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職業衛生預控服務系統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設“成都市職業衛生預控服務系統”(以下簡稱“預控服務系統”)是推進我市職業衛生信息化、創新職業衛生監管方式、改善職業衛生公共服務的重要舉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將其列為2016年度民生工程項目。為充分發揮預控服務系統的功能,現就做好系統的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職業衛生預控服務系統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一、組織用人單位依託預控服務系統加強職業衛生管理
各區(市)縣安監部門要督促指導轄區記憶體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主動上線使用預控服務系統,登入系統填報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落實情況,依託系統服務功能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水平,促進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的落實。
(一)督促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範》、行業管理相關標準規範,及時上線填報、更新用人單位基本信息和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信息,並上傳相關機構出具的體檢、檢測、評價報告等佐證資料,確保填報信息真實、準確、規範,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基礎資料庫。2016年7月後首次申報或變更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用人單位,在提交申報申請的同時,要同步上線填報相關信息。
(二)指導用人單位運用預控服務系統的自動預警提示功能,根據預警提示內容,及時依法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有效整改職業病危害隱患,不斷提升自主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引導用人單位通過預控服務系統提供的公共服務功能,主動上線獲取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政府部門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向相關監管部門、服務機構諮詢具體管理業務,利用網路培訓資源加強從業人員的崗前、崗中職業衛生培訓,不斷夯實職業衛生管理基礎。
二、運用預控服務系統改進職業衛生監管
市、縣兩級安監部門要充分發揮預控服務系統功能,安排專人負責定期線上巡查,主動依託系統開展監管業務,改進監管方式方法,著力增強監管實效。
(一)提高職業病危害預警水平。定期組織對用人單位基礎數據以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治療機構填報的業務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綜合研判,結合預控服務系統自動生成的監測報告,至少每季度發布一次本地區職業病危害防治預警預控信息,有針對性地採取防範措施。
(二)切實推進職業衛生線上監管。市、縣兩級安監部門的職業衛生監管機構、其他業務處(科)及安監支隊(大隊)要指定專人,對用人單位處置預警提示信息和數據更新的情況每周至少實施一次線上巡查,對相關機構填報業務信息的情況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線上巡查。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照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一體化監管的要求,通過採取電話、網路督促和現場監管監察等方式,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對用人單位長期不處置系統預警提示信息、長期不更新應該更新的數據資料等問題,以及機構填報的業務數據顯示用人單位在職業衛生管理中存在突出問題的,各級職業衛生監管機構要對相關用人單位實施“發點球”式的監督檢查,督促其切實整改。
(三)全面推進分類分級監管。根據預控服務系統對本地區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程度統計、管理狀況評測統計以及有關機構提供的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體檢、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情況,結合平時監管檢查掌握的情況,按照《成都市職業衛生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科學編制年度監督檢查方案,合理安排日常監督檢查計畫,對用人單位實施差別化的精準監管。
(四)推進日常監管業務線上留痕管理。市、縣兩級安監部門各監管處(科)、安監支隊(大隊)在日常監督檢查、監察執法中涉及職業衛生的情況,要在現場檢查結束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登錄系統填報所發現的問題隱患以及採取的處置措施。涉及限期整改、行政處罰的,要在整改驗收和行政處罰程式完畢後一周內登錄系統填報信息,確保履責到位,主動接受監督。
三、建立健全保障預控服務系統正常運行的制度機制
(一)建立系統管理員制度。市、縣兩級安監部門的職業衛生監管機構要指定專人擔任系統管理員,負責日常線上巡查;其它業務處(科)、安監支隊(大隊)要落實人員負責上線填報和處置業務範圍內涉及職業衛生的工作信息。各單位對所配發的預控服務系統配套硬體設備要加強管理和維護,確保正常使用。
(二)加強系統使用管理的宣傳、培訓。廣泛宣傳推行職業衛生信息化管理的意義和預控服務系統的功能,深入發動轄區記憶體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主動上線使用預控服務系統,不斷提高系統使用覆蓋率。各區(市)縣安監部門要抓好鄉鎮(街道)、工業園區管委會及用人單位上線使用的管理培訓,確保相關人員熟悉系統功能並做到熟練操作。
(三)結合線下監管保障正常運行。對系統預警提示問題隱患拒不整改的用人單位、對業務信息填報不準確和弄虛作假的相關機構,要視情節輕重採取加大現場檢查頻次、對負責人進行警示約談等措施,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督促相關單位依託系統提升管理水平。
(四)建立通報講評機制。市安監局將把預控服務系統自動生成的考核評價報告,作為評價各區(市)縣職業衛生監管工作開展情況的重要參考,並定期通報各區(市)縣系統上線運行情況。
(五)抓好系統跟蹤服務保障。各區(市)縣安監部門要及時收集反饋用人單位在預控服務系統使用過程中的意見建議和問題。市安監局負責信息化建設、職業衛生監管的相關處室要督促、協調預控服務系統開發單位及時做好系統的日常維護、排除故障、運行管理等工作,確保預控服務系統的正常運行和最佳化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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