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委員

最早見於浙江海洋學院天津大學,迅速在各大學中普及。

基本介紹

心理委員簡介,心理委員職責,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

心理委員簡介

心理委員最早見於浙江海洋學院天津大學,大約是2003至2004這兩年間在這兩所大學最早出現心理委員職務。爾後迅速在各大學中普及,現在在相當多的中學班級里也出了這個班委。
大學心理委員的一般職責
1、認真學習並積極宣傳大學生心理健康知識,在本班級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傳活動。
2、協助學校開展各種活動,並在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講座及活動中起骨幹作用,帶動其他學生積極參與。
3、注意發現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心理異常現象,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並及時向班主任、學校心理健康輔導教師反映,使其得到儘快解決。
4、幫助有心理困難的同學及時前往心理諮詢室接受心理輔導,負責向心理輔導教師提供同學的表現,以便加強對接受諮詢的學生跟蹤及反饋。
5、協助學校開展心理普查和問卷調查。
6、在心理健康教育中擔任學生助理,為老師、同學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
大學心理委員的選拔標準
1、品學兼優,學習成績良好;
2、遵守紀律,團結同學;
3、本人心理健康狀況良好,為人樂觀,開朗;
4、熱心班級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務意識;
5、善於與人溝通,具有良好的語言能力;
6、能夠切實協助學校、輔導員做好心理委員工作,把工作做到實處。

心理委員職責

班級心理委員屬班委會重要成員之一,同時受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領導。班級心理委員的工作職責具有自身的特點,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保密原則。心理委員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對自己所接觸的同學隱私不得向親戚、同學或朋友等泄露,特殊情況需向心理諮詢老師請教。

第二條

心理委員負責本班的心理健康知識的宣傳與普及工作。

第三條

心理委員負責本班同學的心理問題的記錄、報告以及自身干預能力之內的疏導工作。

第四條

心理委員應敏銳觀察並及時記錄本班同學心理變化動態。觀察記錄包括“常見心理問題”和“應急心理問題”兩大類。記錄內容務必真實客觀,不誇大、不引申、不隱瞞,而且應謹慎保管、嚴加保密、定時上交。

第五條

心理委員對本班同學所觀察到的常見心理問題與應急心理問題應按規定程式進行匯報,原則上先向本系匯報,再向院心理諮詢中心匯報。匯報有兩種方式:一是口頭匯報;二是書面匯報。

第六條

心理委員對“常見心理問題”的匯報實行“零報告”制度。報告時間為一個月一次,每學期總計5次,全年共10次。具體時間為:每個月月底和寒暑假前一周。

第七條

心理委員對“應急心理問題”的匯報實行“即時報告”制度。原則上要求心理委員首先把本班發生的應急心理問題及時快速地向本系輔導員老師報告。當心理委員與所在系的輔導員老師因故聯繫不上時,心理委員可以直接與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聯繫求助,並補交相關的書面匯報材料。

第八條

心理委員在對本班同學進行心理援助時,若超出了自身的干預能力範圍,應及時將有關同學轉介到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來,不得延誤。

第九條

心理委員協助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一年一度的新生班級的心理測試與建檔工作。

第十條

心理委員定期收集本班同學提出的一般性心理困惑問題,並及時反饋到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尋求專業解答。

第十一條

心理委員在本系輔導員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直接指導下,組織開展全班性的其他相關心理活動。
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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