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煤炭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煤炭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是為了持續深入推進全市學習討論落實活動“五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煤炭資源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要求,增強涉煤部門的執行力公信力,促進煤炭資源開發秩序規範、執法服務高效,實現煤炭領域的弊革風清著力推動煤炭產業向“市場主導型、清潔低碳型、集約高效型、延伸循環型、生態環保型、安全保障型”的“革命興煤”之路轉變,促進全市經濟廉潔發展、轉型發展、創新發展、綠色發展、安全發展、統籌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深入開展煤炭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提出如下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煤炭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忻州市人民政府
簡介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煤炭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忻政辦發〔2015〕62號
原平市、五台縣、寧武縣、靜樂縣、神池縣、河曲縣、保德縣、偏關縣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深入推進全市學習討論落實活動“五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煤炭資源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要求,增強涉煤部門的執行力和公信力,促進煤炭資源開發秩序規範、執法服務高效,實現煤炭領域的弊革風清著力推動煤炭產業向“市場主導型、清潔低碳型、集約高效型、延伸循環型、生態環保型、安全保障型”的“革命興煤”之路轉變,促進全市經濟廉潔發展、轉型發展、創新發展、綠色發展、安全發展、統籌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深入開展煤炭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提出如下要求。
一、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專項整治中心任務,以規範權力運行為核心,集中整治煤焦領域特別是煤炭資源整合期間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整治煤炭行政許可、煤炭行政執法、煤炭企業監管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進一步改進作風,為推動全市煤炭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高效、廉潔環境。
二、重點任務
本次專項整治以各產煤縣(市)政府、市直各有關涉煤單位自查自糾為主,各地方監管煤礦主體企業要同步開展自查,並加強與相關縣(市)的配合,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市政府將組成督查組對專項整治工作隨時進行督查檢查。
(一)深入開展煤炭資源整合“回頭看”。各產煤縣(市)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認真對照兩次“整合”方案,對煤炭資源整合工作進行“回頭看”,認真梳理存在的突出問題,看是否存在以下現象:資源整合不到位明整暗不整,弄虛作假、侵吞國有(集體)資產、牟取非法利益;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權錢交易,暗箱操作,進行虛假評估;借兼併重組整合之機,在煤礦企業入股或變相入股;利用職權接受、索取兼併重組整合相關企業及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物質性利益。同時要圍繞生產建設,認真排查違規違法採礦、偷逃稅費及運輸銷售環節強行統一經銷、收黑放黑等問題。
(二)深入查找煤炭監管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對涉煤領域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全面排查,認真查擺推諉扯皮、辦事拖拉、不履行職責、檢查不嚴、檢查走形式、監管缺失等問題;集中整治潛規則、不廉潔、不作為、亂作為等行業歪風。
(三)深入開展煤炭領域專題調研活動。各產煤縣(市)、市直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當前煤炭市場持續下行的客觀情況,深入涉煤企業和服務對象中間,廣泛聽取各領域、各方面的意見建議,深入分析煤炭資源整合以來企業股權方面、與鄉村利益方面及企業生產、建設、運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專項整治,是全市開展“五項整治”活動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確保省委巡視意見得到全面整改落實的關鍵舉措。各產煤縣(市)、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成立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要負總責、親自抓,明確相關責任,實行分類推進,確保取得實效。
(二)實行分類處置。整治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發現問題,分析原因,分類處置。對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要及時向紀檢監察及司法機關移送線索,堅決查處各類不法行為;對發現的一般性問題,要剖析原因,具體分析,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認真整改規範,確保取得實際效果。
(三)建立長效機制。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共性問題,著力查找體制機制制度方面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完善相關配套制度。一是積極學習貫徹“六權治本”要求,圍繞資源配置、資產交易、招投標管理、安全監管責任落實等方面的權力行為,結合廉政風險防控,實施重點監督,著力規範權力運行。二是出台聯席會議、聯合審批、聯合執法、服務跟蹤、規費徵收、警示教育等相關制度規範,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強化煤炭資源開發秩序監管。
各有關縣(市)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對於發現的問題要嚴肅對待,確保治理任務順利推進;對企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建議和措施,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專項整治結束後,要對工作的開展情況、取得的效果進行匯總梳理,形成書面總結後報市政府。市政府將組織市監察、經信(國資)、煤炭、國土、公安、發改、環保、林業、水利、安監、煤監、工商等部門組成專項督查組,進行隨機抽查和明察暗訪,對發現行動緩慢、措施不實、敷衍應付等行為,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各產煤縣(市)人民政府負責將此通知傳達到各地方監管煤礦主體企業。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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