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隱私權研究

憲法隱私權研究

《憲法隱私權研究》從隱私權在憲法領域展開的現象出發,層層深入地論證了“隱私權是一項基本權利”這一命題。首先,隱私權的權利屬性為憲法隱私權的確立奠定了權利基礎。其次,從現實發展的需要出發,解釋了憲法隱私權何以在20世紀60年代之後興起的原因。第二,通過對基本權利認定標準的探討,闡明隱私權作為基本權利的學理依據。第四,通過捕述各國保護憲法隱私權的實踐經驗,表明隱私權作為基本權利保護的憲政價值。隱私權,是權利譜系中的新生力量。它在晚近獲得侵權法上承認之後,又在20世紀60年代以後在憲法領域展開。作為一項新興的基本權利,憲法隱私權甚至在許多國家的憲法文本中並未被明確列舉。那么,憑什麼認定憲法隱私權?隱私權又何以成為一一項基本權利?

基本介紹

  • 書名:憲法隱私權研究
  • 類型:人身權
  • 出版日期:2008年1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3689833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屠振宇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52頁
  • 開本:32
  • 定價:24.00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後記,序言,編輯推薦,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憲法隱私權研究》編輯推薦:中國法學院校學術大系,南京師範大學法學文叢。

作者簡介

屠振宇,男,1978年4月出生於江蘇吳江。1996年至2006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學習,先後獲得法學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現為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主要從事憲法與行政法方面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圖書目錄

導論
0.1 問題的緣起
0.2 學術研究的回顧
0.3 本書的研究思路和框架
第一章 憲法隱私權的確立與發展
1.1 憲法隱私權第一案:Griswold案
1.1.1 Griswold案的背景、案情及判決
1.1.2 Griswold案判決的評析
1.1.3 Griswold案判決的鞏固
1.2 隱私權憲法保護在各國的發展
1.2.1 通過憲法裁判“發現”隱私權
1.2.2 憲法隱私權的成文化發展
1.2.3 國際人權檔案對憲法隱私權確立的影響
第二章 憲法隱私權確立的權利基礎
2.1 隱私權的歷史考察
2.1.1 隱私觀念的演進
2.1.2 隱私觀念的法律化
2.1.3 隱私權在各國的承認
2.2 隱私權的本質之爭
2.2.1 獨處權理論
2.2.2 信息控制權理論
2.2.3 親密關係理論
2.2.4 人格權理論
2.3 隱私權何以成立?
2.3.1 隱私權保護的共同基礎
2.3.2 隱私權的本質是私生活權
第三章 憲法隱私權興起的現實原因
3.1 私法自治原理的興衰與憲法隱私權
3.1.1 私法自治原理的形成與發展
3.1.2 私法自治原理的衰落
3.1.3 私法自治與私權的變遷
3.1.4 憲法隱私權與民法隱私權
3.2 國家影響力的全面擴張催生憲法隱私權
3.3 不可替代性的憲法隱私權
3.3.1 憲法隱私權與一般人格權
3.3.2 憲法隱私權與憲法財產權
3.3.3 憲法隱私權與人身自由
第四章 憲法隱私權成立的學理依據
4.1 憲法文本與基本權利的“識別”問題
4.1.1 憲法是對基本權利的不完全列舉
4.1.2 基本權利是不斷發展的體系
4.1.3 基本權利是否因憲法的列舉而不同
4.2 解釋隱私權為基本權利的不同論證方法
4.2.1 求諸歷史傳統的論證方法
4.2.2 “驚擾良心”的論證方法
4.2.3 基於人格尊嚴的論證方法
4.2.4 評析:並非無懈可擊的論
4.3 隱私權何以作為基本權利
4.3.1 基本權利憲法保護的現代解讀
4.3.2 憲法隱私權的民主價值
第五章 隱私權憲法保護的憲政經驗
5.1 阻止國家權力對私人空間的非法侵擾
5.1.1 憲法隱私權對場所隱私的保護
5.1.2 憲法隱私權對身體隱私的保護
5.2 保障個人對私人事務的決定權
5.2.1 憲法隱私權對私生活的保護
5.2.2 憲法隱私權對生育隱私的保護
5.2.3 憲法隱私權對拒絕治療權的保護
5.3 塑造個人在信息社會的自主地位
5.4 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文摘

