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隸屬: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區政府日常政務和事務;蒐集、整理區內外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及信息,為區政府領導同志科學決策提供服務。
(二)承擔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黨組會議和區政府領導同志召集的其他專業會議的準備、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承擔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講話稿的起草和審核工作;負責處理各鄉鎮(街辦)、區直各部門送達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各類文電。
(五)協調起草、審核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各類規範性檔案;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和區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街辦)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擬辦意見;對部門之間、各鄉鎮(街辦)之間和區內外有關工作進行協調。
(六)收集、編寫信息並向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政府領導報送反映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和重大情況;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協調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的工作。
(七)負責做好全區因公出國(境)、涉外會議及活動、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峰活動的管理指導等外事工作。
(八)負責區政府機關日常管理和區政府總值班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國有資產管理及財務管理。
(九)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掌握全區外事動態,擬定全區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
(十)承擔區政府來賓調研、接待工作。指導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地方史志及信息化工作。
(十一)負責區政府機關黨的建設、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推進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 綜合股。 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機關文電、 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區政府機關及辦公室值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社會保障和離退休服務、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辦機關和直屬單位年度目標責任及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等的考核、獎懲工作;組織實施本機關及直屬單位職工的教育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職務評聘工作。
(二)秘書股。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各類會議的會務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協調、催辦、落實工作;負責區長、副區長重要公務活動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各類檔案、領導講話的起草、 印製、核稿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向區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編報區內外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信息和重大情況;指導全區行政機關檔案規範工作;協調起草、審核政府有關規範性檔案;承辦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機關黨建股。負責管理區政府機關黨委印章、信箋;負責區政府機關黨委黨的建設、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區政府機關幹部職工的文體活動;負責區政府機關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務公開股(政府信息公開股)。負責貫徹執行政務公開相關法規、制度和辦法,推進全區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和檢查考核全區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權力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負責全區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培訓、宣傳等工作;負責依法受理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的投訴舉報工作;負責區級“12345” 政務服務熱線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府網民留言辦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
(五)督查股。負責對國務院方針政策和省、市、區政府工作部署、決策的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督查;負責對區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區政府常務會議各項決定以及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對市、區人大常委會、政協委員會交辦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承辦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調研督查工作。
(六)後勤管理股。負責區政府機關衛生、安全、水電暖、通訊、綠化、食堂等日常管理和政府辦機關財務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行政事業經費、專項資金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承擔區政府及辦公室來賓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辦公設施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擔辦公室幹部職工的工資、福利等工作;承辦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外事股.負責全區國外友好城市的交往工作,開展民間對外友好交流活動;負責全區因公出國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全區重大對外交往活動,並指導各鄉鎮(街辦)各單位的對外交往活動;組織接待外國訪峰的國賓、黨賓、議會外賓、友好人士、工商界領袖以及其他重要來賓;接待或管理來峰從事公務活動的各國外交人員及外國記者;審核在峰舉辦的國際會議和邀請外國人來峰訪問有關事宜;協助實施全區在境外公民和機構合法權益保護等相關事務;協調處理外國公民及法人在峰發生的各類重大案(事)件。
(八)審改股。指導和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協調落實上級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監督檢查和綜合考核評價;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副主任:黃超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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