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戶外廣告牌結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質量檢測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各種形式的戶外廣告牌結構,包括落地式2廣告牌和附著式廣告牌。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70—1988碳素結構鋼
GB/T1228—1991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
GB/T1229—1991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螺母
GB/T1230—1991鋼結構用高強度墊圈
GB/T1231—1991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大六角螺母、墊圈技術
GB/T1591—1995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
GB/T3632—1995鋼結構用扭剪型高強度螺栓連線副
GB/T3633—1995鋼結構用扭剪型高強度螺栓連線副 技術條件
GB/T5117—1995碳鋼焊條
GB/T5118—1995低合金鋼焊條
GB/T5780—2000六角頭螺栓 C級
GB/T5782—2000六角頭螺栓
GB/T14957—1994熔化焊用鋼絲
GB50007—2002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
GB50009—2001建築結構荷載規範
GB50010—2002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
GB50011—2001建築抗震設計規範
GB50017—2003鋼結構設計規範
GB50018—2002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範
GB50057—1994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
GB50204—2002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50205—2002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T50328—2001建設工程檔案歸檔整理規範
GBJ16—1987建築設計放火規範(附條文說明)(2001年版)
GBJ107—19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J135—1990高聳結構設計規範
JGJ94—1994建築樁基技術規範
CECS28—1990鋼管混凝土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戶外廣告牌 outdoor advertisement board
設定在道路旁或建築物、構築物上的廣告建築,廣告牌包括支撐結構、照明設施、電器和必要的設備。
3.2
落地式廣告牌standing advertisement board
設定在地面上的廣告牌,有單、雙及多柱式廣告牌和由多個桁架支承的廣告牌。由面板結構(含燈箱)、立柱和基礎組成。
3.3
附著式廣告牌adhering advertisement board
指可靠固定於建築物及構築物上的廣告牌,包括牆面廣告牌和屋頂廣告牌。
3.4
風荷載wind load
風對廣告牌或建築物產生的作用力。
3.5
作用效應effect of action
由荷載引起結構或構件的內力和變形。
4戶外廣告牌的分類
4.1落地式廣告牌
4.2附著式廣告牌
附著式廣告牌包括牆面廣告牌和屋頂廣告牌。
4.2.1牆面廣告牌
由面板結構、建築物或構築物牆體及連線部件組成。
4.2.2屋頂廣告牌
由面板結構、支承體系和連線部件組成。
5戶外廣告牌的設計
5.1一般規定
5.1.1本標準採用以機率理論為基礎的極限狀態設計法,以可靠指標度量結構構件的可靠度,用分項係數設計表達式進行計算。