1.2.1.1 德國基本法對個人隱私的憲法保護
德國法作為傳統大陸法系相當重要的一支,其源遠流長的歷史與社會人文,塑造出與美國法文化迥異的隱私權觀念。使其對於隱私權的觀念,就德國法而言,“隱私權”並不是其法制中所接受之觀念。國家至上的文化傳統,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隱私權進入憲法視野的可能性。然而,這並不是說隱私權的概念或相關利益在德國未受保護。經歷了納粹政權無視人權、踐踏人權的暴政,戰後的德國痛定思痛,認識到“個人隱私之揭發:不但構成對人的尊嚴之侵犯,亦妨礙人格之自由發展,故個人隱私權之保障,已為戰後德國之憲法所確認”。①
但是,與美國的情況不同,在德國實證法律及法釋義學的討論中,“隱私權”用語並未被廣為採納。德國基本法也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意義上的隱私權。但是,基本法中的三個條款肯定地保護了隱私利益。第一個是基本法第2條的一般人格權條款,第二個是基本法第10條對郵件和通訊隱私的保護條款,第三個是基本法第13條對居所不可侵犯的保護條款。②
其中,德國基本法第2條第1款對隱私利益的保護最為關鍵。基本法第2條第1款規定:“人人都有自由發展其個性的權利,但不得侵犯他人的權利或觸犯憲法秩序或道德準則。”該條款是與德國基本法第1條規定的人格尊嚴密切聯繫的。基本法第1條第1款規定,“人的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和保護人的尊嚴是全部國家權力的義務”。

後記

本書是在我博士論文的基礎上修改而成的。雖然修改工作消耗了我大量的時間,但是本書與博士論文原稿對照,其改動並不大。因為每每捧出論文,在字裡行間斟酌,常常勾起我對博士生活的回憶。從博士論文的選題、寫作到最後完成,占據了我三分之二的博士生活,也造就了那一個個無眠無休的日子。其間的煩惱與艱辛、喜悅與激動,或許只有寫過博士論文的人才能體會。為了避免這種“未老先衰”的舉動,我不得不草草完成了對論文的修訂。儘管這樣一來難以彌補博士論文寫作中的遺憾,但從另一個方面來講,儘可能地保持原汁原味是對那段日子最好的紀念,也是對自己學術生涯的一個見證。
博士論文的寫作,對我來說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其中更是傾注了恩師韓大元教授的大量心血。從選題、開題、寫作,到初稿、修改稿、第三次修改稿……其中的每一步都離不開恩師的悉心指導。

序言

未列舉基本權利保護的理論,是現代憲法學體系中的一個基礎性命題。世界上多數成文憲法國家通常以列舉的方式,將基本權利的內容一一列舉並規定於憲法文本之中。採用這種方式的優點是基本權利量的表述比較清楚,權利主體也容易掌握權利的內容與界限,但也給基本權利的開放性結構帶來困難。於是,未列舉基本權利的保護問題,成為基本權利研究中無法迴避又十分重要的一個命題。美國學者關於這一問題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制憲之初,其他國家在實踐中也根據本國的憲法實踐發展了這一理論。但是在我國,如何保護未列舉基本權利的問題還沒有成為學術界普遍關注的問題,相關方面的研究更是匱乏。屠振宇博士的學術專著《憲法隱私權研究——一項未列舉基本權利的理論論證》雖然不是關於未列舉基本權利理論方面的專門著述,但是他以隱私權這一未列舉基本權利的理論論證為切入點,對未列舉基本權利的學術命題進行了初步的探討,是一部值得推薦的學術著作。

編輯推薦

隱私,作為之人為人的基本需求,從個體利益到應然權利、 從應然權利到法律權利經歷了一個漫長時期,從普通法或侵權法上的權利到憲法上的權利更是經歷了一種歷史的滄桑和巨變。考察這種巨變產生的背景和條件, 凸現人權發展的價值和意義,對個人隱私實施全面系統的保護意義重大。目前國內的研究主要是在民法領域,在憲法領域研究比較薄弱,目前尚無該類專著。

目錄

內容摘要
英文摘要
導論
一 憲法隱私權研究的背景
二 憲法隱私權研究的意義
三 憲法隱私權研究的方法
第一章 隱私與隱私權
一 隱私與隱私權
1 隱私的源流
2 作為法律權利的隱私
3 隱私權的界定
二 作為憲法權利的隱私權
1 憲法隱私權的產生
2 憲法隱私權的發展
第二章 隱私權何以成為憲法權利
一 憲法隱私權的法理基礎
1 人格權理論
2 獨處權理論
3 親密關係自治理論
4 信息控制理論
二 憲法隱私權的憲法學依據
三 隱私去眼的規範依據
第三章 憲法隱私權的界定
第四章 憲法隱私權的功能
第五章 憲法隱私權的限制
第六章 隱私權與新聞自由的衝突與平衡
第七章 隱私權的憲法保障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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