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名流布,定義謂犯戒之人,惡友常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惡名流布
- 定義:謂犯戒之人,惡友常從
- 十重禁戒: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
- 詞性:貶義詞
定義,資料,
定義
謂犯戒之人,惡友常從,善人皆離,既無戒德,惡聲日著,遠近流布也
資料
十重禁戒為: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說過罪、自贊毀他、慳、瞋、謗三寶。
(5)酤酒戒(酒能昏神亂性,故不酤)
酒乃迷亂起罪之根本,故大小二乘、道俗七眾俱禁之。依四分律卷十六所載,佛陀於支陀國時,沙伽陀詣拘睒彌主之家受飲食,主人奉以黑酒,既飲而還,于歸途倒地嘔吐。佛即知之,遂制比丘飲酒之戒,若違禁者,犯波逸提。佛更為說飲酒之十過,即顏色惡、少力、眼視不明、現嗔恚之相、壞田業資之法、增致疾病、益斗訟、惡名流布、智慧減少、死墮三惡道等,稱為飲酒十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