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場地使用費

應交場地使用費是中方核算會計科目之一。用來核算合營中方向合營企業應收取的場地使用費和場地使用費的解繳情況。它屬於資金來源類科目,貸方登記合營企業應繳給合營中方的場地使用費。借方登記已上繳當地財政部門的場地使用費。

貸方餘額表示欠繳的場地使用費。合營企業應按季向合營中方交納場地使用費,由合營中方上繳財政部門。其中屬於合營企業新徵用土地的場地使用費,由財政部門交當地建設銀行專戶存儲。屬於合營企業中方原來占用場地的使用費,應由財政作為“中外合營企業收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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