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宣傳日

憲法宣傳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具體時間是每年的12月4日。從此,12月4日將重點開展憲法宣傳活動,因此,也稱為“憲法宣傳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憲法宣傳日
  • 別稱:國家憲法日
  • 節日時間:12月4日
  • 流行地區:全中國
  • 設立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設定時間:2014年11月1日
立法決定,節日意義,活動通知,

立法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現行憲法是對1954年制定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繼承和發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
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節日意義

首先,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於落實依憲治國,發揮憲法作用,維護憲法權威。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指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今年9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大成立60周年大會上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
會重申了這一點,並強調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要落實這一系列精神,需要提高憲法宣傳的實效性,積極探索憲法宣傳的生動形式。
其次,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於普及憲法知識,有助於公民通過各種憲法宣傳活動感受憲法的價值,擴大憲法實施的民眾基礎。尊重憲法、實施憲法、維護憲法,實質上就是尊重民主、維護民主、實施民主。開展國家憲法日活動,能夠培養廣大人民民眾的公民意識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法治意識,有利於不斷鞏固執政黨的執政地位,營造建設政治文明的良好氛圍。
再次,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於落實2011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決議》第一部分明確提出,要突出抓好憲法的學習宣傳,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確立的我國的國體政體、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等主要內容和精神,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有利於落實《決議》精神,而且也有利於深化法制宣傳教育的內涵,發揮法制宣傳在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的積極作用。
最後,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有助於在國際社會樹立我國尊重憲法的良好形象,擴大我國憲法的國際影響。設立專門的憲法日或者紀念日是各國的通行做法。一些國家設有固定的憲法節,還有許多國家都把自己國家通過、頒布或實施憲法的那一天確定為憲法日或憲法紀念日。

活動通知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組織開展好今年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期間的宣傳活動,近日,中央宣傳部、法務部、全國普法辦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以“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為主題,對活動作出部署。活動從11月中旬開始,到12月中旬結束。
《通知》指出,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大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弘揚憲法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通知》明確,今年活動的宣傳重點是:要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全會《決定》,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深入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更好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深入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推動法治中國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要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把宣傳和樹立憲法權威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基本原則、活動準則,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教育引導各級組織和全體公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觀念,自覺履行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的職責。
中央有關部門將舉行關於憲法宣傳教育的座談會。《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行業要根據實際,組織召開學習憲法座談會、報告會,認真學習貫徹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和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宣傳憲法。法務部、全國普法辦與中央電視台舉辦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特別節目“憲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CCTV 2014年度法治人物頒獎禮”。教育部組織全國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新聞媒體開設憲法專題學習宣傳專版、專欄,製作專題節目,播放憲法宣傳主題公益廣告。法務部、國信辦、全國普法辦組織開展“百家網站暨中國普法官方微博憲法知識競賽活動”。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行業要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準確宣傳解讀四中全會精神,準確宣傳解讀憲法,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宣傳活動要莊重大氣,形式多樣,氣氛熱烈,務求實效。拓寬宣傳渠道、創新方式方法,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積極吸引公眾參與互動。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的有關要求,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反對鋪張浪費。
為滿足各地迎接全國首個“12.4”國家憲法日的宣傳需要,貫徹國家鼓勵“政府購買服務”的精神,中宣部主管的中國出版集團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組織專家學者,精心編輯研發了60餘種“憲法宣傳產品”和近200種其他普法產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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