5.1.2承重結構應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進行設計;所有結構或構件應進行承載力計算,計算時採用荷載設計值;對使用上需控制變形值的結構或構件,應進行變形驗算,驗算時採用相應的荷載標準值。
5.1.3戶外廣告牌結構的安全等級可分為三級:
a) 設定年限10年及10年以上的戶外廣告牌,其安全等級為一級;
b) 設定年限超過5年的戶外廣告牌,其安全等級為二級;
c) 設定年限不超過5年的戶外廣告牌,其安全等級為三級。
5.1.4戶外廣告牌的結構構件承載力設計,應採用下列極限狀態設計表達式:
γ0s≤S……………………(1)
R=R(?C,?,ɑK)……………………(2)
式中:
γ0——結構構件重要性係數,對安全等級為一級的廣告牌取1.1∽1.2,對安全等級為二級的廣告牌取不小於1.0,對安全等級為三級的廣告牌取不小於0.9;
S——不考慮地震作用時荷載效應組合的設計值;
R——機構構件的承載力設計值;
?c,?——混凝土、鋼材的強度設計值;
αk——幾何參數的標準值。
5.1.5 對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結構構件應分別按荷載效應的標準組合和準永久組合進行驗算,並保證變形不超過相應的規定值。荷載效應的標準組合和準永久組合應按GB 50009和GB 50011的規定進行計算。
5.1.6 對附著式廣告牌,在設計之前應對原建築物或構築物進行結構檢算,對附加廣告牌後的結構安全性做出評估。
5.1.7 戶外廣告牌的設定應考慮城市規劃、市政公用設施現狀、周圍環境以及建成後的維護條件。
5.1.8 戶外廣告牌的造型應與周圍環境協調。
5.1.9 戶外廣告牌的防火,應符合GBJ 16的有關規定。
5.1.10 戶外廣告牌的設計應委託具有建築設計乙級以上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
5.2 材料
5.2.1 戶外廣告牌結構的鋼材選用,應符合GB 50017的規定。
5.2.2 採用牌號為Q235、Q345的鋼材時,其性能應分別符合GB/T 700和GB/T 1591的規定。
5.2.3 戶外廣告牌結構的鋼材採用冷彎薄壁型鋼,應符合GB 50018的有關規定。
5.2.4 手工焊接採用的焊條,應符合GB/T 5117或GB/T 5118的規定。選擇的焊條型號應與主體金屬強度相適應。
5.2.5 自動焊接或半自動焊接採用的焊絲和焊劑,應與主體金屬強度相適應。焊絲應符合GB/T 14957的規定。
5.2.6 普通螺栓應符合GB/T 5780和GB/T 5782的規定。
5.2.7 高強度螺栓應符合GB/T 1228、GB/T 1229、GB/T 1230、GB/T 1231或GB/T 3632、GB/T 3633的規定。
5.2.8 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力學性能指標和質量標準應分別符合GB 50010和GBJ 107的規定。
5.2.9 當戶外廣告牌結構選用鋼管混凝土結構可採用普通混凝土,其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30。
5.2.10 當採用其他新材料時,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5.3 荷載
5.3.1 作用在戶外廣告牌結構上的荷載分為永久荷載和可變荷載。
5.3.1.1 永久荷載有結構自重、附著自重、水浮力、落地廣告牌的土重、土壓力或地基變形對結構承載力的影響。
5.3.1.2 可變荷載有風荷載、裹冰荷載、常遇地震作用荷載、雪荷載、安裝或檢修荷載、溫度變化等。
5.3.2 作用在戶外廣告牌上的荷載應按GB 50009的規定採用。
5.3.3 戶外廣告牌的設計,應根據可能同時出現的作用荷載,選擇下列荷載組合:
a) 組合Ⅰ:可變荷載與永久荷載的組合。
b) 組合Ⅱ:施工階段,應根據可能出現的施工荷載(如結構自重、腳手架、材料機具、人群、風力等)進行組合。
c) 組合Ⅲ:重力荷載與地震作用荷載相組合。
5.3.4 水浮力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
5.3.4.1 位於透水性地基上的廣告牌基礎,當驗算穩定時,應採用設計水位的浮力;當驗算地基應力時,僅考慮低水位的浮力,或不考慮水的浮力。
