特殊津貼標準。繼續指導四省提高四省藏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水平。適時調整南疆四地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南疆工作補貼標準。
五是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支持力度。對深度貧困地區,進一步加大就業補助資金轉移支付的力度,將就業扶貧任務納入就業補助資金分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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