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羅江區財政局

德陽市羅江區財政局

德陽市羅江區財政局是德陽市羅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陽市羅江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四川省德陽市羅江區昇平東路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實施地方性財稅法規、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區稅政事項。
(二)擬定全區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負責管理全區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區級預決算公開。負責實施全面預算績效管理。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組織實施彩票管理政策,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統一管理政府外債,防範政府債務風險。
(七)牽頭編制全區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區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區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區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八)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區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贈)款項目的有關業務,參與財經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三)貫徹執行金融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區金融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金融政策措施、金融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統籌、協調推進全區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推動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加強金融對外合作交流。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地方金融業規範發展,組建、培育、壯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促進地方金融機構合理布局和金融資源最佳化配置。負責監管範圍內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
(十六)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統籌推進全區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協調全區企業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服務工作。指導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併購重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動企業發行各種債券、開展資產證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資除外)。
(十七)推動各類金融機構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參與全區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管理和服務,以及全區保險、證券等非銀行業機構的協調和指導。
(十八)維護地方金融秩序,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牽頭統籌處置非法集資,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推進全區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機制建設。
(十九)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代表區政府對授權監管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十)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
(二十一)對所監管企業經營業績進行考核、獎懲,配合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指導企業管理人員培訓及智力引進工作。
(二十二)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提出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和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
(二十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監督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十四)研究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有關制度。配合行業主管部門處理改制企業遺留問題。
(二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六)按照本部門權責清單履行相關職責。
(二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八)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分類,規範轉移支付項目,增強地方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形成稅法統一、稅負公平、調節有度的稅收制度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財務管理股)
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新聞宣傳、交辦督辦、機關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綜合股(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股)
職責: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組織擬定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貫徹落實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區級政府採購管理制度;負責評審專家信息庫區級終端管理;組織區級政府採購實施計畫備案,審核政府採購資金支出計畫;核准政府採購方式變更、進口產品購置;監督管理區級政府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負責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組織制定和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管理等相關工作。
(三)財監法規會計股(行政審批和信息管理股)
職責: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定財政執法責任制度並組織監督檢查。組織財政普法工作。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提出全區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工作。負責法律、法規授權區財政局範圍內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局機關區域網路及區本級城域網、財政業務套用計算機系統、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及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
(四)預算稅政股
職責: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區對各鎮、區級各部門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區財政預算。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區稅政事項。參與國家重大稅收政策研究並提出調整建議。負責提出地方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和稅收政策調整建議。開展稅源調查分析、稅收支出管理、監督檢查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跨年度政策性退稅和差錯性退稅等工作。
(五)債務金融股
職責:擬訂全區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承擔政府債務規模控制、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債券管理、風險防控、統計分析、考核評價、信息公開和加強政府隱性債務監管等工作。承擔地方債券轉貸、兌付等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外債和外國政府貸(贈)款有關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政策與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負責制定財政金融互動政策。承擔區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職責,依法依規行使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能。擬訂全區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分析全區金融形勢和金融運行情況。協調全區資本市場和直接融資、企業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服務工作,指導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併購重組。負責監管範圍內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全區保險、證券等非銀行業機構的協調和指導。負責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管理和服務。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牽頭統籌處置非法集資,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推進全區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機制建設。
(六)績效評價股
職責:負責實施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牽頭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建立預算績效管理標準體系。組織開展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工作,督促開展績效目標管理和評價結果套用工作。
(七)國庫股
職責: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擬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八)資產管理和經建股
職責: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工業、交通、能源、商貿、應急、涉外交流、經貿合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有金融資產產權管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財務監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授權監管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提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並監督預算的執行,監繳及管理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建立相關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對企業經營業績進行考核、獎懲,完善激勵和約束制度,監督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的界定、登記和轉讓等處置事項。負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審核,對資產評估報告進行合規性審查。
(九)行政政法和教科文股
職責:承擔行政、政法、宣傳、文化和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財政局外事管理工作。承辦涉及港澳的合作與交流事務。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對外財經交流的具體工作。
(十)社會保障股
職責: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投資管理股(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股)
職責: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建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辦理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和決算批覆,擬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基本建設、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等領域的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二)農業農村股
職責: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陳 強 黨組書記、局長
魏慶明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蔣玉林 黨組成員、副局長
廖 婧 副局長
陳小茹 黨組成員、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主任(分管政務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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