5.3.4.2 基礎嵌入不透水性地基時,可不考慮水的浮力。
5.3.4.3 當不能肯定地基是否透水時,應以透或不透水兩種情況於其他荷載組合,取其最不利者。
註:低水位系指枯水季節經常保持的水位。
5.3.5 作用在戶外廣告牌結構上的高度z處單位面積風荷載標準值Wk=βgzμsμzWO ………………………………………(3)
式中:
Wk——風荷載標準值,單位為千牛每平方米(kN/m2);
WO——基本風壓,單位為千牛每平方米(kN/m2);
Βgz——高度z出的陣風係數;
μs——風載體型係數;
μz——高度z處的風壓高度變化係數。
5.3.6 落地廣告牌結構應該考慮由脈動風引起的風振影響,當結構的基本自振周期小於0.25s時,可不考慮風振影響。建築牆面上廣告牌宜與建築物一體考慮風振影響。建築物屋頂上廣告牌除應與建築物一體考慮風振影響外,還要獨立考慮廣告牌自身的基本自振周期來檢算其風振影響。
5.3.7 地震作用的計算可參照GB 50011的規定進行。
5.3.8 北京地區的戶外廣告牌結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特別是高層、多層建築的屋頂廣告牌和牆面廣告牌應與建築物同時考慮地震作用。對於廣告牌的懸挑桁架、懸臂樑等外伸結構,還應考慮豎向地震作用。
5.3.9 在地震設防烈度分別為7度、8度時,對於地基靜承載力標準值分別大於80kPa和100kPa,且高不超過25mm的落地廣告牌結構,可不進行截面抗震驗算,僅需滿足抗震構造要求。
5.3.10 裹冰荷載的取值可參照GBJ 135的規定。
5.4 戶外廣告牌結構的設計
5.4.1 戶外廣告牌結構,除本標準有特殊規定外,應符合GB 50017的有關規定。戶外廣告牌立柱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時,應符合CECS 28的有關規定。
5.4.2 戶外廣告牌應進行各種荷載組合下的強度、剛度、穩定和施工應力驗算。同時,應滿足構造規定和工藝要求。
5.4.3 應注意所選結構有利於養護維修。
5.4.4 結構設計
5.4.4.1 落地式廣告牌結構做成單柱橫樑式或雙斜柱式結構時,可按懸臂樑結構進行分析。
5.4.4.2 附著式廣告牌鋼結構做成平面桁架或空間桁架結構時,其結構分析案平面桁架或整體空間桁架進行分析。
5.4.4.3 廣告牌結構做成框架、拱架或網架結構時,均可按照結構力學方法進行構件或整體分析。
5.4.4.4 面板結構由面板及縱橫樑組成,支撐結構由懸臂樑、懸臂桁架或空間桁架、網架組成,所有組成構件應形成幾何不變體,並通過計算保證其強度、剛度和穩定性。
5.4.5 構造規定
5.4.5.1 戶外廣告牌鋼結構的選型、布置和構造應便於製作、安裝、維護並使結構受力簡單明確,減少應力集中。戶外廣告牌鋼結構主要承受風荷載,宜採用空腹結構力求減少受風面積。
5.4.5.2 暴露在室外環境中廣告牌採用的型鋼(鋼管、槽鋼和扁鋼)的最小壁厚不得小於3mm,採用的圓鋼直徑不宜小於10mm,焊接結構的角鋼不宜小於∟45×4或∟56×36×4,螺栓連線的角鋼不宜小於∟50×5。
5.4.5.3 戶外廣告牌結構應根據結構形式及所受荷載設定可靠的支撐系統,保證結構的整體性。
5.4.5.4 由縱梁和橫樑組成的廣告牌面板,必須不止縱向和橫向支撐。縱向支撐可布置在面板上下,橫向支撐客可布置在左右兩端,如果面板較長,則應在中間增加橫向支撐。
5.4.5.5 支撐面板的撐架需要考慮側向穩定,在多道撐架之間需要布置橫、縱支撐,以保證撐架側向穩定和廣告牌的整體穩定。
5.4.5.6 當戶外廣告牌的面板採用膜結構時,膜結構的設計應滿足膜結構設計標準的要求。膜布面與戶外廣告牌結構的連線應牢固可靠。膜布面的牢度、強度應達到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5.4.6 變形規定
5.4.6.1 落地式廣告牌鋼結構,在風荷載(標準值)作用下,結構頂點的水平位移不宜超過該點離地高度的1/100,橫樑的容許撓度為L/150(L為懸臂跨度)。
5.4.6.2 牆面式廣告牌鋼結構,在風荷載(標準值)作用下,懸臂樑的容許撓度為L/150(L為懸臂長度)。
5.4.6.3 屋頂式廣告牌鋼結構,在風荷載(標準值)作用下,立柱和橫樑的容許變形和落地式廣告牌鋼結構的要求相同。
5.5基礎和連線部件的設計
