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檔案,《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國小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08),《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相關國際檔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全面性教育中相關教學內容,學習目標,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全面性教育中常見的性界限相關情境,性行為中的選擇權,舒服和不舒服的接觸,性騷擾,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相關的教育,幼稚園性教育中有關的內容,國小性教育中有關的內容,國中性教育中有關的內容,熱點研究,婚內強姦,約會強姦,性自由,典型案例(王某以招收童星欺騙猥褻兒童案),基本案情,裁判結果,典型意義,
定義
界限(limit)指的是不應跨越的邊界或點。性界限是指個人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的性行為的限度分界。界限意識是指,人們意識到自己和其他人或事物之間存在著一定界限。成年人應當教育孩子在和朋友相處時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和他人的責任範圍,既保護自己的個人利益不受侵犯,也不侵犯他人的個人利益。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檔案
我國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中涉及到了與性界限相關的內容。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從性侵害的角度進行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從人格權的角度進行闡述,並且規定了關於性界限的侵權責任,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中也涉及到性界限相關的內容。這些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共同維護了我國公民的性界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九百九十一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二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有權維護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嚴。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權。
第一千零三條
自然人享有身體權,有權維護自己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體權。
第一千零四條
自然人享有健康權,有權維護自己的身心健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
第一千零五條
自然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的,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及時施救。
第一千零六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無償捐獻其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欺騙、利誘其捐獻。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前款規定同意捐獻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或者有效的遺囑形式。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一千零七條
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
違反前款規定的買賣行為無效。
第一千零八條
為研製新藥、醫療器械或者發展新的預防和治療方法,需要進行臨床試驗的,應當依法經相關主管部門批准並經倫理委員會審查同意,向受試者或者受試者的監護人告知試驗目的、用途和可能產生的風險等詳細情況,並經其書面同意。
進行臨床試驗的,不得向受試者收取試驗費用。
第一千零九條
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第一千零一十條
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第一千零一十條
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菸(含電子菸,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
第二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照護;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照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確定被委託人時,應當綜合考慮其道德品質、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與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聯繫等情況,並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被委託人:
(一)曾實施性侵害、虐待、遺棄、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十條
學校、幼稚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稚園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學校、幼稚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範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學校、幼稚園應當及時採取相關的保護措施。
