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審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和省政府、市政府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現向社會公布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市審計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推動政務規範、透明、廉潔、高效運行的總體思路,認真組織,精心準備信息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完善公開制度,加快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及時在網上發布和更新政府公開信息,促進了審計事業的健康發展。
市審計局堅持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下設局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切實抓緊抓好各相關工作任務的部署和落實,局監察室負責對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審計局認真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組織機關幹部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學習《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市政府相關檔案,不斷提高對推行政務信息公開重要意義的認識。二是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建設,編制了惠州市審計局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制定了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及保密審查制度等相關制度,並對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在實踐中進一步明確。三是明確推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時限,按照“合法、全面、準確、及時”的要求公開政務信息,並對已公開的政務信息發生變化或失效時及時更新。四是不斷規範推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流程,使局機關各科室參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流程進一步規範有序。五是拓展公開形式,加強宣傳力度,增強公開效果。為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使社會公眾進一步關注和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年來我們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牆報和網際網路等多種方式和途徑,廣泛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重點通過政府入口網站、局信息網站加強宣傳和學習。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情況
(一)進一步加大審計結果公告,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一是實時向社會公布年度審計工作報告。9月27日,我局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我省2010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並通過本局公眾網站同步向社會公布,《南方日報》、《惠州日報》等主流媒體均作了報導。二是及時公告重大事項的審計結果。我局堅持將審計結果公告作為加強審計監督和審計信息公開重要手段,及時發布住房公積金審計等結果。三是及時公開日常工作信息。及時回復辦理了網路問政、局長信箱、舉報信箱等民眾意見,隨時接受社會的監督;對中介機構備選庫入選機構,嚴格按照程式進行了網上招標和公示。
(二)拓展公開形式,加強宣傳力度,增強公開效果。為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使社會公眾進一步關注和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年來我們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牆報和網際網路等多種方式和途徑,廣泛宣傳審計工作。1月18日,我局局長座客惠民線上論壇,與網民面對面進行交流。除了網上公開外,結合工作實際,還通過製作政務公開專欄、板報、設立意見箱等多種形式,將各項行政辦理事項的辦事依據、辦事職責、辦事程式、辦事標準、辦事時限、辦事結果向社會廣泛公開,在方便服務對象的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通過這些方式,我局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做到了全部公開。
我局2011年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及我局入口網站上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44條。其中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公開政府信息63條,包括審計動態類33條、審計結果公開1條、政策法規類2條、其它審計業務信息類27條,因本年度未有依申請公開信息,其公布形式及答覆為0。
(三)公開形式
  1.在惠州市人民政府網惠州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市審計局”一欄設立了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發布市審計局政府公開信息,公眾可以通過網站查閱公開的各項信息。在惠州市審計局門戶網上公開各類應主動公開的信息
  2.有關向市人大、市政府的審計工作報告等重要政務信息,除在網站上公布外,還通過惠州市電視台、惠州市電台、惠州日報、東江時報等主流媒體向社會公布,讓民眾知曉。
  3.通過編輯傳送《惠州審計》、《審計動態》、《專報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副處以上行政事業單位主動公開審計政務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年度我局沒有收到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我局無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的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沒有引發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識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充實、規範;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力度不夠,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四是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在管理上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改進措施。
 2012年,我局將繼續深入貫徹實施《條例》,特別是對照《條例》要求,對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做進一步的調整和完善:一是統一認識,努力規範工作流程。進一步梳理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二是進一步辦好市審計局網站,提高民眾的認知度和認可度。繼續及時、準確公布審計政務的各項信息,方便民眾了解審計政務工作動態。三是加強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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