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驢

慶陽驢

慶陽驢,甘肅省慶陽市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慶陽驢體格粗壯結實,體長稍大於體高,結構勻稱,頭中等大小,頸肌肥大,胸部發育良好,腹部較大,四肢端正,關節明顯,蹄大小適中而堅實,性情溫馴,行動靈活,毛色以三粉驢為主,還有少量青色和灰色。

2010年09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慶陽驢”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驢
  • 產地名稱:甘肅省慶陽市
  • 品質特點:體格中等,結構勻稱,性情溫馴
  • 地理標誌: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農業部公告第1459號
  • 批准時間:2010年09月13日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

產品特點

慶陽驢是一個優良的地方品種,其體格中等,粗壯結實,體大有力,結構勻稱,體態美觀,性情溫馴,其頭大小適中,面部平直,嘴和眼圈多為白色或灰白色,眼圓而亮,耳較大,頸較短厚,鬃鬣毛短而稀,前後胸發育中等,肋骨拱圓,背腰平直,有鬈甲高低適中,但不甚寬。母驢薦骨略高於髻甲,老年多顯凹背,腹部充實,腹毛多灰白色,尻寬中等稍斜,長度稍短,體長稍大於體高而呈長形,四肢骨骼結實粗壯,關節乾燥,筋腱明顯,肢勢端正,蹄稍大而結實,正如民眾所說:“四蹄兩項雙板勁,罐罐蹄子圓眼睛”。
慶陽驢全身被毛短粗而密,常見毛色為黑、青兩種毛色,據統計,黑毛占82.67%,青毛占13.33%。成年公驢平均體重260—280千克,體高99—131厘米,體長92—123厘米,胸圍99—137厘米,母驢平均體重240—260千克,體高122厘米,體長96—126厘米。
慶陽驢慶陽驢

產地環境

慶陽市位於甘肅省東部,地處隴東黃土高原涇河上游。西南至鎮原縣,西北接環縣,東臨合水,南靠寧縣,北到華池,界於東經106°24′—108°42′,北緯35°25′—37°9′。南北長約130千米,東西寬約90千米,總面積3679平方千米。
慶陽驢主產區屬大陸性半乾旱氣候,平均溫度9℃—10.5℃,最低氣溫-21℃—35℃,無霜期年平均140天至180天,海拔1000—1700米,年降雨量480—66毫米,全年降雨量多集中在7、8、9三個月,占全年降雨量的70%左右,區內日照充足,光能富裕,全年平均日照時數在2300—2600小時,日照百分率為51—58%,平均蒸發量為52毫米,屬大陸性氣候,雨養農業。產區內荒山荒坡面積221.23萬畝,草地534.35萬畝,區內有廣闊的天然草場,有以紫花苜蓿為主的優良牧草和大量的農作物秸稈,為慶陽驢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充足的草飼來源。
慶陽驢慶陽驢

歷史淵源

慶陽的養驢業歷史悠久,據記載,漢代“絲綢之路”開拓後就養驢業,到隋唐極盛時期輸入不少的驢,《漢書·西域傳》中寫道:“敦煌、酒泉及八國往來,人、馬、驢囊駝食皆苦之”,可見當時引進的驢相當多。
據考證,慶陽養驢業開始從新疆興起,然後源源不斷的由近及遠,向東擴散,自8世紀以後,黃土高原逐漸轉入以種植業為主的經營模式。由於從事農業生產需要,加之廣泛的集巿交易商品運輸,驢的飼養和販賣就越來越活躍,人們喜愛的大型關中驢,由於生產性能良好、體質外貌優良,深受歡迎,這樣民間自然地形成了一直要求改良培育當地驢的願望。從地理位置上看,這裡正處在關中驢和蒙古驢相互交界與滲透地帶,牲畜交易便利,當地環境又非常優越,飼料充足,品種繁多,又有優質的苜蓿飼草,提供了慶陽驢形成的基礎,經過長期的選育選配,育成了大小適中、體型優秀的慶陽驢。
2018年7月27日,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蘭州西北賓館組織召開地方標準專家審定會,對慶陽市畜牧技術推廣中心制定的《慶陽驢》品種標準送審稿進行了審定,同意通過標準的審定。

