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概述,主要臨床表現,治療方法,
病理
應急性精神障礙又被稱為應激性精神障礙,是表現為精神活動功能性障礙的一組心理疾病,主要是由突然或持久的應急性不良心理社會因素導致的,在傳統精神病學上,該症又被稱為“反應性精神病”。 應急性精神障礙的症狀表現往往是心理矛盾和精神創傷內容的反映,這些臨床表現包括反應性意識障礙,反應性抑鬱狀態、興奮狀態、偏執狀態以及拘禁性精神障礙等。
概述
應急性精神障礙是典型的心因性障礙,病前有明確的精神創傷或應激性生活事件,起病常比較急驟,經過適當治療措施,病情很快好轉,恢復健康,預後良好。如果無精神打擊,不會再度復發,達到終身痊癒的滿意療效。一般視為“良性心理疾病”。
人們常誤認為一切精神疾病都是由精神刺激誘發的,沒有精神刺激因素不會得病。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嚴格地講,大多數精神疾病並非由精神創傷作為病因的,充其量不過是一種誘發因素或促發因素。真正由精神創傷直接導致精神障礙的疾病就是反應性精神障礙。所謂“反應性”,是指對不良心理社會因素(通常指應激強度大、頻度高和時限長的)作用下引致的精神障礙。
主要臨床表現
反覆不由自主地、痛苦地回憶起受過刺激、打擊的事件;反覆而痛苦地夢及此事件;似乎創傷事件正在重現的動作或感受;暴露於作為此創傷事件的象徵或很相象的內心或外界跡象之時,出現強烈的心理痛苦煩惱;暴露於作為此創傷事件的象徵或很相象的內心或外界跡象之時,出現出汗、心跳加快等生理反應;努力避免有關此創傷的思想、感受、或談話;努力逃避會促使回憶起此創傷的活動、地點、人物;不能回憶此創傷的重要方面;明顯減少參加有意義活動或沒有興趣參加;疏遠他人或覺得他人很陌生的感受;情感範圍有所限制(例如,不能表示愛戀或者感到別人的愛);對未來沒有遠大構想(例如,不期望有一個好的職業、婚姻、兒女、或正常生活享受);難以人睡,或睡得不深;易激惹或易發怒;難以集中注意;警覺過高;過分的驚嚇反應;焦慮、抑鬱、痛苦煩惱,或在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方面的功能不足,等等。
1)反應性意識障礙:本型常急驟發病,在急劇而嚴重的精神創傷下發作。意識障礙形式有神遊樣反應、朦朧狀態、恍惚茫然或呈“情感休克”狀態。深入檢查,有與恐懼和痛苦境遇有關的情感體驗,常伴精神運動性興奮或抑制。行為無法自控,失去協調性,可能是無意識的。可伴有幻覺或妄想,以片斷非系統性為主。本型病程短暫,僅持續數天。
2)反應性興奮狀態:此型較少見,常在急性較強烈精神創下發生,也可在長期精神創傷背景下,由於一個偶然刺激而促發。發病多急驟,受刺激後突然興奮騷動、哭喊吵鬧、狂歌亂笑、胡言亂語,可伴幻覺和錯覺。症狀可類似精神分裂症的急性發作或躁狂發作。但是症狀表現的內容常圍繞精神創傷(看到刺激物可使症狀加重),症狀帶有可理解性特點。少數病人伴有一定程度的意識障礙。
3)反應性偏執狀態:又名“心因性妄想症”。亦是常見的臨床類型,以持久精神刺激和較緩慢的病程為多見。病前人格可有偏執性格缺陷。年齡偏大,30~40歲以後發病。對人不信任、多疑、敏感、固執己見,有被害妄想和關係妄想。妄想內容比較接近現實,可有精神刺激所致的不安全感和創傷性情緒體驗,妄想對象較為局限、固定、不泛化。少數有聽幻覺。情感反應多數較好,與環境或患者的心境相協調。病程較長,預後良好
4)反應性抑鬱狀態:患者受到精神刺激後持續地情緒低落;精神活動抑制,常影響患者的社會功能和生活質量。患者缺乏興趣、活力和愉快感。本型常在持續長期的精神創傷基礎上逐漸發展而來。病程持續時間較長,症狀帶有反應性抑鬱症的特徵,有時臨床上難以鑑別。本型病前性格常以懦弱、內向、悲觀、無力性格缺陷為主。
5)拘禁性精神障礙:這是指在拘禁關押期間發生的反應性精神障礙類型,也稱為“拘禁性精神病”。除了發病的特殊環境外,臨床表現符合本病的一般特徵。
治療方法
精神類疾病不易於治療,不建議採用藥物治療。可適當採用心裡介入,讓病人方開意識。
(1)精神治療:因反應性精神病的發病系由明顯而強烈的精神創傷所引起,故精神治療尤為重要。首先應以解釋性心理治療,向病人分析並指出如何正確對待發病的精神刺激;再講明本病的性質,使病人能夠掌握髮病的規律;並給予支持和鼓勵,解除顧慮,調動病人的主觀能動性,去戰勝疾病,給病人以安慰和保證,促使病情向有利的方向發展。
(2)環境治療:由於病人對發病當時的處境有明顯的創傷性體驗,為了促使病情早日好轉,應儘可能地調整環境,消除發病的不良刺激。實踐證明,將病人轉移到一個振奮人心的新環境中,對治療有積極的意義。
(3)藥物治療及物理療法:這些治療雖是對症的,但也是不可缺少的。首先要保證病人的睡眠,對具有焦慮不安,心煩失眠的病人,可選用弱安定劑,調整大腦的機能狀態,延長生理睡眠時間,常用的藥物有安定,安太樂或水合氯醛等。
(4)儀器治療:C-TA生物基因腦神經遞質平衡療法,為中醫與現代生物技術的完美結合品,無副作用,不含任何激素,可以快速徹底修復受損大腦受損神經功能,恢復正常代謝分泌功能,調節腦神經功能失調,阻斷功能紊亂再生,預防復發。促進細胞再生,改善細胞活力,使其恢復正常的分泌循環,達到病灶部位營養供給正常,增強肌體抗病功能,真正做到綜合治療,愈後不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