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日,成都市物價局以成價檢〔2006〕183號印發《成都市新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共12條,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新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管理暫行規定
- 印發機關:成都市物價局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文號:成價檢〔2006〕183號
- 印發時間:2006年9月1日
- 施行時間:2006年10月1日
2006年9月1日,成都市物價局以成價檢〔2006〕183號印發《成都市新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共12條,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該《規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抓好《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貫徹落實工作,大力加強商品房銷售領域的價格行政執法,加強市場檢查,對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明碼標價不規範,或利用標價進行商品房...
為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加強商品房預售監管,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我局制定了《成都市商品房預售方案管理暫行規定》,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特此通知。成都市房產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暫行規定 成都市商品房...
2004年11月24日,成都市住房委員會以成房委〔2004〕2號印發《成都市城鎮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共17條,本規定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成都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檔案通知 成都市住房委員會關於印發《成都市城鎮...
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試行)房屋物業 法規內容 各市物價局:為規範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布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發改價檢〔2011〕548號)和《國家發展...
3月16日,我委發布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發改價檢[2011]548號),隨即印發了《關於貫徹實施〈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檢[2011]658號)。《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從5月1日起已經施行,為了確保該項《...
採取上述多種方式明碼標價的,標價內容應當保持一致。商品房經營者銷售新建商品房的標價牌、價目表和價格手冊及中介機構銷售二手房的標價牌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部門統一規定(具體式樣見附屬檔案),市、州價格監督檢查部門監製。...
(一)未進行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擅自銷售的;(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三)以高於明碼標價所標示的價格銷售或加收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四)將應在商品房銷售價格內包含的成本(費用)改為在價外另行收取;新建商品房按要求配置的...
第八條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並標示監製部門名稱和投訴舉報電話。第九條新建商品房、存量房銷售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明碼標價:(一)商品房銷售實行一套一標價,經營者應當標明每套商品房...
法律法規規定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銷售商品房時應向買受人明示的其他信息,應按相關規定執行。開發企業應當在銷售場所設定多媒體終端接入預售商品房銷售公示系統,實現商品房項目信息實時更新,為買受人提供房屋銷售及相關信息的查詢。第十六條 ...
11.銷售商品住宅,未按規定把《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作為契約附屬檔案的;12.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中未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契約約定的內容的;13.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辦理新建住宅設施設備交付使用備案的;14....
為切實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布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發改價檢548號)已於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本市商品房經營者應當按照執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我委制定了《天津市...
四、商品房及車位銷售時實行“一價清”制度。停車位銷售以“個”為計量單位,已取得預售許可或現房許可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行一套一標。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對每套商品房及車位進行...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恪守對消費者在商品和服務質量方面的承諾;要發布真實房源信息和廣告,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的有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要接受政府和公眾監督,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通過向消費者提供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