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慶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慶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主任:張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並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以及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訂並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依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方案,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追蹤評價。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制訂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服務規範、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
(八)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畫生育政策措施。
(九)擬訂並實施全市基層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開展鄉村醫生規範執業及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衛生行業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中醫藥及相關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完善中醫藥發展政策措施,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領域的中醫藥建設,加大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協調推進中醫藥服務貿易和中醫藥相關產業建設。
(十二)負責公眾健康權益保障工作,維護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的基本權益和老年人合法權益。
(十三)指導慶陽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承擔全市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委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慶陽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省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落實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重大人口政策諮詢工作,落實人口發展戰略和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以及非法行醫案件線索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秘、檔案、保密、財務、安全、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牽頭做好市衛生健康委網站管理、信息發布審核以及貧困村幫扶、健康扶貧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編制、評優選模、專業技術資格管理、職稱評審、幹部教育培訓和幹部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規劃信息科。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基本建設和全市醫療健康資源配置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衛生健康、全員人口、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工作的目標和規劃。負責全市衛生健康信息化基礎信息庫建設,承擔大數據管理、統計、分析、套用等工作。負責全系統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委屬單位預算決算、國有資產、非稅收入等管理工作。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牽頭負責全系統生態環境政策落實及環境保護工作。
(四)衛生法制和監督科。研究擬訂衛生健康重大政策。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律法規解釋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衛生健康依法行政、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執法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監督執法工作計畫,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監督執法行為。組織開展行政審批事項改革,牽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政務服務視窗管理和服務工作。
(五)體制改革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協調推進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對各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進行考核評估。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協助處置傳染病突發疫情,指導醫療機構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及相關研究工作。建立重大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警機制和預防方案。組織開展生活飲用水檢測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協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和標準備案工作。
(七)醫政醫管科。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承擔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醫療技術的準入管理工作,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和分級診療工作,建立健全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指導醫療糾紛預防和調解處理,協調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共同做好維護患者健康權益工作。做好援外醫療隊員選拔工作。
(八)基層衛生健康科。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落實基層健康扶貧工作。參與國家、省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相關政策落實、考核評價等工作。
(九)婦幼健康科(中醫藥管理科)。組織實施國家、省上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制定並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研究擬訂中醫藥重大政策,負責中醫機構及人員準入和廣告審核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等相關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推進中醫藥服務貿易、交流合作和中醫藥相關產業建設。組織實施基層中醫藥工作,規範中醫醫療服務秩序,督辦重大中醫醫療違法案件。
(十)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老齡健康科)。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完善計畫生育家庭及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關懷扶助政策。負責審核擬提拔任用、評優選模、晉職晉升等人員計畫生育情況。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級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衛生應急科。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行業安全監督和維穩工作。
(十二)宣傳科技科。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提升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及行業意識形態工作任務。負責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以及重大先進典型的宣傳報導。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以及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行業網路輿情監測、協調處置工作。
(十三)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醫療服務和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落實全市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對全市各級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落實國家及省上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
(十四)職業健康科。組織擬訂並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職業病防治工作。督辦職業衛生重大違法案件。
機關黨委。負責本部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

現任領導

張偉:主持市衛生健康委黨組、政全面工作。
惠得琴:協助主任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管理、財務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人事教育、群團、統戰、工青婦工作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城鎮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城鎮辦。
李元慶:統籌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發展規劃、信息化、項目建設、招商、審計、環保、大健康產業、基層衛生計生指導、宣傳、科技、培訓、計畫生育家庭發展、醫養結合、精神文明建設、雙聯、健康扶貧、支農工作。分管規劃信息科、基層指導科、宣傳科技科、家庭發展科、項目前期辦。
孟占東:協助黨組書記處理黨組日常工作,分管紀律檢查和重點工作督察。聯繫市人民醫院、市衛計委綜合監督執法局。
李冰暉:主持市中醫藥管理局全面工作。負責招商引資、中醫中藥產業、公共衛生、疾控、婦幼、健康促進模式改革、健康服務業、計畫生育協會、愛國衛生運動、健康城市建設等工作。協同黨委委員、副主任李元慶負責健康扶貧、脫貧攻堅幫扶工作。分管疾控婦幼科、計畫生育協會辦、市愛衛辦。聯繫中醫院。
閆蓮蓮:協助鄧莉娟同志工作。
姚占學:負責醫改、項目建設相關單項工作。
袁選明: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相關單項工作。
王立文: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戴彩燕:副主任
劉小偉:副主任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授予“甘肅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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