第五十四條
禁止拐賣、綁架、虐待、非法收養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性騷擾。
第六十二條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
第九十八條
國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向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檔案
性界限在教育中往往會從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保護身體隱私部位、預防和應對暴力等角度進行呈現。我國各部委發布的相關教育類檔案中,《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2018版)》強調了青少年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性,《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2007)從公共安全、社會安全的角度強調了性界限教育的必要性,《中國小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從性界限的法律保障角度強調了法制教育的必要性,此外《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08)、《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7)中也涉及到性界限相關的內容。這些都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之一。
《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
七、掌握正確的生殖與性健康知識,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預防愛滋病等性傳播疾病。
(一)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對性與生殖健康的認知水平,提升保護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責任意識。
(六)過早發生性行為、早孕或人工流產,會對青少年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不安全性行為可帶來愛滋病、梅毒、淋病等性傳播疾病的感染。青少年要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拒絕性騷擾、性誘惑和性暴力。
《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國小4~6年級
模組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 認識社會安全類突發事故或事件的危害和範圍,不參與影響和危害社會安全的活動;
· 自覺遵守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往的基本規則以及公共場所的安全規範;
· 學會應對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 了解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模組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 初步了解青春期發育基礎知識,形成明確的性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模組三:預防和應對意外傷害事故
· 形成對存在危險隱患的設施與區域的防範意識,了解與學習和生活密切相關的特種設備安全知識;
· 學會有效躲避事故災害的常用方法和在事故災害發生時的自我保護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 使學生初步了解與學生意外傷害有關的基本保險知識,提高學生的保險意識。
國中年級
模組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 增強自律意識,自覺不進入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
· 理解社會安全的重要意義,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 學會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等突發事件的基本技能。
模組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 了解青春期常見問題的預防與處理;形成維護生殖健康的責任感;
· 學習識別毒品的知識和方法,拒絕毒品和菸酒的誘惑;
· 了解和分析影響生命與健康的可能因素。
模組三:預防和應對意外傷害事故
· 了解和積極預防在校園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公共安全事故,提高自我保護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高中年級
模組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 自覺抵制不良生活習慣和行為,具備潔身自好的意識和良好的衛生公德;
· 了解有關禁毒的法律常識,拒絕毒品誘惑;
· 學習健康的異性交往方式,學會用恰當的方法保護自己,預防性侵害。當遭到性騷擾時,要用法律保護自己。
《中國小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
小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
· 在國小階段,進行初步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啟蒙教育,使學生具備初步的法律觀念和權利觀念;
· 了解社會生活中有規則,法律是社會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強制性的規則。法律規定人們在日常生活和各種特定條件下能夠做什麼、必須做什麼或禁止做什麼;
