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銀行助學基金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是用於幫助貧困地區困難家庭的孩子獲得基本生活保障以完成學業的專項基金。該基金以定點、定向資助為主要運作方式,由志願者收集受助人信息並協助發放資助金,資助人可定向指定資金髮放對象和發放方式,並可通過公開信息和志願者跟蹤核對資金使用情況。愛心銀行助學基金以助學為主、助教為輔,資助人可指定資金的使用方式。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於2011年設立首個專項(大埔專項),前幾批資助對象為廣東省大埔縣西河鎮的多名中小學生,提供的微薄資助為這些同學解決了基本的生活困難。經過兩年多的試運行,自2013年始,大埔專項獲得了更多愛心人士的支持,擴大了基金規模,得以幫助更多陷入困境的學子。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真誠歡迎社會各界熱心人士加入,成為資助人或志願者,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愛心銀行助學基金
  • 外文名:Love bank financial aid funds
  • 目的:幫助貧困地區困難家庭的孩子
  • 宗旨:會各界熱心人士加入
"愛心銀行"行動倡議書,愛心銀行的助學基金,基金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基金設立的原則,第三章 基金的管理,第四章 資助的對象與標準,第六章 基金申請,第七章 志願者管理,第五章 附則,大埔專項,受助人,資助人,志願者,專項基金章程,基金管理委員會,基金監管委員會,收支情況公示,聯繫方式,

"愛心銀行"行動倡議書

2012年,中國的富裕階層人數已達1026萬人,千萬富豪人數突破102萬,然而全中國卻仍然有1.28億貧困人口每天的生活支出不足1美元。
一頓飯的花費可以讓一個孩子遠離飢餓一個月,一部流行的 iPad可以讓他/她一年衣食無憂、快樂成長。
愛心銀行”行動倡導有餘力的人士回饋社會,一對一、長期定期定向地幫助有需要的人士或家庭,並倡議受到幫助的人在將來有能力幫助他人時也貢獻自己的力量,從而形成互幫互助、手手相傳的慈善傳承。這正如銀行,有餘款時存入(提供資助),需要的人士獲得貸款(資助),等有償還能力時還款(資助他人)。
“愛心銀行”行動倡導小額的定向資助,以資助受助人解決中長期的生活困難為目標,大額的、一次性的資助建議通過其他渠道完成。
“愛心銀行”行動倡導“有餘力,則幫人”,公益不是負擔,而是跟節約一樣的美德;提倡量力而行,而不提倡資助人為幫助他人而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不便或壓力。
“愛心銀行”行動倡導資助人儘量不介入受助人的生活,減輕受助人的心理壓力;同時倡導受助人“知恩圖報”,在自己有餘力時回饋社會,幫助更多的人。

愛心銀行的助學基金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是“愛心銀行”行動的第一次嘗試。
由於尚處於成長發育階段,學習生活費用相對較高,很多貧困同學及他們的家庭承受著巨大的經濟壓力,他們的學業以及生理和心理健康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因籌措學費困難而欲放棄學業的情況也時有發生。近些年,各地學校及政府加大了扶貧力度,採取學費減免、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獎學金等各種辦法來幫助貧困生克服困難、完成學業,但也只能解決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貧困學子的生活水平仍讓人堪憂。為了使更多特困、品學兼優的同學得到資助,懇切希望社會各界的熱心人士,為貧困和優異的同學提供一個充分發揮自己智慧與能力的平台,架設一座讓他們通過自己的勞動通往自立、自強之路的橋樑,使他們能夠順利完成學業,早日回報社會。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以助學為主、助教為輔,旨在幫助貧困地區困難家庭的孩子獲得基本生活保障。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下設專項基金,對應特定地區受助對象,資助人可選擇已成立的專項基金進行定向捐助,也可以在共同基金章程的管理下設立新的專項基金。各專項基金基於相同的章程設立和管理,各自獨立設立基金管理委員會(下文中如無特殊說明,均簡稱為基金會)負責專項基金的日常管理。暫不設立負責總體管理的總管理委員會。
具體實施方案為:
定向資助 由基金會向資助方提供貧困生或成績突出學生的基本情況,資助方可自主選擇資助對象,或由基金會代為選定,進行定向資助。
設立冠名助學金 企業或者個人每年資助 2 萬元以上資金,並承諾持續資助3年以上(含),即可設立由企業或者個人冠名的專項獎學助學金,資金的管理由基金會與捐贈者協商決定。
捐資方選擇專項,向專項基金會捐資,由專項基金會通過基金的形式進行運作,並將結果公布於眾。

