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19〕30號)精神,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全面提升全州公路橋樑安全水平,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州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州實施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州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恩施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工作目標,建設模式,設計階段,實施階段,資金保障,職責分工,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科學建設,強化監督考核,推進綜合整治,嚴格治超管理,

工作目標

對納入省公路危橋項目庫的四、五類橋樑(動態調整),按照“三年任務,兩年完成”的目標,力爭到2021年底完成危橋改造任務,實現公路橋樑基礎資料數位化、危橋改造科學化、橋樑養護規範化,推動全州公路危橋改造由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同時爭取省級將新增四、五類橋樑納入改造計畫。具體分年度目標為:
到2020年底,完成危橋改造設計批覆、施工招投標,具備條件的項目全部開工建設。實施國省道四、五類橋樑和農村公路五類橋樑改造。
到2021年底,實施農村公路四類橋樑改造,以及國省道及農村公路新增四、五類橋樑改造,全面完成全州公路現有危橋改造任務。

建設模式

設計階段

1.設計招標。州公路管理局、州農村公路管理局和縣市交通運輸局採取打捆招標方式,擇優選擇設計實力強、市場信譽高、公路危橋改造設計經驗豐富且符合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
2.技術標準。科學合理確定技術標準,因地制宜選擇危橋改造方案,嚴格控制拆除重建類橋樑的數量。加固改造類橋樑,設計荷載不得低於原標準,有條件的情況下應適當提高。拆除重建類橋樑,國省道及縣鄉道橋樑採用公路Ⅰ級荷載標準,村道橋樑一般採用公路Ⅱ級荷載標準,並與路線等級相匹配。橋樑加固改造措施使用年限應不小於10年,加固後橋樑整體剩餘使用年限應滿足規範要求。
3.設計審批。危橋改造項目設計一般採用一階段施工圖設計,對於技術複雜或投資額大的,可以採用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階段設計。設計檔案由州交通運輸局審查批覆。本方案下發前,縣市已批覆的設計檔案,報州交通運輸局備案。

實施階段

1.施工招標。州交通運輸局和縣市交通運輸局採取打捆招標方式,選擇施工養護經驗豐富的專業企業承擔項目的總承包施工,並負責交工驗收後5年的橋樑養護服務。養護期滿後,養護工作交由地方政府承擔。
2.項目契約。由項目包總體契約和項目實施契約構成。
(1)項目包總體契約。由州交通運輸局和縣市交通運輸局與中標企業簽訂,明確項目合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費用構成、支付方式,建設規模和標準,養護標準,以及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
(2)項目實施契約。由縣市交通運輸局與中標企業簽訂項目實施契約,細化項目建設質量、進度、安全、環保等目標,明確工程變更、材料價格調整、工程費用支付以及項目養護等契約條款。
3.建設管理。由縣市交通運輸局組建項目法人實施項目的建設管理,採用項目集群化管理模式,各級職能部門加強項目建設的指導和監管。
4.工程監理及相關檢測。州交通運輸局和縣市交通運輸局打捆招標選擇監理、檢測服務單位。
5.養護管理。項目交工驗收合格後,國省道和農村公路橋樑養護工作由相應管理部門進行指導、監管和考評。

資金保障

(一)積極爭取中央、省級交通專項資金、省級債券資金用於全州公路危橋改造工程。
(二)除中央、省級補助資金外,公路危橋改造工程配套資金由州、縣市財政給予保障。
(三)對於建成年限在15年之內且需要改造的危橋項目,根據病害成因分析,屬於建設質量問題的由相關質量責任單位自行負責。
(四)州級交通部門、各縣市要加強資金監管,做到專款專用,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職責分工

各縣市政府
對本轄區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負直接責任,負責轄區內公路危橋項目資料庫的建立完善和動態管理,做好危橋改造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負責加強公路超限超載治理,強化橋樑保護區的管理及危橋的安全管理。負責按上級政策要求落實建設資金和養護資金,開展征地拆遷工作,落實臨時砂石料場及工程建設中的協調工作。
州交通運輸局
負責爭取並統籌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審批項目設計檔案。負責健全巨觀調控、監督檢查等組織實施機制,統籌開展技術服務和過程監督。負責指導、協調、督辦項目建設質量、安全、進度和養護工作,組織公路危橋改造工程設計質量、實施情況的抽查覆核和實施效果的績效評價等工作。
州財政局
負責籌措落實州級財政資金。
州公安局
負責協調解決危橋交通安全管制等問題,採取限載、限速、限行等措施進行交通分流疏導。
州自然資源規劃局
負責協調解決危橋改造中的基本農田、生態紅線調整等問題。
州林業局
負責協調解決危橋改造中的林地調整等問題。
州政務管理局
負責協助做好危橋改造項目招投標工作。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分管副州長任組長,州交通運輸局、州發改委、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業局、州水利和湖泊局、州應急管理局、州政務管理局等單位組成的全州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全州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的指導、協調、督查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交通運輸局。

強化科學建設

全州公路危橋改造採取規範化檢測、系統化分析、標準化設計、工廠化預製、裝配化施工、專業化實施、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措施,提高危橋改造質量和管理水平,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各縣市要落實橋樑工程師負責制,積極開展橋樑管理養護信息化工作,培養橋樑管理養護專業人員;要加強現有公路橋樑檢測、監管工作,對轄區內公路橋樑實行動態管理。

強化監督考核

各縣市政府要將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對公路橋樑三年消危行動的組織實施力度。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較好的,給予交通項目資金等正向激勵;完成情況較差的,給予負面扣減。

推進綜合整治

交通、公安、水利、應急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堅決查處橋樑安全保護區範圍內采砂、採礦、採石、取土、爆破作業等危害公路橋樑安全的活動;堅決查處橋樑安全保護區範圍內設立生產、儲存及銷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及設施;堅決查處侵占橋下空間的各類違章建築。

嚴格治超管理

遵循“政府主導、部門主抓、源頭控制、綜合治理”的原則,形成政府主導和多部門分工協作的聯合治超工作機制,落實好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工作要求,利用公路超限超載檢測、監測設備,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嚴厲查處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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