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寧縣財政局

懷寧縣財政局

根據中共安慶市委辦公室、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懷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4〕20號)精神,設立懷寧縣財政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寧縣財政局
  • 所屬部門:懷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懷寧縣
  • 所得榮譽: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
  • 局長:何承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調整,人員編制,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負責全縣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擔縣級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級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編制年度縣級政府性基金預算草案,匯總年度全縣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財政票據;制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縣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制訂全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五)制定促進全縣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制定全縣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級社會保障資金預決算草案。
(七)負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債務,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組織編制年度投融資計畫和中長期投融資規劃並監督落實,組織編制年度債務舉借和還本付息計畫並監督落實,研究分析債務風險情況及投融資形勢並提出對策建議。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行政事業單位、縣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制度,經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統計;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購置、調配、處置審批;負責重大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合規性審核;負責縣屬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和縣屬國有企業改制、改組、兼併、破產、重組、分離脫鉤等工作中的國有資產管理。
(九)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及預算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股)
負責政務和有關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宣傳、保密、信訪、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財政依法治理有關工作;承擔縣級財政信息網路運行和維護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指導全縣財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預算編制辦公室(預算股)
研究提出全縣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負責全縣收支預算編制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貫徹和擬定公共財政支出政策,提出最佳化支出結構的政策建議;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綜合預算調整;承擔縣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承擔縣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承擔與縣人大財經預算工委及縣審計部門協調聯絡工作;擬訂全縣地方性政府債務管理有關制度辦法。
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辦行政應訴工作;參與擬定非稅收入管理的規章制度及辦法;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部分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相關工作;負責政府購買服務推進工作。
組織擬訂政府採購有關政策辦法並監督執行;擬訂並調整縣級集中採購目錄和公開採購限額標準;審核監督縣級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監督管理縣級政府採購活動。
(三)國庫股
負責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執行;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及總預算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和政府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縣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相關制度辦法;負責總預算會計和預算外專戶會計核算;負責全縣和縣級年度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會同制定財政性資金管理有關辦法;管理國庫現金;負責辦理與省財政的年終結算工作;管理縣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管理縣本級國債資金和地方政府債券;管理縣本級償債準備金;審核並辦理政策性退稅。
(四)行政事業股
承擔行政、黨群團體、政法、消防、武警、人防、教育、科技、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體育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牽頭擬訂行政政法經費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政法經費(包括外事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非貿易外匯管理有關工作;研究制定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制定教科文專項資金財政管理辦法,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五)經濟建設股
承擔對口聯繫單位部門預算工作;管理財政支持經濟建設資金、基本建設資金、專項儲備經費和風險基金,以及有關政策性補貼和重要儲備商品政策性補貼資金;參與研究我縣貫徹國家重要商品流通領域的巨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意見;參與擬訂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和項目安排;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六)農業股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支農政策;擬定、修訂全縣財政支農政策;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和政府扶貧規劃;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行業事業、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財政支農資金、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財政扶貧資金;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七)社會保障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督、殘聯、紅十字會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全縣社會保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編制、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八)會計股(行政許可股)
負責監督和管理全縣會計工作;宣傳貫徹實施《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管理和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承擔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代理記賬機構的設立和監管;協調指導財政會計學會、珠算協會工作。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以及與行政審批有關的其他事項。
(九)企業股
研究提出支持全縣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貫徹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配合參與有關部門制定並負責審核縣政府支持工業振興、現代服務業等政策;辦理涉企稅收獎補等事項。
(十)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縣屬非工業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審核資產配置,按規定審核資產處置、產權變動和出租、出借國有資產事項;監督管理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縣屬非工業企業國有企業產權界定,進行產權登記,對國有資產轉讓行為進行監管;負責調查處理和仲裁行政事業單位、所監管企業國有產權糾紛,核定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範圍和數額;負責制定所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並組織考核;匯總企業財務信息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信息;負責重大資產評估項目的合規性審核;調查處理監管單位國有資產流失案件;指導鄉鎮相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財政監督檢查局
負責財政內部控制管理,負責財政局內部審計工作;監督財經紀律執行情況,擬訂財政監督的政策和制度;組織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監督檢查;監督檢查財政系統及局屬各單位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和預算的執行情況。
(十二)農村財政管理局
負責全縣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的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鄉鎮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
(十三)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縣農村綜合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指導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管理和統籌安排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加強績效考核;組織開展農村綜合改革宣傳、培訓和督查;協調推進農村其它相關改革工作;承辦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組織編制農業綜合開發年度及中長期開發規劃,擬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與細則,統籌安排和管理各級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負責籌集、落實、管理縣本級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負責縣財政支持美好鄉村建設工作的績效評價等工作。
(十五)縣民生工程工作辦公室
負責牽頭組織全縣民生工程工作,制定全縣民生工程實施方案、籌資方案,督促撥付民生工程資金;開展民生工程政策宣傳,協調督促各實施部門、單位完成目標任務;建立民生工程長效工作機制、政策落實機制、多方籌資機制和督查考核機制;組織開展全縣民生工程實施情況綜合督查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民生工程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等相關制度。
(十六)縣政府投融資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投融資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縣政府投融資管理委員會會議籌備及各類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編制年度投融資計畫和中長期投融資規劃並監督落實;負責編制年度債務舉借和還本付息計畫並監督落實;定期向縣政府投融資管理委員會匯報投融資工作、還本付息計畫及債務風險情況、投融資形勢分析;負責縣政府投融資管理委員會各類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縣政府投融資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與主任會議審議和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承辦縣政府投融資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深化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財政收入管理和預算執行管理,提高財政支出績效。

人員編制

縣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保留高配正科級,由縣財政局負責同志兼任,設副主任1名,保留高配副科級;財政監督檢查局局長、農村財政管理局局長、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縣民生工程工作辦公室主任、縣政府投融資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預算編制辦公室主任和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主任均保留高配副科級。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其編制在機關總編制內單列管理。

所獲榮譽

2014年12月,獲得“安徽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1年5月,榮獲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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