· 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體會法律代表公平正義,維護秩序,保障自由,保護人身、財產等權力不受侵犯;
· 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權利,任何人的權利不可隨意剝奪和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了解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憲法意識;
· 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權利的基本內容,了解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內容,知道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受監護權、休息權、隱私權、財產權、繼承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應當受到保護,增強權利意識;
· 掌握初步的自我保護方法,知道權利受到侵犯時如何尋求法律保護,了解尋求法律保護的渠道。
國中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
· 懂得法律維護社會秩序,能夠協調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協調發展。著重了解與學生生活密切相關的刑事、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識;
· 懂得未成年人權益應當受到國家保護,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的主要內容,掌握自我保護和維權的方法,學會採用訴訟或者非訴訟方式維護合法權益。
普通高中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
· 了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和我國批准的重要國際公約,特別是國際人權公約、世界貿易組織公約、保護人類環境的國際公約等有關知識,樹立全球意識;
· 理解公民權利和義務的關係,了解公民權利的主要內容,懂得公民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定義務,樹立正確的權利觀和義務觀。
《中國小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08)
水平二(國小3~4年級)
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
· 初步了解兒童青少年身體主要器官的功能,學會保護自己。
水平三(國小5~6年級)
健康行為與生活方式
· 毒品對個人和家庭的危害,自我保護的常識和簡單方法,能夠遠離毒品。安全應急與避險
· 提高網路安全防範意識。
水平四(國中階段)
安全應急與避險
· 識別容易發生性侵害的危險因素,保護自己不受性侵害。
水平五(高中階段)
安全應急與避險
· 網路交友的危險性。
《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性與生殖健康
· 預防性侵害的方法和技能。
安全應急與避險
· 防範網路安全風險,甄別不科學、不健康信息的技能與方法。
相關國際檔案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Against Women)
第十六條
1.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有關婚姻和家庭關係的一切事項上對婦女的歧視,並特別應保證她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
(a)有相同的締婚權利;
(b)有相同的自由選擇配偶和非經本人自由表示,完全同意不締婚約的權利;
(c)在婚姻存續期間以及解除婚姻關係時,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d)不論婚姻狀況如何,在有關子女的事務上,作為父母親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但在任何情形下,均應以子女的利益為重;
(e)有相同的權利自由負責地決定子女人數和生育間隔,並有機會獲得使她們能夠行使這種權利的知識、教育和方法;
(f)在監護、看管、受託和收養子女或類似的制度方面,如果國家法規有這些觀念的話,有相同的權利的義務。但在任何情形下,均應以子女的利益為重;
(g)夫妻有相同的個人權利,包括選擇姓氏、專業和職業的權利;
(h)配偶雙方在財產的所有、取得、經營、管理、享有、處置方面,不論是無償的或是收取價值酬報的,都具有相同的權利。
2.童年訂婚和童婚應不具法律效力,並應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制訂法律,規定結婚最低年齡,並規定婚姻必須向正式登記機構登記。
《兒童權利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第十二條
1.締約國應確保有主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對影響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項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對兒童的意見應按照其年齡和成熟程度給以適當的看待。
2.為此目的,兒童特別應有機會在影響到兒童的任何司法和行政訴訟中,以符合國家法律的訴訟規則的方式,直接或通過代表或適當機構陳述意見。
第十九條
1.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的立法、行政、社會和教育措施,保護兒童在受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任何負責照管兒童的人的照料時,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殘、傷害或凌辱,忽視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剝削,包括性侵犯。
2.這類保護性措施應酌情包括採取有效程式以建立社會方案,向兒童和負責照管兒童的人提供必要的支助,採取其他預防形式,查明、報告、查詢、調查、處理和追究前述的虐待兒童事件,以及在適當時進行司法干預。
全面性教育中相關教學內容
學習目標