基金章程

關於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管理使用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為管理運作好愛心銀行助學基金,使其實現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基金設立的原則

第一條 充分尊重捐贈人的個人意願,突出基金的公益性,捐贈資金及以此為本金產生的收益全部用於獎勵優秀學生、資助困難學生,不作他用。
第二條 基金管理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加強宣傳,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條 突出基金的社會效益和教育效益,弘揚捐贈人熱心助人、關心教育的優秀品質,鼓勵學生刻苦學習、立志成才。
第四條 通過各種渠道,廣泛吸納社會各界力量。促進本基金早日成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資助範圍更全面的社會公益基金

第三章 基金的管理

第五條 為切實加強對 "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 "的管理,成立"基金監管委員會",嚴格管理制度,及時向捐贈人及社會通報基金使用情況,加強宣傳,接受監督。
第六條 管理機構: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基金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七條 資金的管理:設立 "專項基金",雙控帳戶,指派基金管理委員會財務專員(以下簡稱財務專員)進行賬戶管理。各項支出經管理委員會審定後須有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簽字才能執行。
第八條 基金的收益:
1.新吸收的捐助資金應納入該基金帳戶,做到專款專用。
2.在低風險的前提下,基金監管委員會決定本金投資方式,由此獲得的所有收益,均納入該專戶。
3.加強公益事業宣傳,廣泛吸納社會人士團體資助。
第九條 使用額度:
每年用於助學的資金幅度,以基金的所得收益為主,不足部分可用基金本金補足,原則上不超過該年度基金總額的 30%。捐助人定向指定的,按捐助人意向使用。
第十條 管理費用:
不從捐助款及其收益中列支管理費用,即“零管理費”。基金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各項管理費用由基金管理委員會另行籌措,專款專用。
第十一條 資助的程式:
1. 由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基金數目,提出當年的資助總金額和獎助類別、獎助金額;
2. 每年由志願者推薦,報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決定,並徵求捐贈人意見後,發放助學金。
3. 所有受助學生條件符合者,每年均可經志願者推薦,經審定合格後可以重獲助學金。
第十二條 審查通報制度:加強對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並每年定期向社會及捐贈人通報基金的收入、使用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範圍內公示受獎助者的名單,對不符合接受獎勵、資助標準的對象,一經舉報查實後,取消資格,並由基金管理委員會追究相關推薦人員責任,以確保基金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進行。
第十三條 基金的持續運行:為了使該基金能更廣泛更持久地服務於青少年教育事業,激發社會各界關心公益事業的熱情。捐贈人和基金管理委員會有責任和義務,通過多方渠道使該基金不斷滾動發展,實現此項公益行動的可持續發展。
第十四條 財務管理:
由基金管理委員會財務專員負責財務核算。
在銀行開設專項帳戶,專款專存。
該基金所有捐贈收入及由此而產生的各項受益,堅持專款專用原則,全部用於資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財務專員根據基金監管委員會主任的親筆批示方可支出。
基金的受助人應對款項進行簽收,簽收單據需由志願者拍照後將照片傳送給財務專員,並由財務專員歸檔保存3年以上。簽收單據的照片應清晰可辨識。
年初,財務專員向基金監管委員會上報上年度基金收支財務年度報表。

第四章 資助的對象與標準

第十五條 資助對象:
1. 家庭生活困難的中小學生;
2. 由於突發事件處於極度困境的學生。
第十六條 資助種類:
1. 對學生個人進行資助,按學期發放;
2. 經基金管理委員會同意,可由志願者協助按月發放資助款,但志願者應對資助款的發放進行記錄,並由受助人簽收。
第十七條 資助方式:現金。經基金管理委員會同意,可以等值物品及適當形式的課外激勵活動等代替。
第十八條 資助標準:
1. 助學小學生、國中生每生資助1000元/學年,即每學期500元;
2. 高中生每生資助2000元/學年,即每學期1000元;
3. 由於突發事件處於極度困境的學生資助1000元。

