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麥憲法日
- 外文名:無
- 目的:紀念1849年6月5日菲德烈七世國王
- 標誌:它著丹麥君主專制的結束
簡介,來歷,
簡介
丹麥王國(丹麥文:KongerigetDanmark)是斯堪地納維亞裡面積最小的一個國家,位於歐洲北部日德蘭半島上及附近島嶼。南面就是德國,北部瀕臨大西洋北海和波羅的海。瑞典和挪威分別位於丹麥以北及西北方向,與丹麥隔海相望。
來歷
丹麥於1849年6月5日頒布了第一部憲法。這部憲法是19世紀40年代歐洲資產階級革命的浪潮波及丹麥的產物,它標誌著丹麥君主專制的結束和國王與政府、議會共享權力的開始。它雖經幾次修訂,但其基本原則未變,是今日丹麥君主立憲制和民主制的基石。
丹平麥憲法自頒布起先後修改了四次。第一次修改是在1866年,對議會上院的結構進行了調整並擴充;第二次修改是1915年,擴大了公民的選舉權,允許婦女與男子平等地參加選舉,取消了貴族的特權;第三次修改是在1920年,對議會的選舉方法進行了修改和補充,並確定日德蘭半島南部歸屬丹麥;最後一次修改是在1953年,取消了議會的上院,把議會改變為一院制,並規定女性可以繼承王位。因此,1953年丹麥修訂的憲法就是現行的完法。
丹麥憲法的基本條款規定,每一個18歲以上的丹麥公民都有權在選舉之日以投票的方式參與國家管理;國王和議會共同擁有立法權,國王有行政管理權,法院有司法管轄權,實施辦法是,所有法規均由議會審議和通過,但必須經過國王簽署後才能成為法律,國王將其行政管理權授予政府內閣成員,內閣成國向議會負責。國王本人沒有政治權力,也不承擔義務。
丹麥憲法還規定,如果對憲法的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則必須全民投票公決。
6月5日這一天是丹麥法定假期,人們以懸掛國旗的方式慶祝。各黨派領導人都會發表講話,人們也會聚集在公園裡公開聚會,談論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