性界限與性同意和性行為密切相關。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下的第2個主題“許可、隱私及身體完整性”12~15歲與15~18歲以上兩個年齡段;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下的第3個主題“溝通、拒絕和協商技巧”15~18歲以上這一年齡段;以及核心概念7“性與性行為”下的第2個主題“性行為與性反應”5~8歲,9~12歲以及12~15歲年齡段。具體學習目標如下:
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
主題2:許可、隱私及身體完整性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每個人都有權決定在性方面做什麼和不做什麼,並且應該積極地與伴侶溝通,獲得對方的許可
學習者將能夠:
描述什麼是許可,並解釋其對性決策的影響(知識);
認同給予性許可和感知性許可的重要性(態度);
根據個人界限對性行為表示許可或拒絕(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許可是與伴侶健康、愉快且自願發生性行為的關鍵
學習者將能夠:
分析自己或他人在性行為方面表示許可和拒絕,以及認同他人給予或不給予性許可能帶來哪些好處(知識);
比較並對比男性和女性的身體如何被區別對待,以及可能影響雙方自願性行為的雙重標準(知識);
認識到基於雙方自願的性行為是健康性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態度);
展示如何表示許可與拒絕,以及如何解讀他人的許可或拒絕(技能)。
要點:了解是哪些因素在影響人們解讀或給予許可的能力
學習者將能夠:
討論在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時,聽取和尊重他人的許可意味著什麼(知識);
比較和對比在認同或表達性許可方面的成功和失敗的事例(知識);
分析可能影響表達和認同許可的能力的因素(比如酒精和其他物質、社會性別暴力、貧窮、權力關係)(知識);
認識到規避可能損害性許可有效性的因素很重要(態度);
展現出表達許可和拒絕的能力(技能);
展現出認同別人的許可或拒絕的能力(技能)。
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
主題2:決策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有效溝通是表達個人需求和性界限的關鍵
學習者將能夠:
分析有效表達個人需求和性界限的案例(知識);
舉例說明如何同意或拒絕發生性行為,以及如何聆聽別人對性行為表示的許可(知識);
解釋為什麼需要通過有效溝通實現雙方同意的安全性行為(知識);
認識到果斷的態度及協商技巧有助於應對非自願的性壓力,強化安全性行為意圖(態度);
展示表達個人需求與性界限的有效交流方式(技能)。
全面性教育中常見的性界限相關情境
性行為中的選擇權
任何人在性方面都有選擇何種性行為方式及選擇與何人進行性行為的權利。它包含兩方面的含義:第一,在性行為方式上的選擇權;第二,對性行為夥伴的選擇權。性行為中的選擇權是性權利中性利益人格化後的第一個權能,即權利主體有權選擇性行為的對象、方式、時間等因素的權利。2016年,美國藍色座椅工作室(Blue Seat Studios)發布動畫短片《茶水同意書》,利用“喝茶”這一概念代替“性行為”,教育觀眾了解性行為中的選擇權,例如人們可以選擇是否發生性行為、什麼時間發生性行為,當他人選擇不願意發生性行為時,不能強迫他人等。
舒服和不舒服的接觸
成年人應當幫助兒童意識到,身體接觸時應當關注自己的感受,而不是關注侵犯者的感受。只要自己感到不舒服的接觸就要堅決拒絕。有些身體接觸可能讓我們感覺很舒服,有些身體接觸可能讓我們感覺很不舒服。舒服又安全的身體接觸是可以接受的。打、踢、揪、掐、掌摑等身體接觸會讓我們感覺很不舒服,甚至可能會讓我們受到傷害,這些是不可以接受的身體接觸。對不可以接受的身體接觸要堅決說“不”。成年人應當尊重孩子的身體及身體界限,不體罰孩子、不允許任何家人利用更高的掌控權對孩子提出不合理的情緒、身體要求。應當給予孩子平等的表達權利、掌握自己身體的權利。這樣的養育方式會幫助孩子在性界限方面做出明確合理的選擇。
性騷擾
性騷擾(sexual harassment)性騷擾者以性慾為出發點,以帶性暗示的言語或動作針對被騷擾對象,另對方感到不悅。通常是一方故意碰觸另一方的身體敏感部位,令對方感到不適,使對方行為受限,或即使對方抗拒也依然不停止,從而給對方造成進一步傷害。兒童性騷擾指成年人或者是比受害者大的少年對兒童進行各種形式的性侵犯,包括接觸、撫摸生殖器官,以及性交等。性騷擾對兒童可能產生長期的影響,會導致一系列的心理問題。全面性教育應當引導兒童認識什麼是性騷擾、引導兒童學會識別、防範和應對性騷擾行為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並且教會兒童正確看待性騷擾行為,樹立自我保護意識。
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相關的教育
幼稚園性教育中有關的內容
根據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給出的學習目標,幼兒階段關於性界限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認識和保護身體的隱私部位上。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中,《我們的身體》《奇妙的感覺》《好秘密壞秘密》三冊中都涉及性界限相關的教育內容。
《我們的身體》一冊主要幫助幼兒初步認識什麼是隱私部位,“女孩的生殖器官、臀部和胸部是女孩的隱私部位,男孩的生殖器官和臀部是男孩的隱私部位”。同時向幼兒強調要保護好自己的隱私部位,並且不能夠隨意看和觸碰別人的隱私部位。
《奇妙的感覺》一冊主要教會幼兒識別不同的感覺,區分舒服的感覺和不舒服的感覺,並且在感覺到不舒服時要及時地表達出來,並向可信任的成年人尋求幫助。
《好秘密壞秘密》則在鞏固關於身體隱私部位相關知識的基礎上,教會幼兒勇敢說“不”,並且知道當自己的身體隱私受到侵犯時如何應對,該向哪些可信賴的成年人尋求幫助。這一冊中還特彆強調,絕對不要幫傷害自己的壞人保守秘密。
國小性教育中有關的內容
國小的性教育不再單純局限於身體的隱私部位,而是逐漸開始從隱私權的角度進一步講解“性界限”。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小學生性健康教育讀本》(全12冊)首次談及相關的話題是在二年級。
