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分解落實省重大項目推進工作目標責任的通知

為推動項目順利實施,確保我市圓滿完成省委、省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市政府對21個省重大項目推進工作目標責任進行了分解,現將《成都市2008年省重大項目推進工作目標責任分解表》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分解落實省重大項目推進工作目標責任的通知
  • 發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2008年,省委、省政府確定了50個重大項目予以重點推進和重點支持,我市共有21個項目(含跨市、州打捆項目和省在蓉項目)列入其中。為推動項目順利實施,確保我市圓滿完成省委、省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市政府對21個省重大項目推進工作目標責任進行了分解,現將《成都市2008年省重大項目推進工作目標責任分解表》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21個省重大項目推進工作的重要意義,嚴格按照重大項目推進工作有關要求,將項目工作任務和目標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個人,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並對每個重大項目確定專人聯絡,負責跟蹤項目進展情況,及時反饋項目信息。
二、搞好服務,加強協調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做好重大項目的報建促建、手續完善、配套建設、取得相關許可證照、落實要素需求等服務工作,加強與項目業主之間的協調和溝通,對項目業主反映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做到件件有答覆,事事有回音,對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協調解決。
三、及時反饋,強化考核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動態掌握項目進展情況,每半月(當月18日前和次月3日前)向市重點項目辦報送項目形象進度和工作進展情況,每月(次月3日前)向市重點項目辦報送項目投資完成情況,並確保有關數據和情況真實、準確。重點推進和重點支持項目推進工作納入市政府目標考核,計入年終目標考核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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