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建築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實施方案

《怒江州建築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實施方案》已經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18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建築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18日
  • 發布單位: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技能人才工作和職業能力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不斷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實現高質量就業,推動農村居民和脫貧人口持續增收,制定本培訓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職業教育、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省委、省政府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和“技能雲南”行動計畫安排,結合怒江農村勞動力資源閒置、技能水平低、疫情導致返鄉務工人員較多的實際,在全州範圍內組織開展高標準的建築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者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擺脫怒江勞動力只能從事低層次、低質量、低收入工作的現狀,實現從普通勞動力向技能勞動力的轉變,推動怒江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及標準
(一)目標任務
圍繞加快培養適應怒江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技能人才的目標,通過兩年的集中培訓,在全州範圍內新增10000名建築產業工人,培訓合格率達90%以上(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後就業率達90%以上。通過培訓,在全州範圍內組建一支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建築產業工人隊伍,不斷擴大建築領域就業規模,提升建築領域就業質量,打造怒江建築工勞務品牌,為促進怒江州農村居民和脫貧人口持續增收、推動怒江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二)培訓標準
根據不同培訓工種的職業技術標準要求和難易程度,設定不同的培訓補貼標準(包括教材資料費、教師授課費、教室租金、住宿費、生活費、交通運輸費、鑑定/認定費、實訓耗材費、入學保險費等),具體範圍為4000—8000元/人,培訓時間為20—40天。誤工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60元,經費從省級鄉村振興銜接資金中支出。建築企業年度內新吸納參訓人員就業且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按每吸納1人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用工需求調查。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項目主管部門要組織州內建築施工企業召開用工需求對接會,精準掌握企業用工需求,形成用工需求清單。加強與雲南建投集團、雲南交投集團、中交集團等企業對接,了解企業項目開展情況及用工需求。充分依託怒江駐上海、珠海、浙江等勞務服務工作站,全面摸排了解省外建築施工企業的用工需求。鼓勵企業根據用工需求情況安排以工代訓和就業崗位吸納參訓學員以工代訓和穩定就業。人社部門要統籌做好務工需求調查結果分析,並根據需求情況制定培訓計畫,提高培訓針對性。(牽頭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社局;責任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交通運輸運輸局、州水利局;完成時限:2022年7月30日)
(二)聚焦重點群體。培訓原則上聚焦“45歲以下脫貧勞動力、易地搬遷民眾、‘三類人員’和收入在1萬元以下農村低收入人口、返鄉待業人員”四類重點群體,重點開展砌築工、架子工、鋼筋工、模板工、防水工、抹灰工、電工、焊工等建築技能培訓。按照每人只能參加1次培訓的原則,儘快鎖定“四類重點群體”中有參訓意願人員名單,同步開展參訓意願調查和預報名,建立培訓意願清單和預報名清單,並結合用工需求調查情況綜合分析,科學設定培訓內容,制定年度培訓計畫和培訓班次表,明確各工種培訓人數、時間、地點、內容等。(牽頭單位:州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8月10日)
(三)確定培訓主體。要根據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儘快採取公開招投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方式,確定優質培訓學校。要加強校企合作,積極與中交集團、建投集團、怒江建築產業園和州內建築產業基地對接,鼓勵企業吸納參訓學員就業並開展以乾代訓,鞏固提升學員的技能水平,實現培訓—就業—培訓的閉環管理,以乾代訓時間不得少於培訓時間的40%。各縣(市)要積極發揮技工院校職業培訓主力軍的作用,壓實技工院校承擔社會化技能培訓的責任。全州10000人培訓任務中,由技工院校承擔的培訓量不得低於4000人。州內各公辦職業技工院校要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招投標,充分利用學校師資、實訓設施設備及校舍等優勢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牽頭單位:州人社局、州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教育體育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22年9月15日)
(四)保證培訓質量。要嚴格按照《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培訓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怒人社通〔2021〕462號)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培訓。培訓結束後,根據國家職業技術標準,分別開展理論知識筆試和技能實操考核,成績合格的頒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並積極推薦到目標企業就業。要結合實際制定績效評估管理辦法,加強對培訓機構的績效評估考核,以培訓合格率和參訓學員培訓後的就業創業率作為培訓成效的主要考核方式。培訓不合格的學員不予支付該學員培訓費用。培訓結束後3個月內學員就業創業率達90%以上的,撥付全額培訓費用;就業創業率低於90%、高於70%的,支付80%的培訓費用;就業創業率低於70%的,不撥付培訓費用。人社、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溝通對接,對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以通過開展聯合技能培訓和評價的方式,實現“一培取雙證”。