《珍愛生命——小學生性健康教育讀本》二年級下冊“性與健康行為”單元“身體接觸”主題中講解了舒服和不舒服的身體接觸,教兒童堅決拒絕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保護好自己的身體。在此基礎上,“身體的隱私部位”主題主要強調了認識身體的隱私部位對於兒童身體保護的重要性。這部分內容通過“哪裡是身體的隱私部位”“誰可以觸摸身體的隱私部位”“保護好身體的隱私部位”三個知識點的講述,幫助學生了解身體隱私部位的準確位置;說出身體隱私部位器官名稱;懂得誰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觸摸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誰不可以觸摸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保護好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尋求信任的成年人的幫助。學習這個主題,兒童可以科學認識人體的隱私部位,明白背心褲衩覆蓋的部位是身體的隱私部位,是不能給別人看的。只有爸爸媽媽和醫生在我們身體需要清潔和檢查時,才可以觸摸我們的隱私部位。如果有人要觸摸你的隱私部位或者讓你觸摸他的隱私部位時,要堅定地說“不”,並學會及時告訴信任的成年人。
這樣,當遇到性侵害事件時,兒童會運用所學知識和掌握的技能積極面對風險,謹慎對待可能的侵害者,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隱私部位是不是被侵犯,是否有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來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及時提出拒絕或主動向信任的成年人求助,從而減少性侵害現象造成的危害。
國中性教育中有關的內容
國中階段的性教育則是在國小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性界限的重要性。在了解性界限具體含義的基礎上,國中生要能夠明確自己的性界限,做到保護自己的性界限,尊重他人的性界限。同時,在國中階段性界限也經常會和性同意、身體完整權、性決策等話題共同提及。
熱點研究
婚內強姦
過去的傳統觀念認為夫妻之間不會發生強姦,人們曾經一度認為服從自已丈夫的性需要是女性的職責。近年來,這種想法受到了挑戰,婚內強姦的概念也得到了接受。婚內強迫性行為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 (亦有特指在婚姻狀況處於非正常的情況下,如分居、提起離婚訴訟等期間),男方違背女方的意志以暴力威脅等其他不正當的手段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從不對婚內強姦行為定罪,到對婚內強姦整個行為予以定罪,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在這個過程中,經過社會文化的檢驗,社會公眾最終對婚內強姦定性為強姦罪的解決辦法予以接受。在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婚內強姦問題都不是立法者想當然通過立法途徑可以解決的,必須經過社會生活和社會性文化的檢驗,在公眾普遍接受的情況下,才能通過立法途徑加以解決。
約會強姦
過去,人們普遍認為強姦總是發生在陌生人之間,直到近幾年,社會才意識到熟人之間也可能會發生約會強姦。約會強姦是性強迫和性暴力的一種形式。通常來說,強姦者通常為男性,而受害者通常為女性,但是隨著研究的深入發現,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有可能實施強姦,同樣,女性或男性都有可能是受害者;異性戀者之間可能發生強姦,同性戀者之間也可能發生強姦。問題的焦點在於探討如何明確區分約會時的自願行為和強姦行為。這些問題包括:當一個人說“不”的時候,究竟是拒絕進一步的性接觸,還是表達了一種模稜兩可的態度?在以往發生的約會強姦案件中,一方通常會將另一方的友好行為誤解為性興趣的暗示,如友好的面部表情、與對方站得很近、持久的目光接觸等。引導學生學會合理設定性界限和清楚表達性同意,以及準確識別對方的性界限,是性教育的重要內容。
性自由
縱觀人類性文明、性自由的發展歷史,可以看出,人類性自由是隨著性文明的發展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逐漸擴展的,它是通過否定蒙昧野蠻的群類式性關係,通過限制種種影響人類健全發展的陋習和特權而逐步實現的。性自由的支持者認為,所有的性行為就其自身而言都是道德中立的,任何特殊的性關係皆沒有正確與錯誤之分。但是性行為可以被判定為道德錯誤,這不是因為它們是“性的”,而是因為其違反了理性證明的道德法則,諸如“不要引起不必要的痛苦”, “不要強迫或剝削他人”, “不要剝奪他人的權利”等。例如,強姦的非道德性不在於它是性的,而在於它不公正地傷害了他人。因此,是性自由不是無條件的、隨心所欲的,而是受到一定條件限制的。性自由必須在法律的界限內實現,且必須承擔由此而帶來的道德責任。
典型案例(王某以招收童星欺騙猥褻兒童案)
基本案情
2017年4月至6月間,被告人王某利用網上QQ聊天軟體,以某公司招收童星需視頻考核為名,先後誘騙被害人趙某某(女,10歲)、錢某某(女,12歲)、李某某(女,12歲)與其視頻裸聊。
裁判結果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視頻裸聊方式猥褻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王某猥褻兒童,依法應從重處罰。王某被抓獲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依據刑法有關規定,判決被告人王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典型意義
網路色情信息的高強度刺激可能使青少年沉溺其中,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本案被告人審判時年僅20歲,在玩遊戲時被當成女性,收到私聊和廣告要求其裸聊和做動作,了解了這種方法之後,由於正值青春期,也想嘗試一下,於是編造傳媒公司名字,以招收童星考核身材為名,要求幼女與其裸聊,尋求刺激。本案被害人都是幼女,對於不良信息的辨別力差,缺乏基本性知識,對自己行為的性質沒有清晰認識,希望成為童星因此被利用。
在這個過程中,父母的監管是缺失的,孩子的網路行為沒有受到干預和引導,對他們接受的網路信息缺乏甄選。本案警示:家長對孩子使用電子產品和網際網路行為不能不管不問,要幫助子女識別色情、暴力、毒品信息,明確性界限,否則極有可能使孩子受到網路色情、暴力、毒品的侵害;要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自我保護和風險防範教育。網際網路監管部門,應該加強淨化網路環境治理,設定瀏覽級別限制,引導未成年人正確使用網路,促進其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