生產情況

2010年,慶陽驢存欄2.55萬頭,年出欄0.6萬頭,生產驢肉5.4萬千克。

產品榮譽

2010年09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慶陽驢”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慶陽驢慶陽驢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慶陽驢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慶陽市以董志塬為中心的西峰區、慶城縣全縣和相鄰寧縣的和盛、焦村,鎮原縣的屯字、上肖、孟壩、臨涇,環縣的曲子、木缽,合水縣的何家畔、板橋等地。地理坐標為東經106°24′—108°42′,北緯35°25′—37°9′。

質量技術要求

1、種公驢管理種
公驢必須保持良好的體況,使其具有旺盛的性機能和優良的精液品質,確保完成配種期內的配種任務,管理上主要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原則:
1.1驢的營養需求:種公驢的日糧要減少飼草的比例,加大精料比例,控制能量飼料,精料日糧占1/3,配種任務大時,還需要增加雞蛋、驢奶、骨粉等動物性飼料。為使精液品質在配種時能達到要求,應在配種前開始前的1—1.5個月加強飼養,改善飼料品質。一般公驢在非配種期日餵優質乾草5—6千克,精料1.5—2千克。進入配種前1個月,開始減草加料,達到配種期日糧標準,優質草3.5—4千克,精料2.5—5千克,其中豆餅或豆類不少與25%—30%,早春優質青乾草少時應補給胡蘿蔔或一些優良飼草料。
1.2適當運動,增強體質要處理好種公驢的營養、運動和配種三者之間相互制約和平衡關係,配種任務重,可減輕運動,增加營養(蛋白質飼料);相反可增加運動,減少精料,防止過肥。運動可採取適當使役或騎乘,在運動場上驅趕均可,這樣可提高精子活力。但配種前後1個小時運動量要適當,不要過大,配種後牽引遛達20分鐘。
1.3合理配種,科學使用一般配種每天一次,每周休息一天。一天兩次的要間隔8小時以上,青年公驢要比壯年少。配種過多會影響精子質量,同時縮短公驢利用年限。
2、母驢飼養管理
2.1空懷母驢管理春季一般母驢膘情稍差,要加強營養,減少使役強度,使母驢保持中等膘情,有利於發情,配種和授胎。配種前1月對基礎母驢要進行普查,發現產科疾病要及時治療。
2.2妊娠母驢的飼養管理防止流產,保證胎兒正常發育和產後正常泌乳是管理的主要任務。防止流產要在懷胎的1月內,注意使役強度,多休息,防止劇烈運動。後期流產多因天氣變化、吃霜草、吃霉變飼草引起的,所以要加強飼養管理,多吃多汁、清潔,新鮮的青綠飼草,增加精料量,減少能量飼料,使妊娠母驢保持良好的體況。妊娠後期,日糧種類要多樣化,要滿足胎兒對大量的蛋白質、礦物質、維生素、微量元素的需求。役用驢在產前15天停止使役,移入產房專人守候,單獨餵養,飼料總量要減少1/3,每天餵4—5次,堅持運動,促進消化。產後1—2周內要控制飼養量,逐漸增加飼草餵量,10天恢復正常量。產後一月要停止使役,圈舍保暖防潮,清潔衛生,墊草要厚,乾淨及時更換。
3、為保證無公害驢肉生產質量合格,根據NY5271—2004《無公害食品驢肉》技術標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無公害肉驢飼養操作規程。
3.1養殖場地選擇養殖場地環境應符合CB1T18407.3要求,選擇避風和向陽,建在乾燥、通風、排水、易於組織防疫,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要求,充分考慮飼草堆放,無污染源,力求管理區、生活區、生產區糞便堆放區分開,禁止與其它飼養物混養。
