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政府採購中心

恩施市政府採購中心成立於2002年。原屬市財政局二級單位。2005年8月從市財政局整體劃歸市政府辦公室,隸屬市政府辦公室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經費來源為全額撥款。屬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中心現有職工10人,內設辦公室、採購科、信息科、履約驗收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市政府採購中心
  • 成立於:2002年
  • 類型:市財政局二級單位
  • 隸屬:市政府辦公室管理副科級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維護採購人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2、接受採購人的委託,負責代理列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限額標準以上採購項目的各種集中採購活動。
3、具體組織政府採購招標事宜,製作招標檔案,發布招標公告,組織開標、投標、評標,制定評標原則和評分標準,核實投標人的資格,公開、公平、公正確定政府採購供貨商。
4、組織簽訂政府採購契約,參與履約驗收。受採購人委託,組織採購單位與供應商簽訂政府採購契約,並對供應商進行履約驗收。
5、收集、存儲和發布政策法規信息、採購供貨商信息、材料設備價格信息等,為採購活動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6、管理政府採購從業人員,協助主管部門對採購從業人員的資格培訓;建立政府採購專家評審庫、供應商庫。
7、保管政府採購檔案,負責對記錄每次採購活動的採購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採購中心設四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採購中心日常事務;起草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對中心人員進行培訓和人事管理;加強對中心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保衛、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及中心財務等的管理;搞好中心的後勤管理及綜合工作。
(二)採購科
負責集中採購的集體事宜,對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限額標準以上的採購項目,根據採購的委託,確定採購方式,負責具體實施;對招標採購的貨物、工程、服務,負責招標檔案的起草、審定、開標,確定評標標準和評分原則,督促採購人與供應商簽訂政府採購契約,組織履約驗收。
(三)信息科
負責政府採購評標委員會人才庫、供應商庫、信息庫的管理;審核招投標項目專家評審的專業資質及投標人的資格;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的收集、存儲及發布,為採購活動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對實行招標採購確定的協定供應商、定點服務單位進行日常管理,定期檢查其履約情況,提交書面評價資料。
(四)履約驗收科
1、接受委託與供應商直接洽談,草簽採購契約;參與接受委託組織草簽契約的活動。
2、負責對採購契約履行過程中的檢查工作。
3、管理、審核供應商提出的項目完工驗收申請。
4、受理、審核契約款項和採購資金的結算申請。
5、負責採購業務信息的統計工作。
6、負責採購業務資料的整理、建檔工作。
7、負責管理協定供貨商、重點服務單位,定期檢查履約情況。
8、負責管理政府採購的詢問質疑及投訴處理,協調有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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