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愛新覺羅·舒爾哈齊
- 別稱:小乙可赤
- 所處時代:後金
- 民族族群:滿族
- 出生地:滿洲
- 出生時間:1564年
- 去世時間:1611年
- 主要成就:協助努爾哈赤統一女真諸部
- 封爵:和碩莊親王(追封)
人物生平,早年時期,心生嫌隙,慘遭削爵,另立門戶,幽禁致死,主要成就,人物評價,妻妾子女,父母,兄弟,妻妾,兒子,女兒,史書記載,影視形象,
人物生平
早年時期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舒爾哈齊出生於遼東。父親塔克世為指揮使。母親為建州右衛都指揮使王杲的長女額穆齊。舒爾哈齊5歲時,生母不幸去世,家事開始由繼母納喇氏主持。繼母為人刻薄,對舒爾哈齊兄弟冷若冰霜。剛剛五六歲的舒爾哈齊便跟隨哥哥努爾哈赤到深山野林中,採集松子、木耳、蘑菇,獵取野禽,然後再將這些山貨送往撫順的馬市出售,貼補家用。然而,他們的奔波和勞作並沒有換得繼母的絲毫憐憫。無奈,10歲時,舒爾哈齊便跟隨哥哥離開家,寄居在外祖父王杲門下。
萬曆二年(1574年),明朝遼東總兵李成梁率軍破王杲的古勒寨時,努爾哈赤和舒爾哈齊雙雙被俘,被充作幼丁,隨軍征戰。每次作戰,明軍都讓女真俘虜打頭陣,往對方的刀陣里沖。幾仗下來,大部分的女真俘虜都戰死,只有努爾哈赤兄弟僥倖活了下來,並且練就一身健壯的體魄和精湛的武藝。
萬曆十一年(1583年),舒爾哈齊的祖父和父親死在了明朝的亂軍之中。舒爾哈齊與兄長努爾哈赤兩人悲痛欲絕,一起離開了明軍,回到了家中。
經過一番深思之後,兩人決定為死去的親人報仇,依靠著祖父遺留下來的十三副鎧甲起兵,拉起了一支百餘人的隊伍,開始了創建後金的偉大事業。在創業歲月中,舒爾哈齊成為了兄長努爾哈赤的得力助手和主要戰將。
心生嫌隙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八月,舒爾哈齊首次帶領建州女真朝貢使團前往北京進貢,這次的經歷使他眼界大開。他對自己屈居在兄長的屬下的地位感到不滿,他希望有朝一日當上建州女真的最高統治者。與此同時他對先進的農耕文明和文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七月,舒爾哈齊第二次進北京朝貢,這次的經歷更助長了他的野心。他到達北京後受到了明朝廷熱烈隆重的接待,並被賞賜給了豐厚的金銀綢緞等禮物。同時,明廷還授予了他都指揮的高級武職。明朝以此做為一種戰略對策,盡力拉攏和收買努爾哈赤的對手及反對者,在兩者間進行挑撥,以激化彼此的矛盾。為此舒爾哈齊也確實感激明朝的恩寵,他感恩於明朝,在政治態度上越來越傾向於明朝。舒爾哈齊除了積極的與明朝發展密切關係之外,他還通過政治聯姻的形式加強與其他各個女真部落的聯繫,藉以擴大他的個人實力和影響。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他娶了烏拉部落的貝勒布占泰的妹妹為妻,第二年他又將自己的女兒額實泰嫁給了布占泰。舒爾哈齊同樣也與朝鮮保持著相當密切的關係,朝鮮使者到建州,對於努爾哈赤和舒爾哈齊見面行相同的禮儀,並向兩人饋贈同樣的禮物。他們二人也分別屠宰豬羊,各自在帳中款待朝鮮使者,並回贈禮物。朝鮮國王也樂意在兩位建州首領之間周旋,對他們實行雙重承認的原則,這與明朝的手法如出一轍。
