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相

戴相(1587—1640年),字孟掄,號梅鼎,長泰縣彰信里人。相傳戴相童年時思維較遲鈍,而他胸懷大志,勤奮學習,不敢荒於嬉戲,以勤補拙,學業漸進。於明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登進士,授永嘉縣令。
戴相在永嘉任職6年,勤於政務,體恤百姓,頗有政績,經考功記錄,評定“治行第一”,被提任監察御史。戴相在湖北當陽任職時,上疏揭發魏忠賢的餘黨霍華,為朝廷消除了隱患。後來,戴相因父逝世,回家守禮盡孝,三年服滿,奉命巡按粵西。粵西位處偏遠。法紀鬆懈,民風日下。戴相認為是官吏作風不正,對百姓缺乏管教所致。於是加以整頓吏治,罷免貪官,加強文化教育。從而政務與民風煥然改觀。
戴相回朝繳旨,清崇德五年(1640年)又受命巡按全楚,病故於赴仕途中。戴相曾寫《鵬鳥賦》,自述他苦學成材的經歷,《鵬鳥賦》因病故也未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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