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慶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印發《慶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慶辦字〔2019〕63號)檔案規定,慶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知識產權局牌子。局長張鵬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局長:張鵬瑞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級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規範性檔案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市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貫徹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食鹽質量安全監管職能,組織指導全市食鹽市場監督執法。
(十)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零售許可、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和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及產品備案。指導藥品零售、使用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化妝品質量的檢查和處罰,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風險評估。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藥品醫療器械追溯體系建設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在市場環節的風險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與質量抽檢。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監督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問題產品召回制度落實。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進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貫徹執行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縣(區)、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修訂地方標準的申報。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完善檢驗檢測體系,規範檢驗檢測市場,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擬定和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創造和運用,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地理標誌執法工作和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工作。
(十八)依法開展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業務,對產品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和認證認可等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縣(區)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稽查。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文稿起草、服務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審、幹部教育培訓、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外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科。承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責任,指導縣區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
(四)財務管理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項資金、制裝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技術改造和技術裝備項目申報及裝備配備工作。對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實施監督。承擔機關會計核算工作。
(五)綜合規劃科。負責協調推進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全市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規劃、中長期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督查督辦工作。統籌制定綜合性考核工作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統一組織開展業務考核工作。承擔食品、食用農產品市場建設項目計畫擬定及驗收工作。承擔並指導全市市場監管數據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六)法規科。負責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規範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七)行政許可科。負責統一管理市場監管相關行政許可事務,集中開展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制定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和審批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現場審查並組織協調檢驗、檢測、清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政務大廳視窗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
(八)質量發展與監督管理科。負責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擬訂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配合開展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負責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及重點產品監督目錄,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監督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產業發展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九)綜合行政執法科。負責擬訂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市影響和跨區域的大案要案。承擔市場專項治理和社會綜合治理等相關工作。指導各縣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相關工作。
(十)登記註冊科。負責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指導縣區市場主體規範化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十一)信用監督管理科。負責擬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和實施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的管理和運用工作。承擔質量信用建設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十二)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十三)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負責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配合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十四)產品質量抽檢監測科。擬訂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及其它產品的質量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產品的核查、處置和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產品質量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
(十五)食品安全協調科。負責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考核評價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負責指導全市食品生產與相關產品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食品生產領域監管措施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貫徹落實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十七)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負責指導全市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食品流通領域監管措施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推廣和套用。組織指導開展食品、特殊食品經營監督檢查。負責食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餐飲服務食品監督管理科。負責指導全市餐飲服務食品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指導開展餐飲服務食品監督檢查。
(十九)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科。承擔全市藥品、化妝品的生產、流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定生產、流通環節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實施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實施藥品、化妝品追溯體系建設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指導藥品分類管理。組織指導開展藥品、化妝品零售、使用及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的監督檢查及違法行為查處。組織開展藥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指導市藥學會開展工作。
(二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負責指導全市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擬定醫療器械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實施醫療器械追溯體系建設,監督指導醫療器械分類管理。依法查處醫療器械違法行為。配合開展醫療器械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二十一)藥品醫療器械風險監測評估科。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在市場環節的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的監測、評價工作,構建風險防範機制。參與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二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依法對轄區內特種設備(含電梯,下同)安全監督監察。負責特種設備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的落實。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配合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配合執法機構查處特種設備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作業人員。管理慶陽市電梯應急處置服務中心。
(二十三)計量管理科。負責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依法開展對本市計量標準的考核發證。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四)標準化管理科。擬定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並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指導綜合標準化項目建設。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二十五)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家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查處認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國家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全市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組織對全市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
(二十六)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科。負責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戰略和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市的政策措施。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指導全市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辦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涉外事宜。擬訂和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二十七)商標專利和廣告監督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市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監督管理的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使用活動。承擔馳名商標、中國商標金獎、專利獎的篩選推薦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原產地地理標誌產品產品的保護工作。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代辦業務。負責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配合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商標廣告協會工作。
(二十八)科技與信息化科(市場監管大數據中心)。負責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負責重大信息化項目的立項、實施、管理。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工作,承擔市場監管大數據中心建設、管理和套用發展工作。承擔產品安全追溯平台推廣、套用、數據採集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負責信息技術保障和網路安全工作。
(二十九)新聞宣傳與應急管理科。負責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市場監管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制定市場監管事故應急預案和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市場監管方面各類突發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制定食品藥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應急演練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十)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指揮中心)。負責擬定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商品交易市場監管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統一、權威、高效的12315行政執法體系,推進12315等市場監管熱線和信息化平台整合。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消費者協會的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宇軍
局長張鵬瑞
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張鵬瑞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聰輝
職責:負責註冊登記、市場規範管理、網路交易監管、財務審計工作。 分管註冊登記科、市場規範管理科、計畫財務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 郭永明
職責:負責機關黨的建設、機關工作協調和後勤事務管理、非公企業黨建、政策法規、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及扶貧攻堅工作。 分管辦公室、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科、法規監督與執法稽查科。

辦公地址

慶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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