5.5.1戶外廣告牌的地基與基礎設計,除本標準有特殊規定外,可採用GB50007。
5.5.2戶外廣告牌的基礎應避開地下管線,其間距必須滿足有關管線安全距離的規定。
5.5.3落地式廣告牌基礎選型,應根據建設場地土的條件和結構的要求確定。地基、基礎均應進行強度計算(包括抗壓、抗拔、抗彎和抗傾覆),必要時還應進行地基抗滑穩定驗算。
5.5.4當基礎處於地下水位以下時,應考慮地下水對基礎及覆土的浮力作用,並確定地下水對基礎有無侵蝕性及進行相應的防侵蝕處理。
5.5.5當地基的軟弱土層,上部荷載大而集中,採用淺基礎已不能滿足落地式廣告牌結構對地基承載力和變形要求時,可考慮地基處理或採用樁基礎。樁基礎計算可按JGJ94的規定進行。
5.5.6廣告牌鋼結構與混凝土結構之間應採用預埋件時,嚴禁採用摩擦型膨脹螺栓錨固。當確無條件設定專用預埋件時,應採取其他可靠的連線措施,但必須通過受力計算與試驗驗證,以確保全全。
5.5.7對於附設在樓面和牆面上的廣告牌鋼結構,當採用螺栓或焊縫與原房屋結構連線時,應對連線螺栓或焊縫按結構整體抗傾覆進行計算,螺栓或焊縫的計算應力不應大於承載力設計值的75%。
5.5.8廣告牌與牆面的連線部件
5.5.8.1牆面廣告牌應附設在房屋或構築物的牆面上,應確
定或驗算房屋或構築物牆面能可靠地承受廣告牌傳遞的力,
並有必要的安全儲備。
5.5.8.2牆面廣告牌連線部件可用焊接、螺栓或錨栓與牆面的柱或梁中的預埋件連線,也可採用質量合格的化學錨栓和植筋連線,嚴禁採用摩擦型膨脹錨栓連線。
5.5.8.3牆面廣告牌連線部件與房屋或構築物牆面的連線,應按正常內力的2.0倍驗算安全性,且應採取措施嚴防高空墜物。
5.5.8.4支承螺栓或錨栓的混凝土埋置深度應達到(30∽40)d(d為螺栓直徑),錨栓的安裝應滿足所用產品的技術要求。當埋置深度不夠時,應採取螺栓對穿夾板的連線方式,同時還應有足夠厚度的混凝土保護層。
5.5.9廣告牌與屋頂的連線部件
5.5.9.1屋頂廣告牌連線部件的布置應與屋頂柱網布置相協調,應能直接承擔廣告牌結構傳來的壓力、拔力和剪力。
5.5.9.2屋頂廣告牌可用焊接、螺栓或錨栓與屋頂、或柱中的預埋件連線,並應可靠地將廣告牌支座承受的荷載分散傳遞至下部結構。
5.5.9.3屋頂廣告牌的連線部件嚴禁採用摩擦型膨脹螺栓連線,可採用質量合格的化學錨栓和植筋連線。
5.5.9.4支承螺栓或錨栓的混凝土埋置深度應達到(30∽40)d(d為螺栓直徑),錨栓的安裝應滿足所用產品的技術要求。當埋置深度不夠時,可採取與梁、柱鋼筋焊接的方法處理,同時應有足夠厚度的混凝土保護層。
5.6防雷與接地
5.6.1戶外廣告牌結構的防雷等級應按其安裝位置,根據GB50057的規定確定。
5.6.2戶外廣告牌結構的防雷裝置(包括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及其他連線導體)應根據所處的防雷環境進行設計。防雷設計中必須具有防止直接雷、感應雷和雷電波侵入的措施。
5.6.3當戶外廣告牌安裝在高層建築的屋頂或外牆時,其防雷裝置可結合建築的防雷接地系統進行設計。
5.6.4戶外廣告牌的鋼結構框架、金屬面板等可作為防雷裝置的接閃器、引下線,但必須與屋頂和牆面的避雷帶、避雷網、引下線多處焊接連線。
5.6.5獨立的戶外廣告牌,除安裝在受保護的避雷帶、避雷網內外,其鋼結構框架、金屬面板、鋼結構柱體均應可靠接地。
5.6.6戶外廣告牌結構的接地系統應形成等電位聯結。
5.7戶外廣告牌的照明和用電
5.7.1戶外廣告牌的照明應符合相關的技術標準。
5.7.2戶外廣告牌的燈具、電線、電器應符合露天安裝工程的技術規範。
5.7.3戶外廣告牌用電的配線不得明敷於地面。
5.7.4戶外廣告牌應按照明產品的要求配線。軟線和無護套電纜應在導管、線槽或能確保起到等效防護作用的裝置中使用。
5.7.5導管、線槽的敷設應整齊牢固。線槽內導線橫截面總面積不應大於線槽橫截面淨面積的60%;導管內導線橫截面總面積不應大於導管橫截面淨面積的40%;軟管固定間距不應大於1m,端頭固定間距不應大於0.1 m 。
6戶外廣告牌的施工
6.1一般規定
6.1.1戶外廣告牌施工應做到精心、安全、優質、文明。
6.1.2戶外廣告牌工程施工前,應編制施工方案,並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6.1.3戶外廣告牌施工進行工序檢驗,當上道工序合格後,下道工序方可施工。
