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預防功能

心理預防功能是對於犯罪的心理預防活動所產生的客觀效應。主要包括:(1)人格塑造功能。即心理預防活動對人格形成與發展的建設性影響;(2)心理調節功能。主要表現為通過人格塑造,使個人形成一套由道德感、責任感、良心感和羞恥心所共同構成的自我調節或自我控制機制;(3)主觀激勵功能。心理預防能夠喚醒人的主體意識,推動人不斷地進行自我完善,自覺地進行自我調節和自我控制。

(4)推進社會改革的現實功能。為了培養合格的社會成員,社會必須擔負起應有的責任,本著尊重人格與人的尊嚴,有利於人格健全發展的原則來運行。為此必須清除壓抑和損害人格健全發展的社會病毒,進行自我調整、改革與完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