隨著女真各部的統一,努爾哈赤擁有了足夠的力量與明朝對抗,他對明朝的敵視態度也日益明顯,他的下屬也時常和明軍發生武裝衝突。明朝對遼東的局勢感到不安。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明廷又起用了被罷免的前遼東總兵李成梁,希望他能扭轉當時那惡劣的局勢。李成樑上任伊始,就採用了原來對女真各部的分化瓦解政策。他利用了舒爾哈齊和他兄長的矛盾,大力拉攏他,對他恩禮有加,格外器重。李成梁讓兒子李如柏娶了舒爾哈齊的女兒為妾,使雙方關係更為緊密。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舒爾哈齊的妻子病故,李成梁父子準備了豐厚的祭禮前去治喪,備極隆重。面對明朝的恩寵,舒爾哈齊更加感激,他決心依靠明朝為後台,樹立自己的女真最高領袖的地位。
舒爾哈齊明目張胆地樹立個人的權威,逐漸構成了對努爾哈赤地位的挑戰,兩人的關係也日益緊張,在諸貝勒共同參加的會議上,兩人常因意見相左而激烈爭吵,努爾哈赤開始意圖除去他這個潛在的對手。
慘遭削爵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三月,居住在蜚悠城的一小支女真部落,由於不堪忍受臨近的烏拉部的奴役,想來依附努爾哈赤。努爾哈赤派出了舒爾哈齊和自己的兒子褚英、代善,將領費英東、揚古利、常書、扈爾漢領兵三千,前往蜚悠城收編該部。當舒爾哈齊等人行至半途的時候,他就滿腹狐疑的對同行的將領說看到帥旗上有一層淡淡的幽光,想要退兵。不過在褚英、代善的反對下,只能作罷。到達蜚悠城後,該部落酋長策穆特黑帶領的五百戶人丁早以做好了出發的準備,於是很快這支隊伍就踏上了返回的道路。
烏拉貝勒布占泰得知訊息後,立即帶領一萬騎兵趕來攔擊,雙方軍隊擺出了交戰的陣勢。但這時,舒爾哈齊卻帶著自己屬下的五百人退到了一邊,他不想破壞與姻親的友好關係。只有褚英、代善率軍英勇奮戰,舒爾哈齊只在一邊觀看,他的部下常書、納齊布也沒有加入戰鬥。正是由於舒爾哈齊的消極退避,最後褚英、代善雖然打敗烏拉騎兵,但是沒能給以致命打擊。
舒爾哈齊班師回朝之後,努爾哈赤準備將他的下屬常書、納齊布以臨陣脫逃的罪名處死,以剪除他的左膀右臂同時也是殺雞儆猴。但是舒爾哈齊的反應十分強烈,說殺他們就是等於殺我,誓不低頭,大有決以死戰的陣勢。最後努爾哈赤為了避免公開的衝突,便做出了讓步。他只罰了常書一百兩黃金,奪了納齊布下屬的人馬,並且從此以後剝奪了舒爾哈齊指揮軍隊的權利,將他排擠出了最高軍事領導層。
另立門戶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舒爾哈齊的地位一落千丈,變成了一個有名無實的人物,他痛感自己與努爾哈赤勢難並存。於是,他與長子阿爾通阿,三子扎薩克圖商議,圖謀另立門戶,與兄長分庭抗禮。
於是舒爾哈齊帶著幾個兒子和少數部下來到了鐵嶺東南的黑扯木,在那裡伐木建造房屋,開闢新的根據地。而黑扯木臨近明朝的軍事重鎮鐵嶺,可以直接依靠明朝的軍事保護,在他的東面又與烏拉部落接鄰,能隨時得到盟友的援助。
舒爾哈齊開始與努爾哈赤越來越疏遠,轉而靠近明朝了。李成梁看到這一分化女真的大好機會,於是火上澆油,故意挑起矛盾衝突。他上奏朝廷冊封舒爾哈齊為建州右衛首領,這是明朝在遼東地區設立的最高地方軍事長官。
幽禁致死
努爾哈赤首先是責令舒爾哈齊放棄自立為王的念頭,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他斷然採取了強硬措施,於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三月,舒爾哈齊的兩個兒子阿爾通阿、扎薩克圖被努爾哈赤誅殺,部將武爾坤也被處死。努爾哈赤余怒未消,仍打算將他的次子阿敏處死,只是在皇太極等人的極力求情下,阿敏才逃過一劫,免於一死,不過他的一半家產被沒收。
