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區青江北路62號
  • 性質:政府單位
  • 行政級別:縣處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強區、食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等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授權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配合省、市市場監管局做好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負責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需取得許可的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保護消費者權益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區質量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推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協助上級開展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
(七)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產品質量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全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實施缺陷產(商)品、不安全食品、存在安全隱患藥品的召回工作。
(八)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能耗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依職權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和執法工作。
(十二)承擔促進食品藥品產業發展相關職責。研究分析食品藥品產業形勢,制定促進食品藥品產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指導食品藥品行業、企業落實相關產業規劃。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依法對標準的制定和實施進行監督。負責全區商品條碼的監督執法工作。
(十五)負責規範檢驗檢測市場,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八)統籌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負責商標、專利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2.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3.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4.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等專線。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5.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解決多頭重複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農業農村局的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負責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機制,形成監管工作合力。
2.與區衛生健康局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牽頭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和醫療機構合理用藥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通報機制。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兩部門共同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3.與區商務局的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藥品流通、酒類流通、商品交易市場(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市場)的行業發展。負責餐飲行業管理,促進餐飲服務。負責汽車銷售(家用乘用)、特許經營的行業發展工作。指導拍賣業的發展。負責指導、督促商貿流通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全區商業特許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商品交易市場(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市場)、藥品流通、汽車銷售(家用乘用)、直銷、餐飲業、酒類等流通市場經營主體和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職責,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領導分工

任立新 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職位代理:根據工作指定職位代理
副局長:劉 強
李 永 局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工作。
分管部門:派駐紀檢監察組
職位代理:楊躍國
周國鑫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市場監管、價格監督管理、消保維權、契約、廣告監管,負責城市綜合文明指數測評、牽頭負責環境保護工作;負責食品(含保健食品、食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公共服務滿意度測評工作。
分管部門:市場交易監管科、食品科、藥品科
聯繫部門:城廂市場監管所
職位代理:陳磊
陳 磊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質量、計量、認證監管、標準化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負責鄉村振興戰略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特種設備安全。
分管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局安辦)、質量科(智慧財產權科)
聯繫部門:大同市場監管所
職位代理:廖順銀
陳明彬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推進落實各項改革試驗任務;負責依法行政、依法治區、行政處罰案件核審,負責投訴舉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調工作,負責年度報告公示工作、信用分類及網路交易監管、徵信體系建設,負責新經濟發展工作。
分管部門:政策法規科、徵信與網路交易監管科(改革發展科、外資註冊登記科)、應急投訴舉報中心
聯繫部門:彌牟市場監管所
職位代理:周國鑫
金玉紅 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協助分管黨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審計工作,負責人事、財務、組織、統戰、工青婦、扶貧、宣傳、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河長制”管理工作,負責產(商)品風險監測、抽檢及後處理工作。
分管部門:辦公室、財務審計科、檢驗檢測科
聯繫部門:大彎市場監管所
職位代理:陳明彬
廖順銀 局黨組成員、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負責案件統籌協調、管理及罰沒物資管理、處置工作,負責行刑銜接工作,負責綜合性執法工作,負責違反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案件查處工作。
分管部門:執法大隊、綜合科
聯繫部門:清泉(福洪)市場監管所、姚渡市場監管所
職位代理:金玉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保密、信息、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政策法規科(外資註冊登記科)。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政策研究。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承擔權責清單建設、動態調整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的牽頭工作。在授權範圍內承擔青白江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註冊登記和在青白江區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登記註冊初審工作。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動產抵押登記工作。
(三)質量發展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區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宜。協助國家、省、市開展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工作。承擔區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質量監管科。負責全區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全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預警管理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及後處理工作。貫徹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等制度;負責貫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等國家統一推行的認證認可制度,負責對全區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後的監督管理。
(五)標準計量科。對標準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負責全區商品條碼的監督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對製造、修理、銷售、進口和使用計量器具,以及計量檢定等相關計量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依法實施計量監督,規範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承擔區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公平交易科。擬訂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價格監督,配合開展反壟斷工作。負責直銷監管和打擊傳銷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場、重大展銷會經營秩序。負責商品抽檢工作。負責不合格商品後處理工作。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及特殊商品市場。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契約信用建設。負責擬訂全區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負責廣告活動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無需取得許可的無照生產經營查處、規範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承擔區規範經營性無證無照行為聯席會議辦公室、區打擊傳銷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信用監管科。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擬訂信用監管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管理許可權內年報公示和公示信息核查工作。負責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錄及“黑名單”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市場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相關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的核查。負責市場主體檔案管理。
(八)網路交易監管科。負責監督管理網路交易及有關服務。負責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交易市場監測工作。承擔全局基礎網路設計和建設,承擔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及維護。負責全局信息化設備管理。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牽頭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區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按規定許可權參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組織對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區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科。負責生產環節的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管。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負責生產環節食品安全抽檢和不合格食品後處理工作。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工作。組織參與食品生產環節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經營安全監管科。負責食品流通、餐飲服務領域的食品安全監管,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安全狀況調查工作。負責食品經營環節抽檢和不合格食品後處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協調、指導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參與食品經營環節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
(十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科。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及醫療機構製劑配製、化妝品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工作和後處理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管理中藥材市場以及城鄉集貿市場出售的中藥材質量。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處置、培訓工作。組織重大活動藥品及醫療器械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參與藥品生產環節、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化妝品流通使用環節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
(十三)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科。研究提出全區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措施,擬訂全區智慧財產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產品、特殊標誌和官方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全區專利統計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四)財務審計科。負責部門預算、決算及財務核算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的績效管理,依法收取和上繳各項非稅收入。牽頭負責政府採購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勞資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統計工作。
(十五)組織人事科。負責黨風廉政和黨建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幹部教育培訓,負責人才隊伍建設。
二、直屬機構
設立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三、派出機構
設定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大彎市場監督管理所(簡稱大彎市場監管所)、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彌牟市場監督管理所(簡稱彌牟市場監管所)、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大同市場監督管理所(簡稱大同市場監管所),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廂市場監督管理所(簡稱城廂市場監管所)、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姚渡市場監督管理所(簡稱姚渡市場監管所)、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清泉市場監督管理所(簡稱清泉市場監管所)。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管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事業單位
(一)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監管應急投訴舉報中心。參與擬訂市場監管各類處置預案;參與產(商)品質量、食品藥品及特種設備安全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12315、12331、12365網路體系建設;承擔12315、12331、12365投訴、舉報及輿情的受理、分流、回復工作;分流、指導並跟蹤投訴舉報案件的處理工作;匯總、統計、分析、上報相關信息;落實投訴舉報獎勵辦法;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都市青白江區網路交易監管中心。負責監測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搜尋研判網路交易數據,收集、整理、發布有關監測信息、數據;負責建立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信用檔案;負責受理、處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投訴、舉報;負責網路輿情監控。

辦公地址

青白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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