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19年5月7日,精誠鐵礦包工頭
金富軍因涉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被山西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被批捕。2020年10月,忻州市忻府區法院對金富軍等犯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作出刑事判決,金富軍等不服,提出抗訴。2021年2月,忻州市中院作出刑事裁定,發回忻府區法院重審。忻府區法院決定將該案與忻府區檢察院指控金富軍等2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合併審理。2021年12月,忻府區法院作出判決,判處金富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等七項罪狀,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金富軍等不服,提出抗訴。2022年5月,忻州中院作出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2022年8月1日,金富軍因病情惡化在山西省新康監獄去世。
2022年9月1日,代縣精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一山體滑塌事故。截至9月13日8時,經過11天的緊張救援,滑塌事故3名失聯人員均在應急救援現場滑塌坑被搜尋救出,經醫護、公安人員確認已無生命體徵。
2022年10月31日,精誠礦業董事長
王東良和礦長
韓振宇被抓,同年11月與12月,該礦安全礦長與一名工隊負責人也先後被抓。該案由忻州市公安局進行調查,後由五台縣檢察院偵查起訴。四名被告涉嫌犯罪,其中一條是“為了利益上下串通,對該滑塌事故隱瞞不報”。
事件經過
接到舉報
2023年6月,《
中國新聞周刊》接到舉報稱,自開始開採至2022年“9·1”滑塌事故發生,除“9·1”滑塌事故中瞞報死亡的三人外,還有30多名礦山工作人員在精誠鐵礦因安全生產事故死亡而被瞞報。
記者調查
2023年6月,《
中國新聞周刊》輾轉山西、陝西、重慶等地,先後尋訪共20個村莊,對舉報所涉瞞報事件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發現,自2007年至2022年“9·1”滑塌事故發生,精誠鐵礦瞞報多起礦難事件,至少涉及17名礦工。其中,僅在 “9·1”滑塌事故發生前兩個月,就有至少三名礦工死亡被瞞報。
2022年8月8日,在代縣鐵礦因“6·10”透水事故整頓期間,來自陝西省安康市鎮坪縣洪石鎮千山村二組的礦工王正平遭遇礦難,死在了精誠鐵礦礦洞裡。
事件調查
調查經過
2023年6月29日晚22:44,忻州市委機關報忻州日報發布訊息:針對6月29日下午有關媒體發布的代縣礦企涉嫌安全事故瞞報問題的報導,忻州市委市政府、代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以忻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為組長,忻州市委常委、代縣縣委書記為副組長,應急、公安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聯合調查組,對媒體反映相關情況立即進行深入調查,嚴肅認真逐一核實。
2023年7月5日,受藍佛安委託,省委副書記、省長金湘軍趕赴忻州代縣現場督導推進調查處置工作。5日晚,金湘軍在代縣主持召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督導會,傳達貫徹省委部署要求和藍佛安書記批示精神,進一步推進精誠礦業公司礦工死亡瞞報事件核查工作。
2023年7月6日,據山西發布官微訊息,6月29日中國新聞周刊雜誌報導忻州代縣精誠礦業公司礦工死亡瞞報事件後,山西省委高度重視,省委書記藍佛安第一時間作出批示,強調精誠礦業瞞報事件性質嚴重、影響惡劣,要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迅速依法開展調查處置,從嚴追責問責,及時準確回應社會關切。鑒於山西忻州代縣精誠礦業公司礦工死亡瞞報事件發生時間跨度大、涉及面廣、涉案人員多。目前,山西省委已將事件調查處置提級辦理,成立了由山西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擔任組長,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擔任副組長,紀檢監察、應急、公安、自然資源、政法、宣傳等部門人員組成的省級調查組,並已進駐忻州開展工作。
2023年7月12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訊息,已對精誠鐵礦瞞報事故查處進行掛牌督辦。
2023年7月28日,至少有10名公職人員因礦工死亡瞞報事件被調查。此外,有多名鐵礦生產工隊負責人被特偵組帶走,目前除兩人仍在刑事拘留中,其他多人已經取保候審。
調查通報
2023年7月30日,山西省聯合調查組公布“關於代縣精誠礦業礦工死亡瞞報事件調查處置情況的通報”,詳細內容如下:
2023年6月29日中國新聞周刊刊登《山西代縣礦工死亡瞞報事件調查》報導後,我省立即組建由省紀委監委、省公安廳、省應急廳等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進駐忻州市代縣,依規依紀依法對代縣精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精誠礦業)礦工死亡瞞報事件進行提級調查處置。
調查組深入開展線索收集、取證和核查工作,赴陝西、四川、重慶等地和省內相關縣(市、區),調查走訪遇難礦工的家屬、親友、工友等200餘人次,製作證人詢問筆錄150餘份,調取相關部門和企業資料200餘份,查閱精誠礦業相關證據資料40000餘頁。目前有關問題基本查清,現將調查處置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反映精誠礦業瞞報生產安全事故和礦工死亡的問題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從2007年至2022年“9·1”滑塌事故發生,精誠礦業有30多名礦工因生產安全事故死亡被瞞報。
調查組對精誠礦業2003年8月成立以來近20年間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了起底式核查,經查明,到2022年發生“9·1”滑塌事故前,精誠礦業先後瞞報生產安全事故40起、死亡礦工43人。其中,報導所附的17人名單和提及的1人,全部查實。