6.1.4戶外廣告牌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須具有質量保證書。
6.1.5戶外廣告牌結構,除本標準有特殊規定外,應符合GB50205、GB50204和CECS28的有關規定。
6.1.6戶外廣告牌的施工和監理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6.2基礎和支座
6.2.1施工前應對地下管線及地下設施做充分調查核實,核實無誤後方可施工。
6.2.2開挖基坑前應詳細調查基坑開挖對附近建築物安全的影響,並應採用相應預防措施。基坑頂有動載時,坑頂與動載間至少應有1m寬的護道。若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不良或動載過大,應加寬護道或採取加固措施。當坑壁不能保證穩定坡角時,基坑壁應採用支撐護壁或其他加固措施。
6.3戶外廣告牌鋼結構構件的製作
6.3.1構件放樣和號料,應根據工藝要求預留焊接收縮量及加工餘量。樣板的尺寸和樣板上任意兩孔距及孔心偏離各允許偏差±0.5 mm 。
6.3.2鋼管構件兩端相貫線端面沿周向的相對扭轉不應大於2.0 mm 。
6.3.3零件的切割線和號料線當採用手工切割時,允許偏差不超過±2.0mm。
6.3.4構件組裝前,應將連線表面及沿焊縫每邊30 mm∽50 mm範圍內的鐵鏽、毛刺和油污等清除乾淨。
6.3.5結構製作完成後,應按施工圖的要求和本標準的規定
對成品進行檢查驗收。構件外形和幾何尺寸的允許偏差應符
下列規定。
a) 構件長度偏差不應超過±2mm。
b) 構件整體彎曲度不應大於L/1000,且不大於3mm;局部彎曲度不應大於L/750,且不大於2mm,
c) 構件上節點板在平面內偏移不應大於1.5mm;節點板在平面外偏移不應大於1.0 mm;節點板上螺栓孔偏移不應大於1.0mm;節點板上螺栓孔與基準線距離偏移為±1.5mm。
6.3.6鋼結構廣告牌鋼結構必須進行防腐處理。
6.3.7鋼結構除銹質量分為三級,並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除銹質量等級表
等級 除銹方法 質量標準
1 噴鋼礦砂或石英砂除銹 鋼材表面露出金屬色澤
2 噴砂拋丸和酸洗 鋼材表面露出金屬色澤
3 一般工具清除(鋼鏟、鋼刷) 鋼材表面存留少量軋制表皮
註:1級和2級用於出廠檢驗,3級用於補塗時除銹處理。
6.3.8鋼構件防腐採用油漆時,宜做到2底3面,底漆和面漆配套使用。
6.4戶外廣告牌結構的安裝
6.4.1運輸吊裝前應制定技術方案,有明確的構件吊裝方法和安全措施。
6.4.2鋼結構廣告架安裝前應對定位軸線、基礎軸線、預埋件的位置和標高進行檢查。基礎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基礎周圍回填夯實完畢,基礎軸線標誌和標高基礎點準確、齊全。
6.4.3基礎和地錨的允許偏差符合表2的規定。
表2基礎和地錨的允許偏差
項次 項目 允許偏差 備註
1 支承面(混凝土柱墩) 標高±2.0 mm
水平度±1/1000
2 支承表面(法蘭盤端面) 標高±1.5 mm
水平度±1/500,且不大於3 mm
3 地錨位置扭轉偏差 ±1.00mm
4 地錨法蘭對角線偏差 ≤L/1 500,且<10 mm L—對角線距
5 地錨相鄰柱腳間距偏差 ≤b/1 500,且<10 mm b—柱腳間距
6 地錨伸出法蘭長度 ±10 mm
7 地錨的螺紋長度 LW±10 mm LW—設計螺紋長度
6.4.4廣告牌鋼結構構件裝卸、運輸及碼放過程均不得損壞,並防止搬動中構件發生變形。
6.4.5當構件必須在工地進行制孔,安裝時螺孔不應採用氣割擴孔。
6.4.6鋼結構廣告架安裝前,應對鋼構件的質量進行檢查。鋼構件的變形、缺陷超過允許偏差時,應進行處理。
6.4.7牆面廣告牌和屋頂廣告牌的安裝過程必須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不得損壞房屋結構、防水層及其外裝修。
6.4.8為確保施工人員的安全,屋頂廣告牌和高層建築牆面廣告牌安裝人員高空作業時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六級風以上不得施工。
6.4.9採用法蘭盤連線的節點,法蘭接觸面的貼合率不低於70%,用0.3 mm塞尺檢查,插入深度的
