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為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內設8個科室:行政秘書科、項目管理科、易地扶貧開發科、信貸扶貧開發科、社會扶貧科、政策法規科、革命老區開發建設科、滬滇合作科。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當好州委、州政府在扶貧開發工作中的參謀、助手;
(二)研究擬訂全州扶貧工作的方針、政策、措施和規劃發展戰略,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執行國家和省的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制定年度計畫,擬定扶貧資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導、監督、檢查扶貧資金使用情況;
(四)管理扶貧項目,與財政、發改委、金融及有關只能部門協調審定扶貧開發項目;配合審計、監察部門對扶貧資金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工作;
(五)開展易地扶貧開發,組織、指導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
(六)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革命老區開發建設工作;
(七)統籌、協調信貸扶貧工作,引導、扶持扶貧龍頭企業,促進貧困地區產業發展;
(八)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扶貧開發工作,負責做好國家、省級機關定點對口幫扶聯繫、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州級機關、單位、社會團體定點扶貧聯繫、協調和指導工作;促進貧困地區社會事業發展;
(九)根據國家提出的貧困標準,確定扶貧對象,幫助基層解決扶貧工作中的特殊困難,做好扶貧監測、統計工作;
(十)負責貧困地區和科技推廣、幹部培訓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扶貧政策和扶貧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做好扶貧宣傳、傳播信息,交流經驗等工作;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怒江州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內設9個科,分別為行政秘書科、項目管理科、規劃指導科、易地扶貧開發科、信貸扶貧開發科、社會扶貧科、政策法規科、革命老區開發建設科、滬滇合作科,各科職責如下:
一、行政秘書科職責。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重要檔案的起草、重大會議籌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接待、法制、檔案、信訪、保密工作;負責及時準確地傳達上級機關和辦領導的批示、指示,及時反饋相關行政事務以及全州扶貧工作相關情況;負責落實辦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以及領導決定的事項,督辦重點工作和重大事項,綜合協調各科室開展工作。
二、項目管理科職責。負責州整村推進、興邊富民、安居工程、產業扶貧等扶貧項目前期評審、立項、申報,項目和資金計畫下達,中期跟蹤檢查和後期評估、驗收工作;負責扶貧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分類和備選工作,為制定全州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據;督促各縣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加強項目庫建設和扶貧項目檔案管理;負責項目管理業務培訓、指導工作;負責編制年度扶貧項目實施情況統計報表,編制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統計年報以及貧困村規劃實施情況監測年報,全面、系統、動態地反映貧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的變化,以及重點縣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情況;負責扶貧項目統計監測網路的管理。
三、規劃指導科職責。負責全州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年度實施方案和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負責指導、審核並督促縣編制實施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和年度方案;統籌協調州級有關部門編制並實施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負責統籌協調專項扶貧規劃、行業扶貧規劃、社會扶貧規劃的有機銜接;負責全州扶貧開發規劃的調整和評估;承擔國家“以縣為單位,整合資金,整村推進,連片開發”試點和省、州連片特困地區綜合扶貧開發示範項目。
四、易地扶貧開發科。負責組織全州易地開發、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的申報、立項、審查、評估、指導、監督、協調、服務、管理和驗收工作;審核易地扶貧及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督促各縣加強項目資金的管理,開展政策調研,不斷完善易地開發、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的培訓、輸出進行全過程跟蹤管理,及時、全面、準確地反映易地開發、勞務輸出的工作進展和扶貧成果,完善項目檔案管理;指導全州易地開發、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的業務培訓工作。
五、信貸扶貧開發科。統籌協調信貸扶貧開發計畫、統計監測;負責扶貧到戶貸款的組織、協調、監督,協調安排扶貧到戶貸款計畫,做好政策指導和檢查督促工作;加強與金融單位的協調,確保小額信貸扶貧貸款及時、足額到位,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縣、鄉(鎮)小額信貸扶貧資金的檢查、審計工作;負責扶貧貼息貸款項目選擇推薦、項目庫管理、貼息確認工作;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引導、扶持、認定推薦和檢查考核工作。
六、社會扶貧科。負責做好中央和省、州、縣掛鈎幫扶單位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跟蹤督促州、縣鄉定點幫扶單位積極做好掛鈎扶貧工作;負責接受各種社會捐贈、外資扶貧、洽談聯繫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社會幫扶方面的政策調研,監測匯總和宣傳全州經濟社會扶貧工作信息和成果,完成社會扶貧工作檔案管理;驗收總結社會幫扶項目,總結社會幫扶扶貧經驗,宣傳社會幫扶先進典型;負責駐昆扶貧聯絡處的聯繫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負責扶貧政策、法規、制度措施的擬訂,並組織宣傳;對扶貧法規的執行情況、扶貧項目建設情況、扶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建議;配合其他業務科室做好項目和資金的檢查、驗收、總結工作。
八、革命老區開發建設科。負責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州革命老區開發建設工作;組織、指導革命老區編制開發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監督項目實施;協調相關部門單位,對革命老區在政策、資金方面給予支持;研究制定革命老區管理辦法和措施,加強項目和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九、滬滇合作科。承擔州委、州政府獨龍江鄉整鄉推進獨龍族整族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與上海對口幫扶、經濟社會合作的統籌協調工作;負責滬滇幫扶合作項目的協調、調研、服務和監督檢查;聯絡協調州、縣相關部門做好獨龍江鄉整鄉推進獨龍族整族幫扶及滬滇對口幫扶的信息、宣傳、總結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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