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 現任領導:王曉艷(主任)
  • 所屬地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所屬部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歷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辦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檔案、決定在我州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轉由州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州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
(三)負責起草和審核以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負責處理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部門和有關單位上報州人民政府的公文,提出辦理意見,報州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州人民政府領導指示,對州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州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對州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州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指導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
(七)負責州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傳達和督促落實州人民政府領導指示。
(八)根據州人民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九)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由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州政府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規範性檔案的組織起草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縣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所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登記備案工作。
(十二)負責州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辦理法律事務,提供法律諮詢。
(十三)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州委、州人民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州委、州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四)承辦州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調研一科。負責州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分管、聯繫部門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督查、調研工作;負責開展對全州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分析和調查研究;負責督促落實州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負責組織安排會議、政務活動,起草審核有關文稿;負責業務範圍政務信息的編寫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調研二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分管、聯繫部門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及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安排會議、政務活動,起草審核有關文稿;負責業務範圍政務信息的編寫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綜合調研三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分管、聯繫部門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及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安排會議、政務活動,起草審核有關文稿;負責業務範圍政務信息的編寫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綜合調研四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分管、聯繫部門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及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安排會議、政務活動,起草審核有關文稿;負責業務範圍政務信息的編寫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綜合調研五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分管、聯繫部門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及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負責業務範圍政務信息的編寫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綜合調研六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分管、聯繫部門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及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安排會議、政務活動,起草審核有關文稿;負責業務範圍政務信息的編寫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綜合調研七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分管、聯繫部門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及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安排會議、政務活動,起草審核有關文稿;負責業務範圍政務信息的編寫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綜合調研八科。負責州人民政府綜合性文電的辦理;負責州人民政府全會、常務會、黨組會、專題會等重要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及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負責統籌州人民政府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業務範圍政務信息的編寫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綜合調研九科。負責州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分管、聯繫部門文電辦理、工作聯繫、會務、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及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安排會議、政務活動,起草審核有關文稿;負責業務範圍政務信息的編寫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辦公室各科室工作;負責辦公室黨組會議、辦公室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等會務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辦公室幹部職工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出國(境)人員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辦公室目標管理、規章制度工作;負責辦公室綜合性資料的收集、整理、撰寫和報送工作,協助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及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負責統籌辦公室綜合考核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機要文書科。負責文電收發、登記、傳遞、分辦、催辦、清退、銷毀等工作;負責印鑑、檔案管理;負責保密、機要以及報刊征訂、收發等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業務指導;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政府信息公開科。負責制定政府信息公開規劃和計畫;推進、引導、監督、協調全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好州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州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的管理和指導;做好州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套用系統的使用及維護工作;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的考核評議、評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制度規範;做好依申請公開和免於公開政府信息的報備工作;做好各類公開信息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信息科。負責政務信息、社會公眾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報》《怒江政務信息》《信息專報》《每日動態》等信息刊物;向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和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報送信息;負責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駐怒江機構和怒江州駐外機構的信息聯絡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議案提案科。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與州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州政協及其工作機構的有關工作聯繫,配合做好人大、政協的視察、檢查、調研、考察等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州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政府有關工作的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以及有關工作的審議意見、協商意見的辦理情況;承辦由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財務科。負責州人民政府機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財和物的管理;負責經費年度預算計畫的編制和年度財務收支決算及經費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基本建設、房屋維修、固定資產、行政事業經費的財務核算和收支管理;負責職工工資調整、晉級和對離退休幹部職工增加離退休費進行審核、申報;負責州人民政府機關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總值班室。負責州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相關重要緊急情況(含突發事件信息),辦理向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報送的重要緊急情況(含突發事件信息);負責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機要通信和應急保障用車的管理與調度工作;負責節假日、法定工作時間外公文的接收、分辦,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收集、報送州人民政府領導,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中央和省級駐怒江單位主要領導日常動態,以及外出報備工作;負責收集、報送《重要客情》;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對外聯絡科。負責做好與國家有關部委溝通匯報的服務工作,積極爭取國家部委對怒江深度貧困脫貧攻堅、跨域發展的更大支持;負責做好與京津冀地區聯繫的服務工作;負責做好與珠海市聯繫的服務工作;負責協調推進怒江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做好在京接訪勸訪的協調服務工作,妥善處置違法上訪、越級上訪,引導上訪民眾正確、理性表達述求,依法依規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切實保障好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負責做好怒江州在京公務活動服務保障工作;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規範性檔案科(州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負責州人民政府重要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組織起草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以及對縣、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所屬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登記備案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和彙編工作;承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審查建議;承辦州人民政府委託的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法律事務;聯繫州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參與行政應訴和有關民事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的代理工作;承辦州人民政府名義簽訂的協定、備忘錄、會談紀要等法律文書和州人民政府對外協商、談判重要檔案的法律審核工作;承擔對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法律顧問業務指導工作;承擔州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的具體工作;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使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的名義和印章;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決策督查科。負責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的督查;負責州委、州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查;負責州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分解和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工作責任制目標和落實情況的督查;配合州考評辦做好政府系統綜合考評工作;負責編髮州人民政府《督查通知》《督查通報》《督查專報》等督查信息;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專項督查科。負責州人民政府重點工作、重要項目、重大事項的督查落實;負責州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現場辦公會議、有關專題會議議定事項貫徹落實的督查;負責州人民政府下發的重要檔案貫徹落實的督查;負責領導交辦和批示件的辦理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督查調研,查準問題,提出建議,形成綜合性材料,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負責編髮州人民政府《督查通知》《督查通報》《督查專報》等督查信息;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離退休人員辦公室。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貫徹執行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對離退休幹部進行重大節日的慰問及各項活動的計畫、組織、安排工作;負責辦公室的民眾團體工作,指導或協調工、青、婦組織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離退休幹部發揮餘熱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及時宣傳和表彰在活動中湧現的先進典型;負責辦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王曉艷

歷任領導

副主任:和仕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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