面對兄長咄咄逼人的姿態,舒爾哈齊失去了繼續抗爭的勇氣。他知道自己的實力遠遠不如兄長,而且他所指望的靠山,駐紮在遼東的明軍,也處在岌岌可危的境地,根本不是努爾哈赤的對手。在萬念俱灰的絕望處境下,舒爾哈齊回到了兄長的帳下。但是這次的努爾哈赤對他不再講兄弟情誼了,舒爾哈齊被囚禁在一間暗室之中,用鐵鎖鎖住,僅有兩個孔穴給他送食物。
主要成就
舒爾哈齊是清朝創立的第二號功臣,他原來的地位就是僅下努爾哈赤一等,各部酋長拜見的時候,兩兄弟是同時受賀的,分南北落座。明朝的邊將稱努爾哈赤是二都督。舒爾哈齊同樣是在起兵之初就很能打仗的人物,他屢立戰功,是努爾哈赤的不可缺少的臂膀。而且,舒爾哈齊也是以努爾哈赤的繼承人自居的。
自從萬曆十一年(1583年)五月,努爾哈赤起兵以後,舒爾哈齊幫助努爾哈赤不但滅掉殺父仇人、圖倫城主尼堪外蘭的勢力,還征服了渾河部、董鄂部、蘇克素滸部、哲陳部、完顏部、朱舍里部、訥殷部,統一了建州女真。萬曆十五年(1587年),努爾哈赤稱王,舒爾哈齊稱船將,是滿洲的第二號人物,手下精兵5000多人,將領40多人,勢力相當龐大。
人物評價
《清史稿》:莊親王佐太祖建業,將出師,登壠而謀,策定馳而下,黃道周亟稱其驍勇。
妻妾子女
父母
- 父親:愛新覺羅·塔克世。
- 母親:喜塔喇氏,都督阿古之女,追尊宣皇后。
兄弟
- 愛新覺羅·努爾哈赤
- 愛新覺羅·穆爾哈齊,母為塔克世之妾李佳氏,異母兄,追封多羅誠毅勇壯貝勒。
- 愛新覺羅·雅爾哈齊,母為宣皇后喜塔喇氏,同母弟,追封多羅通達郡王。
- 愛新覺羅·巴雅喇
妻妾
- 嫡福晉,佟佳氏,鄂洛尼之女。
- 福晉,哈達那拉氏,特爾固臣貝勒之女。
- 福晉,富察氏,阿格巴宴之女。
- 福晉,瓜爾佳氏,索爾和之女。
- 福晉,烏拉那拉氏,布翰貝勒之女,布占泰貝勒之妹。
- 福晉,那拉氏,圖門之女。
- 福晉,瓜爾佳氏,索爾和之女。
- 福晉,輝發那拉氏,拜音達里之女。
- 福晉,西林覺羅氏,西楞額之女。
- 福晉,董鄂氏,富古庫爾達之女。
- 福晉,阿顏覺羅氏扎海鈷塞之女。
兒子
女兒
- 次女,名額恩哲。生母為三娶福晉富察氏,阿格巴宴之女。崇德三年(1638年)十一月,額恩哲格格卒,年五十五。
- 第三女,母為三娶福晉富察氏阿格巴宴之女。萬曆十六年(1588年)九月十六日生。嫁佟佳氏納穆錫。
- 第四女,名蓀岱(1590年—1649年),努爾哈赤養女,稱巴約特格格,封和碩公主。順治六年(1649年)四月公主去世,年六十。
- 第六女,母為四娶福晉瓜爾佳氏,索爾和之女。乙未年正月初五日卯時生。癸丑年十二月,嫁那拉氏漠落渾。
- 第七女,母為四娶福晉瓜爾佳氏,索爾和之女。丁酉年八月初八日寅時生。己酉年六月,嫁完顏氏綽和絡。
- 第八女,母為四娶福晉瓜爾佳氏,索爾和之女。壬寅年生。天命元年七月,嫁那拉氏巴達納。
- 第九女,幼殤。母為四娶福晉瓜爾佳氏,索爾和之女。
- 第十女,母為四娶福晉瓜爾佳氏,索爾和之女。癸卯年十一月十五日巳時生。天命七年(1633年)七月,嫁博爾濟吉特氏巴拜。
- 第十一女,母為庶福晉阿顏覺羅氏,扎海鈷塞之女。戊申年五月十二日午時生。天命八年(1634年)三月,嫁拉喇氏庫德納。
- 第十二女,母為庶福晉阿顏覺羅氏,扎海鈷塞之女。庚戌年三月初一日亥時生。天命八年(1634年)正月,嫁納拉氏穆扤納。
史書記載
- 《清史稿·卷二百十五·列傳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