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說

性質說是西方新聞學中關於新聞本質的一種觀點。主要由美國學者哈林頓和弗蘭克伯里為代表。他們主張以一種性質來衡量事實是否是新聞。哈林頓和弗蘭克伯格在《新聞的本質》一書中提出“性質說”,把新聞定義為“不談發生的事件,不談其報告,直接主張時宜性及一般性”。認為這種性質“根據感覺力而採取選擇和報導”,“不能不對多數人即有主觀的多數人發生興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性質說
  • 定義:西方新聞學中關於新聞本質的觀點
對於哈林頓和弗蘭克伯格的“性質說”,陸定一在《我們對新聞學的基本觀點》一文中曾給予剖析,指出它的錯誤主要是撇開了事實這個本源,把第二性的、因人而異的“性質”當作了新聞。離開事實,“性質”就成了無根之木、四腳懸空的臆斷和觀念,就談不到真實客觀。新聞的性質當然是存在的,但這只能是具有認識價值的最近發生的事實,離開事實及其特徵,就談不上新聞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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