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實施促進會

憲政實施促進會是根據1946年12月24日制憲國大通過的《憲法實施之準備程式》第9條設立的機構,於1947年3月29日成立。1948年3月,行憲國民大會召開,該委員會宣告結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憲政實施促進會
  • 創建時間:1947年3月29日
協會任務,組織體系,

協會任務

其任務是:研究憲政實施準備事項並向政府提出建議;考察地方準備實施情形並向政府提出建議;受政府委託審議與憲政實施有關事項;宣傳憲法要義及憲法實施所應注意事項。

組織體系

孫科任會長,曾琦任副會長,所有制憲國大代表均為委員。沒常務委員會及研究、宣傳、考察3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下設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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