面積之和不得大於總面積的30%,邊緣最大間隙不得大於1.0mm 。
6.4.10安裝焊縫的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所有現場焊縫應按3級焊縫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防鏽處理。
6.4.11安裝螺栓的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受拉普通螺栓緊固後(必須採用雙螺母或彈簧墊片防松),螺桿外露長度可為(2∽3)絲扣。
6.4.12整個結構校正後,所有螺栓均應採用力矩扳手檢查擰緊度。
6.4.13鋼結構廣告架的主要構件安裝就位後,應立即進行校正、固定,當天安裝的鋼構件應形成穩定的空間體系。
6.4.14結構安裝完畢後,應檢查安裝質量。安裝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廣告牌結構梁、柱安裝允許偏差
項次 項目 允許偏差 備註
1 立柱垂直度偏差 ≤H/1 000 H—立柱高度
2 橫樑水平度偏差 ≤L/1000 L—橫樑跨度
7戶外廣告牌工程的驗收
7.1中間驗收
7.1.1下列工程必須進行工程中間驗收:
a) 廣告牌基礎開挖後,在澆築混凝土前;
b) 基礎和連線部件施工完畢;
c) 廣告牌鋼結構構件出廠之前;
d) 在安裝現場組裝完畢,整體吊裝前。
7.1.2中間驗收由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參加,聯合檢查驗收並出具書面說明。
7.1.3驗收時應對被驗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對照施工圖和本標準規定進行。
7.2竣工驗收
7.2.1工程竣工驗收應由建設單位主持,施工打圍、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參加,竣工驗收報告應由相關方簽字,並按規定存檔。
7.2.2戶外廣告牌結構的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標準和相關技術規範的要求。
7.2.3竣工驗收應提交下列檔案:
a) 廣告牌結構的設計圖和設計變更檔案;
b) 在安裝過程中,所達成的洽商檔案;
c) 中間驗收資料。
7.2.4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應在兩個月內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檔案。
7.2.5竣工檔案的內容及份數應符合GB/T50328的規定。
8戶外廣告牌結構的維護和檢定
8.1維護
日常維護
a) 戶外廣告牌結構防腐保養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發現有鏽蝕、油漆脫落、龜裂和風化等現象應進行基底清理、除銹、修復和重新塗裝。
b) 構件連線點(焊縫、螺栓和錨栓)每年至少檢查一次,發現焊縫有裂痕和節點鬆動,應及時修補及緊固。
c) 對照明、供電、電器控制設備應定期維護,確保用電安全,確保不發生漏電和不亮燈現象。對燈光照明應做到即壞即修。
8.1.2特殊季節的保養
a) 在大風頻發季節前,應對戶外廣告牌結構進行檢查和維護,重點是結構強度、剛度、結構節點、連線焊縫、螺栓和地腳螺栓。
b) 大風季節應對戶外廣告牌板面連線牢固程度進行檢修和加固處理,對薄膜結構的廣告畫面應對其牢固度、風化、老化程度進行檢修和加固,鋼繩的綁紮要牢固可靠。
c) 大風季節和雨季前,應檢查避雷設施和電器安全保險設定,保證正常安全使用。
8.2檢定
8.2.1戶外廣告牌質量檢測應委託具有資質的專業檢測單位進行。
8.2.2戶外廣告牌結構應定期檢定,以保證在設定年限內的安全使用,戶外廣告牌結構竣工驗收滿兩年後,應每年檢定一次。
8.2.3戶外廣告設施的檢查、檢測內容為:
a )廣告牌結構安全檢測包括強度、剛度和穩定性;
b)鋼結構防腐及外觀節點連線;
c)基礎和連線部件;
d) 電器和避雷設施。
對檢測、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應進行整修或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