(牽頭單位:州人社局;責任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五)加強跟蹤服務。培訓結束後,要根據培訓人員情況,建立培訓就業動態資料庫。對於培訓不合格的,要督促培訓機構對學員進行補課,確保順利取證。對培訓合格,但3個月內還未實現就業的,要制定針對性幫扶措施,多渠道幫助其實現就業。對於已實現就業的,也要定期跟進就業動態,掌握就業情況,提供就業保障服務。(牽頭單位:州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州級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建築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根據任務分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專人負責,落實工作責任,共同推進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加強培訓工作統籌,定期匯總上報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確保按時按質按量推進。
(二)強化各方責任。各縣市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落實培訓計畫的具體方案,人社、鄉村振興、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教育體育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圍繞打造建築工勞務品牌的目標,研究制定落實配套支持政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要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制定支持建築企業吸納怒江籍建築產業工人政策,引導行業企業提供崗位吸納就業;人社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製定職業培訓補貼審核、撥付流程清單;教育體育部門要鼓勵職業技工院校參與開展技能培訓;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要指導各公辦職業技工院校參與招投標,為有資質、有師資、有業績、辦學經驗豐富的公辦職業技工院校投標提供條件保障;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鄉、鎮、街道要做好人員宣傳、組織、發動和集中輸送工作。
(三)強化資金保障。鄉村振興、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保障,從銜接資金中安排1億元,專門用於怒江州建築工勞務品牌專項職業技能培訓。要依法加強資金監管,規範資金管理使用,做到專款專用,保障資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建立資金全過程的使用管理體系,建立定期對賬制度,做到賬實相符,對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資金的要依法嚴懲。
(四)加強典型選樹。要不斷加大培訓政策宣傳力度,動員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參與技能培訓。要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選樹一批技能致富典型,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入口網站等平台載體進行宣傳,在全州上下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的濃厚氛圍。
附屬檔案:怒江州建築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任務分解表

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技能人才工作和職業能力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結合怒江農村勞動力資源閒置、技能水平低、疫情導致返鄉務工人員較多的實際,在全州範圍內組織開展高標準的建築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者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擺脫怒江勞動力只能從事低層次、低質量、低收入工作的現狀,實現從普通勞動力向技能勞動力的轉變,推動農村居民和脫貧人口持續增收。結合怒江實際,制定《怒江州建築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2022-2023年2年時間,在全州範圍內培訓建築類職業(工種)10000人,培訓合格率達90%以上(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後就業率達90%以上。根據不同培訓工種的職業技術標準要求和難易程度開展20-40天的培訓,培訓補貼為4000元-8000元。此外,建築企業年度內新吸納參訓人員就業且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按每吸納1人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方案》提出了實施建築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的工作措施。一是開展用工需求調查。組織州內建築施工企業召開用工需求對接會,精準掌握企業用工需求,形成用工需求清單。同時加強與省內企業對接,摸排省外建築施工企業的用工需求。根據需求情況制定培訓計畫,提高培訓針對性。二是聚焦重點群體。聚焦“45歲以下脫貧勞動力、易地搬遷民眾、‘三類人員’和收入在1萬元以下農村低收入人口、返鄉待業人員”四類重點群體,重點開展砌築工、架子工、鋼筋工、模板工、防水工、抹灰工、電工、焊工等建築技能培訓。三是確定培訓主體。根據政府採購有關規定,採取公開招投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方式,確定優質培訓學校。為充分利用技工院校師資、實訓設施設備及校舍等優勢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明確由技工院校承擔的培訓量不得低於4000人。四是保證培訓質量。加強對培訓機構的績效評估考核,以培訓合格率和參訓學員培訓後的就業創業率作為培訓成效的主要考核方式。五是加強跟蹤服務。根據培訓人員情況,建立培訓就業動態資料庫。對培訓合格,但3個月內還未實現就業的,制定針對性幫扶措施,多渠道幫助其實現就業。
《方案》強調,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建築產業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根據任務分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專人負責,落實工作責任,共同推進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強化資金保障,依法加強資金監管,規範資金管理使用,做到專款專用,保障資金使用安全高效。加大培訓政策宣傳力度,選樹一批技能致富典型,在全州上下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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