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基本原則

憲法基本原則是指在憲法制定、修改和實施過程中必須遵守的最基本的規則,是貫穿立憲和行憲的基本精神和價值準則。從憲法理論與實踐看,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有人民主權原則、基本人權原則、法治原則和權力制約原則。

社會主義國家出現以後,也用憲法表現人民主權原則,但在各社會主義國家的憲法中一般規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國家權力與主權是兩個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概念。國家權力是有層次的,既有中央的國家權力,又有地方的國家權力。其中最高國家權力,即是主權。“一切權利屬於人民”實質包括主權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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