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的意見
成工商發〔2015〕47號
各區(市)縣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相關處室(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於支持
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的相關檔案精神,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成本,激發
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增強小微企業發展新動力,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服務環境,現就發揮工商職能,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便利市場準入準出
(一)推動簡政放權,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通過“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工商、質監、稅務三個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為由工商部門核發一個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凡由我市各級工商部門受理登記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申請人只需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無需向質監部門申請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也無需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
(二)試行企業集群註冊模式,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成本。支持創業者以“
網際網路+”方式進行企業集群
註冊登記,入駐各類眾創空間(託管機構)。對無需特定經營場所從事經營以及創業初期暫不具備經營場所條件的小微企業,支持其與託管機構簽訂入駐協定,通過住所託管服務,降低創業成本。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各類眾創空間,設立託管企業,為集群企業提供住所託管業務。
(三)支持市場主體做大做強,個體工商戶可通過變更方式轉型升級為企業。支持符合企業轉型條件且具有轉型意願的個體工商戶,以變更登記方式轉型升級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著力推動“個轉企、企改股、股上市”,促進小微企業提質升級。以“轉得來、穩得住、做得大”為目標,建立“個轉企”工作常態化、規範化和長效化機制,促進我市企業規模化、集團化發展。
(四)試行企業名稱、經營範圍等改革試點,推進工商登記便利化。最佳化“網際網路+”經濟等市場主體準入條件及退出機制,開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電子營業執照及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經營範圍登記管理,以及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等改革試點。支持創業創新主體名稱和經營範圍使用符合國際慣例、行業標準用語、政策文獻字詞來體現其行業和服務特點,在企業名稱中使用“眾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等字樣,經營範圍表述為“眾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經營管理”等。
(五)推動實施“網際網路+”行動,支持“四眾”(眾創、眾包、眾扶、眾籌)支撐平台發展。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以“網際網路+”方式參與“四眾”發展支撐平台,為創業創新者提供跨行業、跨學科、跨地域的線上線下交流和連結服務,為小微企業提供勞動、信息、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等資源共享,搭建高效協同創業創新機制,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合力,推進“四眾”持續健康發展。
(六)著力培育農村新型市場主體。鼓勵各類資本興辦鄉村旅遊、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農村電子商務、農村養老服務、農村文化創意等“五大新興產業”。扶持農戶家庭經營,興辦農家樂、農場農莊等業態。支持農戶合作經營,通過專業合作或股份合作成立合作社,參與經營新興產業、新型業態。
二、發揮工商職能,創新小微企業服務方式
(一)發揮動產抵押、股權出質登記職能,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發揮工商管理部門
動產抵押、股權出質登記等職能,為小微企業提供創業融資服務。引導小微企業最大限度地利用動產資源進行抵押融資,支持公司制小微企業開展股權質押融資。支持小微企業採取股權出資、債權轉股權等方式,促進生產規模擴大和加快技術革新。積極引導、輔導小微企業通過商標專用權等無形資產的價值,採取作價入股、質押貸款等資本化運作方式拓寬投融資渠道。
(二)建立健全小微企業品牌服務工作機制,推進小微企業有效實施品牌戰略。一是建立小微企業品牌服務指導機制。以“提升意識、科學管理、高效運用、依法保護”為工作重點,開展針對性培訓輔導、經驗交流、專題講座等活動,並實施分層分類指導,促進小微企業加強品牌工作基礎管理。二是建立小微企業品牌服務激勵機制。設立小微企業品牌發展專項扶持資金,積極指導並鼓勵小微企業進行商標註冊,並全面利用市政資源公益展示點位,推動小微企業品牌戰略與廣告戰略融合發展。三是建立小微企業品牌服務聯動機制,搭建地方產品協作配套平台,幫助小微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四是建立小微企業品牌維權保護機制。強化以法院、公安、工商、科技、質監、食藥監管為主體的司法保護與行政執法保護協作,構建司法保護、行政保護、企業自我保護和行業協會維權自律“四位一體”的小微品牌企業維權保護長效機制,並加強與全國重點城市行政執法區域合作,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合法權益。
