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全市民營企業整體素質和市場競爭力,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支撐作用,依據《中共德陽市委德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德委發〔2018〕31號),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陽市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獎勵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7月7日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6日
- 發布單位: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旨在獎勵民營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企業產權結構向股份化轉變、企業決策向民主化轉變、企業班子向職業化轉變、企業經營向規模化轉變、融資渠道向多元化轉變、員工管理向人性化轉變,著力提升民營企業管理水平,推動全市民營企業走可持續的現代企業發展道路。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德陽市行政區域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民營企業。
第四條 本辦法所需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在年度預算中安排。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市民營辦(設在市市場監管局)組織的專家診斷評審或複審,且達到優秀、達標標準的企業,按照評分排序,在獎勵資金總量控制內,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獎勵(每戶企業只能享受一次現金獎勵)。
第五條 按照“堅持企業自主,遵循市場規律,加強分類引導”的原則,對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每兩年進行複審,複審結果向社會公示。
第六條 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民營企業需要貸款擔保的,可向本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申請信貸擔保,適當提高對其擔保貸款的風險容忍度。
第七條 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民營企業,可按《德陽市企業應急轉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德辦發〔2017〕78號)優先申請應急轉貸資金。
第八條 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積極幫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民營企業培養和引進所需各類專業人才。
第九條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獎勵條件:
(一)企業誠實守信經營,無故意拖欠銀行貸款、逃廢銀行債務、無偷逃稅款、拖欠職工工資等不良信用行為;未納入各級失信懲戒“黑名單”。
(二)企業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累計未發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員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無其他安全生產失信行為。
(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法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無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第十條 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應於每年3月31日前,按屬地原則向所在的縣(市、區)民營辦申報,提交最近一個工作年度相關機構確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書面材料(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專家診斷驗收工作服務機構、證券輔導機構等出具的意見書),或其他證明本企業已建立並運行現代企業制度的相關材料;縣(市、區)民營辦依據本辦法進行初審後,報市民營辦;市民營辦組織複審後,報市政府審定。
第十一條 縣(市、區)可在本辦法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本地獎勵辦法,切實加大支持力度。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民營辦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為2年。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德陽高新區管委會,各重點產業功能區,市級有關部門:
《德陽市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獎勵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八屆七十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7日
解讀
近日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德陽市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稱《獎勵辦法》),旨在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創建並運行現代企業制度,實現管理升級、發展提檔。
一、制定《獎勵辦法》的必要性
促進民營企業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民營企業產權結構向股份化轉變、企業決策向民主化轉變、企業班子向職業化轉變、企業經營向規模化轉變、融資渠道向多元化轉變、員工管理向人性化轉變的‘六大轉變’目標”是民營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工作和制度性保障。《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各級政府先後出台檔案加以推動。近年來,市市場監管局牽頭推進我市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目前已有百餘戶民營企業通過專業團隊培育、輔導並經專業團隊診斷驗收,達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標準,在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示範作用。但相對於四萬多戶民營企業而言,我市推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任務還十分艱巨。因此,市級層面制定出台《獎勵辦法》,通過示範引領、激勵導向,調動民營企業參與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積極性,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多形式、多渠道自主創建並運行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六大轉變”目標,是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長遠之策。
二、制定《獎勵辦法》的依據
《中共德陽市委德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德委發〔2018〕31號)專門提出200萬元/年資金用於支持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其中一部分資金用於政府購買服務組織專家團隊對企業進行輔導諮詢、診斷驗收,一部分資金用於對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且通過專家診斷評審達到優秀、達標標準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現金獎勵。
三、《獎勵辦法》的主要內容
《獎勵辦法》包含正文共十三條和一個附屬檔案《德陽市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評價標準》,正文明確了以下問題:
(一)制定《獎勵辦法》的主要依據、目的意義、適用範圍和獎勵資金來源;
(二)獎勵對象是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且通過專家診斷評審或複審達到優秀、達標標準的民營企業;
(三)獎勵方式是現金獎勵和相應的政策支持。對通過專家診斷評審或複審的企業按照評分排序,在獎勵資金總量控制內,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獎勵;除現金獎勵外,對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民營企業在諸如貸款擔保、申請應急轉貸資金、人才培養和引進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
(四)申請獎勵必須具備的條件和申請獎勵的報批程式。
四、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為準確理解《中共德陽市委德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的精神實質,《獎勵辦法》鼓勵民營企業通過不同渠道自主建立和持續運行現代企業制度。凡是通過專家診斷評審或複審符合條件的企業均有機會獲得一次現金獎勵。因此,獎勵對象不局限於當年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在專業機構幫助指導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民營企業。
(二)四川省民營辦印發的《四川省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標準》是全省範圍內指導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工作檔案,供專業服務機構開展諮詢指導、診斷評審時遵循,供民營企業自主創建現代企業制度時參考。《獎勵辦法》所附《德陽市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評價標準》用於對已建立並運行現代企業制度的民營企業申請獎勵時的綜合評價,源於《四川省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標準》。
(三)《獎勵辦法》由德陽市民營辦負責解釋