第六章 基金申請

第十九條 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均可提出申請。

第七章 志願者管理

第二十條 志願者均為無償工作,接受民眾監督和基金管理委員會的管理,不得接受受助人財物禮品回饋,不得接受受助人吃請。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基金運行過程中,對受助對象應注意保護個人隱私,照顧受助對象的心理感受。對受助對象的篩選以實際生活困難為唯一準則,不得設學習成績、文明禮儀、犯罪記錄等條件。
第二十二條 對學習取得優異成績的受助對象,經資助對象本人同意,其成績應及時報基金管理辦公室備案,基金會可使用受助者個人信息進行適度的宣傳活動。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將在試行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加以完善。本辦法的修改、變更、解釋權屬於"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 "總管理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 各專項基金可在本辦法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補充,但不應違背總體思想和要求。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大埔專項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的第一個專項基金——大埔專項,於2011年8月設立,定向支持大埔縣的貧困中小學生,他們中的大部分人因為父母不幸離世或重病陷入困境,生活壓力較大。
截止到2013年12月,大埔專項基金共獎勵和資助35人次,總計資助26,000元。來自社會各界人士的資助款截止到2013年12月總計26,000元。

受助人

下表給出了部分受資助對象的基本情況(2012-2013年第二學期),為保護個人隱私,隱去了部分信息(如有不當之處請與編者或志願者聯繫更新)。
學生姓名
性別
畢業學校
現讀學校
家長姓名
家庭情況
金額(元)
陳**
岩上中學
大埔虎山中學
陳*生(父)
母故,父在家務農,弟橫溪國小。
1000
丘**
岩上中學
廣東番禺職業技術學院
丘*興(父)
茅戈。大姐在讀大三,妹妹實驗中學高二,弟弟虎山中學高一。
1000
孫**
孫**


在讀
橫溪學校
孫*垣(父)
同胞姐妹,同班,弟雙目失明,媽改嫁,父在家務農。
1000
(500/人)
傅**
岩上中學
大埔田家炳實驗中學
傅*端(父)
父胃息肉,母智障,生活貧困,哥哥付向東實驗中學復讀高三。
1000
張*
橫溪國小
橫溪學校
賴*英
(祖母)
父精神分裂,母故,現由祖母撫養。
500
張**
橫溪國小
橫溪學校
張*文(父)
父母離異,由病重的父親獨立撫養,家庭收入低微,全靠親戚接濟。
500
這些同學只是受助同學的一部分,其他受助人的困境類似。

資助人

2013年底開始,大埔專項基金獲得了更多愛心人士的支持,得以幫助更多有需要的同學。下表給出了部分資助人的名單(受資助人要求,隱去了部分信息,如有不當之處,請資助人與志願者或編者聯繫更新)。
資助人
資金
定向用途
受助人
張**
每年20,000元
助學,自由支配
-
張**
每年5,000元
助學,自由支配
-
上述名單持續更新中,完整名單和資金使用情況請參見收支情況公示。

志願者

志願者均無償為基金會工作,負責收集並核實受助人信息、資金髮放和監督。
下表給出了支持大埔專項的志願者(如有不當之處,請聯繫編者修訂)。
登記時間
姓名
地址
電話
Email
個人介紹
2011-8-6
賴則瑛
廣東省 梅州市 大埔縣
-
-
1998年至今擔任鄉村國小教師
2011-8-6
賴淑平
廣東省 梅州市 大埔縣
-
-
1998年至今擔任鄉村國小教師、中學教師

專項基金章程

大埔專項基金完全遵循"愛心銀行助學基金"的基金章程。

基金管理委員會

基金的管理委員會構成如下:
主任委員
-
副主任委員
-
財務專員
-
理事
-

基金監管委員會

基金的監管委員會構成如下:
主任委員
-
副主任委員
-
理事
-

收支情況公示

捐助的單位和個人公示如下:
2011年收支明細
2012年收支明細
2013年收支明細
請點擊以上連結下載查看收支明細,如有不符之處請與基金管理委員會或我們的志願者聯繫。

聯繫方式

本基金接收社會各界的捐款
全稱: 愛心銀行助學基金大埔專項管理委員會
聯繫人: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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