(三)健全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豐富完善公示內容。一是建立完善信用標準化體系,制定“四眾”發展信用環境相關的關鍵信用標準,規範信用信息採集、處理、評價、套用、交換、共享和服務,實現企業登記與“四眾”(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平台企業的信息互聯共享,推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二是以市電子政務雲服務平台為載體,提升成都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運行效能和信用信息共享功能。三是以我市獲批“全國小微企業雙創基地示範城市”為契機,依託成都市信用網建設小微企業名錄,提高扶持政策知曉度、透明度和精準度,增強扶持政策的實施效果。四是探索運用大數據技術跟蹤小微企業存活周期、活躍度和生命體徵,探索開展對特定行業、重點地區、特定人群的分析和預判,為社會公眾、小微企業和政府決策提供優良的信息服務和數據參考。
(四)打造“網際網路+”移動政務,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多樣、簡易、便捷的信息查詢通道和服務。加快構建新型政企關係(B2G)和新型政民關係(R2G),開發基於移動網際網路的微門戶、微信、手機APP、二維碼等信息服務功能,實現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的快捷便利,並為小微企業提供工商登記、業務指南等方面的政策服務和政務服務。
三、最佳化服務機制,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和水平
(一)建立完善視窗服務機制,行政審批提質增效。全面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全力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網上登記”,完善預約服務、延時服務、延伸服務、跟蹤服務、上門服務等機制,積極開闢“綠色通道”,為小微企業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註冊登記服務。
(二)試行“局所聯動、全域通辦”制度,便捷小微企業註冊登記 。各區(市)縣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可將本區域內的公司制企業、非公司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含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委託下屬符合條件的基層工商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辦理,實現事項名稱、法律依據、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五統一”。申請人可就近選擇區(市)縣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所屬基層工商所(市場監督管理所)申請辦理相關登記。
(三)建立小微企業“工商客棧”,為小微企業提供創業輔導。建立小微企業“工商客棧”(工商服務小微企業輔導站),通過講座、視頻教學等方式,深入各類創客空間、專業市場等,對初次創業的大學生、返鄉農民工、退役士兵等進行創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講,剖析“小微企業”與政府職能部門溝通的困惑與技巧,積極開展創業創新輔導服務。
(四)加大政策法規宣傳力度,營造創業創新氛圍。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小微企業政策法規宣傳長效工作機制,制定宣傳計畫,製作專題宣傳片、微電影、宣傳畫、宣傳單等宣傳資料,利用註冊登記諮詢、市場監管巡查進企業、進社區、進園區、進樓宇等工作契機,大力宣傳各級政府、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扶持、服務小微企業的政策措施。廣泛利用各級報刊、電台、電視及網路等進行媒體宣傳報導,擴大政策收益面和知曉度。發揮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政務微博、微信聯繫服務民眾的作用,加強與網友互動和線上服務功能,為創業創新提供諮詢服務。
附屬檔案: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改革任務分工
成都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
2015年11月20日
附屬檔案
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改革任務分工
任務名稱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 註冊分局
| 外資處、信息中心 信用中心,各區(市)縣局
|
試行企業集群註冊模式改革試點
| 註冊分局
| 法規處、外資處、市場處、企業監管分局,各區(市)縣局
|
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改革試點
| 註冊分局
| 法規處、信息中心,各區(市)縣局
|
試行企業經營範圍、簡易註銷登記改革試點
| 註冊分局
| 高新區、天府新區工商局、外資處、企業監管分局、信用中心、信息中心
|
試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試點
| 註冊分局
| 外資處、法規處、信息中心,各區(市)縣局
|
推行電子營業執照與全程電子化網上登記改革試點
| 外資處
| 信網處、註冊分局、信用中心、信息中心,各區(市)縣局
|
建立企業登記與“四眾”平台信息交換共享機制
| 信用中心
| 註冊分局、外資處、信息中心,各區(市)縣局
|
試行“局所聯動、全域通辦”制度
| 註冊分局
| 外資處、法規處、信息中心,各區(市)縣局
|
培育農村新型經營主體
| 註冊分局
| 市場處、商標分局、法規處,各區(市)縣局
|
拓寬小微企業動產抵押、股權出質融資渠道
| 註冊分局
| 外資處、法規處,各區(市)縣局
|
建立健全小微企業品牌服務工作機制
| 商標分局
| 市局相關處室,各區(市)縣局
|
小微企業名錄庫建設
| 註冊分局
| 辦公室、企業監管分局、法規處、信用中心、信息中心,各區(市)縣局
|
打造“網際網路+”移動政務、新型政企關係(B2G)和新型政民關係(R2G),開發基於移動網際網路的微門戶、微信、手機APP、二維碼等信息服務功能
| 信息中心
| 信用中心、市局相關處室,各區(市)縣局
|
探索運用大數據技術對小微企業存活周期、活躍度等進行分析
| 企業監管分局
| 註冊分局、外資處、信息中心、信用中心,各區(市)縣局
|
建立完善視窗服務機制,行政審批提質增效
| 註冊分局
| 外資處、監察室,各區(市)縣局
|
建立小微企業“工商客棧”
| 乾 校
| 宣傳處、法規處、信息中心、市局相關處室,各區(市)縣局
|
加大小微企業政策法規宣傳力度,積極營造改 革氛圍
| 宣教處
| 市局相關處室,各區(市)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