3.2引進種驢引進種驢嚴格執行《種畜禽管理條件》,並按照GB16567進行檢疫,購入的種驢隔離觀察不少於一個月,經畜牧站檢查無疫病後,方可轉入飼養。
3.3草料和飲水草料和添加劑應符合《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件》,並禁止使用違禁藥物,水質應符合NY5027的要求,夏季每日飲2—3次,冬季1次,水溫不低於8℃,定期清洗飲水設備並進行消毒。
3.4飼養管理飼養肉用驢要以生長快、發育好,短期內快速增重,儘早達到屠宰要求,肉質好、經濟效益好為目的。
3.4.1經常觀察驢的食慾、採食、糞便和毛色等情況,發現症狀及時解決。
3.4.2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定期稱量體重,檢查飼養效果。
3.4.3為了提高飼草料的利用率,利用現有加工機械進行加工,減少浪費,並除去異物。在飼養過程中應先粗後精,先乾後濕,少餵勤添,不使一次草料塌在一起,不餵霉爛變質的飼草料。3.4.4驢的食量大,要貯備足夠的飼草料,育肥期應備足草料,飼草料的貯備應避免風吹日曬、雨淋,避免鼠害及人畜踐踏。
3.4.5驢犢出生後立即進行各方面處理,防止意外發生,產後半小時內應儘快讓驢犢哺食初乳。有條件的情況下採用自然定時哺乳,一月後訓練驢犢舐食少量精料,為斷奶後採食創造條件,並提供驢犢隨時飲水;6—8月前後斷奶,進入青年驢飼養。12—18個月的青年驢應逐漸進入育肥期飼管,根據飼養標準供給各種數量的營養物質,儘可能使其增重,按體重和增重指標配合日糧,要特別注意鈣、磷和含鹽供給。
3.4.6育肥驢的飼養管理育肥驢是經過一定階段的育肥飼養,以便提高體重,增加肉量、改善肉品質,最好選擇幼公驢、淘汰驢進行育肥,育肥驢在育肥前應做檢查,防止病源發生,並進行育肥前的驅蟲。進行育肥期的驢要按照育肥期飼養標準規定的營養需要配合日糧,並做好記錄。
3.4.7舍飼飼養根據不同的養殖小區的條件,充分發揮各自圈舍的特點和不同年齡段驢的特點進行育肥,育肥的飼草料即符合營養需要,又要充分利用當地飼草料進行餵養,並充分限制活動,減少消耗。
3.5衛生防疫
3.5.1疫苗和獸藥的使用。防疫器械在防疫前後應徹底消毒;發生疾病的驢使用藥物治療時,在治療期或達不到休眠期的不應作為食用淘汰驢出售。
3.5.2消毒飼養圈舍要經常用生石灰或消毒液進行消毒,包括飼水設備及食槽,有條件對驢每年檢查一次,防止疫病發生;對引進的驢要隔離觀察,並經檢疫確定無傳染病再進入飼養。
3.6評膘出欄評膘方法主要是肉眼觀察與用手觸摸頸部、肋部、背椎、尾根、後肋相結合,膘情符合標準即可出欄,出欄運輸根據GB16549檢疫,按照GB16567進行消毒,並出具檢疫證明。
3.7屠宰屠宰後進行分極並檢疫,進入市場。
3.8病、死驢處理驢場不應出售病驢、死驢。需要撲殺的病驢,應在指定地點進行不放血撲殺,傳染病驢屍體要按照GB16548進行處理。有使用價值的病驢應隔離飼養、治療,病癒後歸群。
3.9廢棄物處理驢場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18596的要求。
3.10資料記錄所有記錄應準確、可靠、完整。驢只標記和譜系的育種記錄。發情、配種、妊娠、流產、產犢和產後監護的繁殖記錄。哺乳、斷奶、轉群的生產記錄。種驢及肥育驢來源、驢號、主要生產性能及銷售地記錄。飼料及各種添加劑來源、配方及飼料消耗記錄。防疫、檢疫、發病、用藥和治療情況記錄。所有紀錄應保存2年以上,重大事件紀錄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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