經查,精誠礦業在不同礦洞組織開採作業,單個礦洞一般3至5人,發生亡人事故後,礦企封鎖訊息、隱匿不報,並把遇難礦工家屬分別安排在外地單獨談判,通過威逼利誘、私下達成高額賠償、簽訂“封口協定”等方式,蓄意逃避責任、逃避處罰、逃避懲處。
二、關於反映精誠礦業弱化安全生產責任和違規生產的問題
調查組查明,精誠礦業存在層層轉包、掛靠資質和管理混亂等諸多問題,企業履行主體責任以收取承包人安全押金了之,以包代管、只包不管。承包人生產組織技術能力不足,人員流動性大,沒有進行全覆蓋的安全教育培訓,沒有按照安全要求和設計方案進行開採。2022年全省非煤地下礦山停產停建整頓期間,精誠礦業一採區實際控制人王某某,在未通過安全驗收、未辦理合法手續情況下,以治理採空區名義,擅自組織開採作業,違規在排土場內建設乾選廠並進行選礦作業。在“9·1”滑塌事故前的1至8月,共違規違法開採礦石260.7萬噸。此外,精誠礦業在治理採空區時,將工程發包給某工程公司,實際由熊某某、張某某、羅某某組織三個工隊施工,其中羅某某又將工程分包給紀某等工隊。總包、分包精誠礦業採礦業務的人員組織的施工隊,均沒有相關施工資質,由總包、分包負責人掛靠在有資質的單位,再以掛靠單位名義承接業務,安全生產責任在層層轉包、分包中沒有得到落實。
三、關於反映精誠礦業承包人涉黑涉惡的問題
調查組查明,2004年初,精誠礦業承包人金富軍開始涉足代縣鐵礦開採行業。2006年至2018年期間,金富軍先後承包代縣多個鐵礦開採業務,通過分包礦洞、投資入股、找活乾、包食宿、給錢花等手段,先後將老鄉和部分當地人籠絡在身邊,主要通過承包礦山交易、強迫交易、開設賭場等手段攫取錢財,形成了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共涉及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故意毀壞財物、開設賭場、非法存儲爆炸物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8項罪名17起犯罪事實。其中,2014年9月13日,代縣雙羊鐵礦二採區發生山體滑塌,金富軍工隊4名礦工被困後死亡。在組織救援期間,金富軍等人向事故救援組隱瞞亡人事故真相,虛假報告只有一名礦工死亡,並私下與4名遇難礦工家屬達成賠償協定。2019年6月,金富軍等人因涉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被忻州市公安機關依法逮捕。2020年6月,金富軍被忻州市公安機關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立案偵查;2021年12月,被忻州市忻府區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22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22年5月,忻州市中級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四、關於反映監管部門履職不力的問題
調查組查明,屬地監管部門沒有對精誠礦業進行有效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未及時發現和徹底查處礦企瞞報行為。精誠礦業瞞報事故發生最多的2018年,根據代縣監管部門年度執法計畫,應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但全年只有2次檢查記錄和1次複查記錄,除第1次檢查發現5條問題外,後續檢查、複查均未發現問題。2022年,監管部門登記相關檢查複查記錄15次,發現問題30條。但30條問題整改蜻蜓點水,既沒有現場查核,更沒有效果反饋,縱容了精誠礦業的非法違規行為屢次發生。
五、對瞞報事件的初步處置情況
調查期間,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已註銷代縣精誠礦業一、二採區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初步認定精誠礦業已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省委、省政府決定依法予以關閉,給予主要負責人潘某某、王某某終身不得擔任非煤礦山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處罰。
在調查中,對瞞報事件的責任追究已同步開展,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包括精誠礦業主要負責人潘某某、王某某在內,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28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紀檢監察機關正在深挖徹查瞞報背後存在的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失職瀆職等腐敗問題及“保護傘”。截至目前,已對16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公職人員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對上述犯罪嫌疑人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公職人員,將依規依紀依法處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涉事企業
精誠鐵礦坐落在代縣縣城東北三十多公里外的大山里,由山西偏關縣人潘當仁於2002年創辦,2003年成立了有限責任公司,採礦礦界是在代縣初一溝村地界馬鬃山範圍內的兩平方公里。在精誠鐵礦開採之初,代縣的鐵礦還都是明采,後來明采不能為繼,只能洞采,由於掌握洞采技術的人不多,經人介紹,由
金富軍承包了精誠鐵礦的採礦業務。金富軍開始與精誠鐵礦簽訂建洞採礦的契約是在2006年或2007年,最初洞口只有一個,由金富軍承包。後來,隨著採礦洞口越開越多,精誠鐵礦又把新開的幾個洞口分別承包給了另外兩名陝南人,他們一個來自商洛市鎮安縣,另一個來自安康市嵐皋縣。
2021年3月,就在金富軍涉黑案在忻州市忻府區審理期間,
代縣精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作了變更,潘當仁、潘玉仁、潘建富、賀瑞蘭、楊帆等五人退股,宋根發、王蘇東保持入股,新增山西寶山礦業有限公司為股東,這家公司出資比例為53.5%。7月,山西寶山礦業有限公司退股,新增楊學東為股東,楊學東出資比例為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